2015年03月04日 15:57
我们政协委员从个人角度来讲,不要计较这个提案是不是通过,是不是接受,是不是立案,我们符合政协的章程,尽了自己的职责,那么我们该做的还应该继续做。
葛剑雄谈往年提案:无论被不被采纳都有用
今天下午三点本次政协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了,根据例行程序,除了俞主席代表常委会作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外,还有一位副主席,就是齐续春副主席作关于提案工作的报告。
大家知道,提案是政协本身的功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构成部分。而且政协的提案跟人代会的议案是有不同的,人代会必须集体提出,至少要有三十个人联名提出。但政协是可以个人提的,所以政协历年来每次大会的提案的数量都是以千为单位来计算的。
提案不论被不被采纳都是有用的
有的媒体也在监督,说有些委员从来不提提案。关于委员有没有提案这一点,我曾经跟其他媒体发表过看法:这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提案并不是政协功能的全部,有些委员实在有困难,不提提案也没有关系。
我每次开政协会都会提出一个提案。大家很关心,这些提案有没有用呢?我觉得是这样,无论政府采纳还是不采纳,一方面是我自己尽了我的责任,另一方面,提案都是有用的。
现在政协常委会经常会提到一个对提案的满意率问题,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是很难统计的,什么叫满意率?提案提出来以后,首先要经过提案委员会的审查,其中有一部分是不能立案的。不能立案的原因有的是不适当,比如说你提提案,不能涉及到个人和亲友的事;涉及司法程序的事不能提;还有学术问题也不能提;涉及到国家机密的也不能提。所以我提的有些提案,会转成意见形式,而且作为意见形式,人大也会对它有所把握。
又比如说,提案能不能公开?愿意不愿意公开?这也是有选择的。我提过一些提案,我觉得不宜公开,我就选择了不要公开。
在我公开的提案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到底是对相关部门的态度满意,还是对相关部门答复内容满意?对态度我们都很满意,比如说有些部门,他会在正式答复以前先打电话,甚至派人来找你,跟你沟通,介绍情况。然后把准备给你的答复初稿给你过目,问你有什么意见,没有意见再给你正式答复,这个态度是相当好的。
甚至有些部门知道我的提案内容,还在开会期间就派人来跟我沟通了。记得有一次,我对于孔子学院有关问题提了一个提案,国家汉办知道了以后,就在会期邀请我到他们那里去参观,在那里跟我座谈,介绍了很多他们的情况。这样使我对自己的提案中提到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他们再答复我,我当然就比较满意。
公安部从没要求银行、旅馆复印身份证
有一年我对身份证问题提了一个提案。住旅馆要复印身份证,到银行取款也要复印,公安部为什么容许这么做,为什么有这个要求?会期,公安部派人跟我沟通,说公安部从来没有这样要求过,相反是要求大家不要随便复印的。我说到银行取款、买房子都应该不需要身份证复印。他说这个问题他们已经发现了,一个处长跟我讲,甚至他自己跑到银行,银行也要求复印身份证。他就问:谁规定的?银行说是公安部规定的。他说,我就是公安部管这个的,我没有规定过。
我跟他交流身份证问题,我说为什么身份证的一面写的是"居民身份证",另一面却写"公民身份"?到底哪个有效?他后来跟我解释,原来是想把这两个放在一起的。我又跟他提出来,身份证上面一些内容为什么要有?比如,身份证上面地址有什么用?现在人随着迁移,户口都迁走了,地址放在上面干什么呢?另一方面,个人的地址也是个人隐私,放在上面随便给人看也不对。这个意见,他也曾经表示可以研究。
