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期间,国共关系颇多风雨,但两党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却是1941年初的事。在此之前,两党纵有磨擦冲突,仍属局部问题。而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后,双方剑拔驽张之程度,离全面破裂以至发生大规模内战,实仅一步之遥。事变最后虽以相互妥协而告收场,但由此而导致的两党感情之对立和实际之分立,已无可避免地决定了两党关系的最终走向。
内容提要:蒋介石国民党并未有过一个明确的旨在处心积虑消灭皖南新四军军部的蓄谋。皖南事变的发生存在着某种必然性,这是因为,它与国民党坚持限制中共军队发展,要求其限期离开长江两岸北移冀察的强硬态度有关,且与中共中央必欲独立自主,坚持大力发展经营华中地区的政策有关。但它同时也具有相当的偶然性,因为它也与中共方面出于对国民党的高度戒备心理,拖延北移时间且必欲选择一条出乎国民党人意料的北移路线,和国民党恰好在皖南新四军逾期南下之日,完成了围堵部署,封住了新四军南进东去之路的巧合有关。同样,事变发生后,蒋介石也不曾有过要在更大范围内对中共动武的计划。换言之,并不存在着美苏及国际舆论的反对和日本人的突然进攻,打乱了国民党人发动更大规模的剿共战争的阴谋的情况。而就中共中央来说,受到莫斯科态度的影响,它这段时间里对国民党的政策估计和对事变的应对态度,也曾有过一个颇为复杂的变化过程。
如同国共关系走到皖南事变的情况一样,皖南事变之发生和平息,原因甚多。而以往的研究似乎过多地强调了事变前蒋介石国民党的“阴谋”,和事变后美国的压力及国际舆论的作用;或侧重于在断定蒋介石国民党蓄谋消灭皖南新四军的前提下,从中共党史的角度,来讨论当时条件下新四军政委项英与中共中央有着怎样不同的态度和策略,以及它们各自对新四军在事变中的损失应当承担怎样的历史责任。事实上,这种讨论的前提本身就存在着某些问题。由于多数大陆学者缺少对这一时期国民党内部关系及其决策过程的深入研究,简单地认定皖南事变乃蒋介石之“蓄谋”,“皖南新四军不管走哪条路线,均避免不了蒋的袭击”,[1]因此,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到蒋介石这时军事解决共产党问题的目的有限,也忽视了苏联方面坚持维持国共关系的态度对中共中央事变前和事变后政策的影响程度。这种情况的发生,比如把国民党内强硬派的态度与蒋介石的态度混为一谈,或者不注意共产党人当时条件下政策策略的复杂变化及其原因,似与以往资料尚不充分和研究者过多侧重于对一方资料之研究有关。鉴于今天大陆中共相关档案、国民党去台前留置南京的相关档案,以及台湾所藏大溪档案和国民党党史会相关档案均已开放,一些亲历者的日记或回忆录业已出版,今人理当可以依据多方资料,以更为客观的态度,对此一事变及其善后问题重加梳理。本文即试从两党关系的角度对此再做探讨,以期使今人对事变发生的复杂性,以及当时之情势与善后之结果的了解,能够更加深入和全面一些。
蒋介石态度游移
皖南事变是抗战期间国共之间的矛盾冲突达到白热化的集中表现,它的酝酿和爆发,标志着两党关系已经走到不可调和的地步。
在国民党方面,皖南事变是其无法容忍共产党力量无限扩大,担心“国民党失地,日本与共产党分地”,“本党统治之土地,将一失而不易复得”,相信“共党三年来由三万扩大到五十万,再一两年定不止一百万,那时还有国民党活路”的结果。[2]其不惜用军事方法驱除要害地区共产党武装,自然或多或少地会包含着敢于与共产党发生大规模冲突,甚至全面破裂两党关系的某种准备。但是,蒋介石1940年和1941年是否对此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却颇可置疑。
国民党内以武力清除黄河以南八路军、新四军的主张开始占据支配地位,是在1940年秋国共两党关于划界问题的谈判陷入僵局之后。不少国民党军政领导人都开始要求蒋介石用武力来解决问题。10月19日,参谋总长何应钦及副总长白崇禧联名向中共发出最后通牒(即所谓皓电),限期一月,要求黄河以北的八路军(即第十八集团军)和新四军全部按照7月16日“中央提示案”的规定,开赴旧黄河以北。八路军总司令朱德等11月9日发出佳电,只同意将长江以南之新四军部队移到江北。[3]军令部随即迅速在何应钦、白崇禧示意下拟呈《剿灭黄河以南匪军作战计划》,于11月14日上报蒋介石,要求批准执行。
蒋介石批准“中央提示案”与何、白电的基本目的,是要把八路军和新四军驱赶到旧黄河以北的冀察两省去,限制共产党军事和组织的扩张与发展。作为这个时候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蒋介石显然无法简单地从国民党一党的角度,或仅仅着眼于局部的军事上的需要,来解决共产党的问题。毕竟,此前国共双方军事上虽有相当多的磨擦与冲突,但大都还只是发生在局部地区,且规模有限,共产党并没有根本威胁到国民党的统治地位。《剿灭黄河以南匪军作战计划》,打算用武力解决遍及黄河以南的河南、山东、安徽、江苏和浙江几省交界地区异己的八路军和新四军,其意虽不在向中共宣战,然一旦具体实施,难免会让中共认为国民党在发动大规模的剿共战争。不仅中共做出激烈反应会有碍抗战全局,而且在国共日三方力量交错牵制的情况下,此种计划亦未必能够达到目的。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蒋介石明确认为这一计划只能以“游击战”来施行,[4]且在注意到日汪协定签订在即,为避免被中共指为配合日汪共同反共,对军令部呈文更拖着未签。
然而久拖不决毕竟不是办法。最后通牒既已发出,政府颜面必须顾及。因此,拖到12月7日,蒋终究不能不做出正式批复,但他仍旧表示“此部署与计划可照办”,惟须“暂缓下令”,“待本月下旬再定实施时间”。之后,何应钦、白崇禧发出齐电重申前令,蒋亦于9日亲下手令,稍事延期,要求八路军和新四军务必在12月底和明年1月底分别移至黄河以北,而新四军皖南部队则必须在12月底以前先开到长江以北。[5]
由于这一要求与命令具体规定了八路军和新四军最后北移的时间表,军令部部长徐永昌第二天就以“现已届十二月中旬,如迟不下达,恐各部队准备不及”为由,再度呈送《剿灭黄河以南匪军作战计划》要求批准,同时并将皖南新四军也列入了剿灭计划。称:“观察江南N4A行动,仍不外推托延宕,且现在距十二月卅一日之时期不久,该军是否能遵命北渡长江,尚成问题。此时仍应即时下令第三战区,妥为准备。如发现江北匪伪,竟敢攻击兴化,或届时(十二月卅一日)