我提出的建议,有的已经回复了。我当时提出来对身份证要加强防伪。我说,就在你们公安部附近,你到火车站去看,那里就在卖假身份证,你们管不管?公安部也承认了,因为第一代身份证没有防伪功能,尽管法律规定不能这样做,但是很难查处。第二代身份证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我问他,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提前把第一代身份证全部作废,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公安部的回应是,因为法定的使用权没过,有的身份证规定有效期是10年,那么在这10年里面,就不能让他去换第二代身份证。还有比如60岁以上,身份证是终身身份证,以后不会更换了,你也不能要求他去换成第二代身份证。我说这个问题是可以改变的,解决措施无非就是政府不收钱或者提供便利。如果把第一代身份证提前废除,大家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一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
他当时也觉得这个建议不错,后来我知道,不久公安部就发布命令,提前结束第一代身份证,对那些老人实行免费或者上门服务政策,采取这个办法把它替换掉。
沟通以后,这种提案才真正能够发挥作用。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也更多地了解了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子做。
高速公路过节免费,交通部一开始不同意
还有一些提案,我提了以后,相关部门不同意做,但是我认为提案仍然起了作用。比如多年前我有一个提案,要求高速公路在节假日免费通行。我当时提的理由有几条:第一条,应该考虑民生,比如在节假日期间大家要走亲访友,要旅游,要过传统节日,在这种情况下,高速公路让利,为大家提供方便,这是对民生的关怀。第二条,减少拥堵。把用于收费的闸都打开,让大家自由通行,高速公路也不会拥堵。第三条,可以说也是一种国际的惯例,包括我们国家的台湾,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我提了以后,后来交通部给了答复:不同意。还提到因为有些高速公路都已经承包了或者是出让了使用权等等。当时他也承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些变通。当时问我的意见,我说高速公路使用权已经出让了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这一部分钱你政府补贴就可以了,不会损害到对方的利益。另外,总的来讲,因为高速公路现在在中国本身收益是不错的,节假日免费通行这一点应该可以做得到,更主要的是使节日过得更好。我口头说了,你看,过几年就实施了。
这说明我们的提案,即使当时做不到,还是有用的。
财政年度不合理 全国都年底使劲花钱
我也有一些不满意的,不是对他的态度,而是对他回复的内容。
去年我提出应该设立国家财政年度。现在我们的财政按公历年度,比如2015年的财政预算从1月1号开始,人民代表大会3月5号才开,要到3月15号前后才结束。年度预算要经过人大批准以后才可以执行,可是,1月1号就开始执行了。万一这个预算人大没有全部通过怎么办?我跟财政部官员交流的时候,他说好像以前没碰到过这种情况。我问他,那今后要碰到怎么办?他说我们现在对这些预算先是临时拨款,或者有的是暂借,通过后再补。
第二个问题。现在财政的执行都要到人大预算通过以后,再加上种种手续,实际上各单位拿到预算,往往要到下半年了。我做过七年的图书馆馆长,往往是要到下半年,最晚的一年差不多到10月份才拿到这一年的预算,在这以前都是靠借钱过日子的。预算制往往规定12月20号以前或者30号以前钱必须花完,花不完的全部收回,而且要扣明年的预算。所以我们现在全国普遍都是年底使劲花钱。这个没有办法,是制度造成的。
有的人说,你先大胆地花。可是万一钱花了,预算不批准,或者把我的钱扣了,我怎么办呢。没拿到预算以前不敢乱花。
我们有些科研项目更加荒唐,以前我们211、985项目往往是三年,但是要到第二年,甚至第三年初才得到经费。当然这不完全是财政部的问题,因为它是层层下来,比如财政把钱拨到教育部,教育部拨到学校,学校再拨到你这里。
所以我说无论如何,以公历年份开始的这个财政政策是不对的。而我也了解了世界上的国家几乎都有财政年度,日本大概是4月1号,没有哪个是从1月1号开始的。所以我建议中国也应该实施财政年度,譬如说我们从6月1号或者下半年开始,这样就比较合理了。比如人大3月份通过财政,然后针对一些意见,再修改,财政部再上报,经由常委会。可能在4月份能正式通过,然后做调整。然后从这个年度开始,比如在6月1号就把钱拨下去了,到明年6月1号以前再来计算。这样就比较合理了,大量的乱花钱现象就可以消除。
我在口头沟通的时候,财政部的有关官员也觉得这个是合理的,但是最后他们很客气地给了我一个答复,说不行。不行的理由:第一,世界上不是所有国家都实行财政年度。我心想,你为什么不讲很多国家都实施呢?第二条,我们国家很多其他的计划都是根据财政计划做的,根据公历年份来实行,那么你如果单独财政是根据财政年度,不跟公历年份一致,会带来很多问题。
我觉得,尽管他的态度很好,但这些理由我是不能接受的,这是没有道理的。我到现在都认为,我提的方案比他们的要好。而且从财政的严肃性来讲,应该避免财政还没有通过,却先开始花钱这种现象。这是法律的严肃性,这是人大的权,是应该维护的。
而且总的来讲,到目前为止,人大用来审查预算的时间太仓促,有的时候开会,一方面代表看不懂,需要专业人士帮助,就是能看懂也来不及看,因为有厚厚的好几本。
我一方面尊重他们的答复,因为政府主管部门确实了解情况比我们多,他也要权衡利弊,考虑大局,当然比我们全面。但是另一方面,我认为正确的提案,我还会进一步的提,当然,内容要稍微改变一下,否则就没有办法立案。
不应再继续编制五年计划
又比如说我同时提的一个提案,我提出来,中国不要继续再编制五年计划啦。不能十一五十二五计划地这么编下去,为什么呢?因为当初编五年计划主要是搞计划经济,模仿苏联。
现在中国已经是外向型经济,很难预测这五年中间的变化,所以要编一个真正的五年计划,精确地实施也不容易。第二,经济规律并不是以五年为周期的,不能什么事都五年。第三,我们现在的五年计划,跟政府任职的周期是不一致的,没有办法真正贯彻政府的责任制。十三五又是跨届的,十二五也是跨届的,作报告的人已经不在任了,现在新来的人要继续为他承担责任。所以我主张如果是这样编,那么应该调整时间,跟政府是一届。这一届政府下的五年计划,中间还可以调整调整。
我的建议是不要再编五年计划了,而是让一些行业,一些领域,自己根据自身的规律做计划。对教育我们可以定一个十年计划,有的行业发展比较快,可以定三年计划,国家就把握住总的方向。然后相关部门给了我一个答复,也提了不少理由,他认为政府还是要继续编。
我还提出,从以往来看,这个五年计划也没有多大用处。比如,我们教育经费要占到GDP的4%,两次五年计划,结果都没有实行。我怀疑好多项目并不真的做到了,可是政府说说都做到了,说什么都很好很好。
这个方面我作为一个个人,没有办法跟政府争论,所以我就放弃了,我不准备再提这方面的提案。今后我有更多的证据、更多的事实的时候我再提。
政协委员从个人角度来讲,不要计较这个提案是不是接受,是不是立案,我们符合政协的章程,尽了自己的职责,那么我们该做的还应该继续做。至于政府一时做不到,如果他理由不充分的,我们可以理解,如果他理由充分的,我们也要接受,毕竟他掌握全局。有时候你的建议是对的,但不等于马上就能做,他还要考虑能够做的条件。采取这样一种良性的、理性的互动,才能真正发挥这种提案的功能。
朱和平重名风波
我在微博上发了一条类似花絮的消息,关于朱和平的重名问题。一方面也是因为现在重名太多,部队里面就有两个完全一模一样的名字。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媒体在这种情况下也要比较谨慎,对不对?把人家的照片都用错了,把那个朱和平照片放在腐败分子朱和平上面。这样不好。
我今天早上碰到朱和平(朱德之孙),我说现在那个朱和平是腐败分子,你是不是也受影响?他说怎么没有啊,把我的照片放在上面了,但是记者也向我道歉了。
中国重名问题在管理上也是个问题。有时候我们政协委员的名单里面,就能看到两个完全一样的名字,还好不放在一个组里面,是不同的界别。如果是同一个界别里面两个重名的在一起,那就麻烦了。这些在日常生活中麻烦一点不要紧,在国家的政治方面,有的时候重名引起的麻烦就有很多影响。
(本文由葛剑雄口述,朱诗琦、牛谷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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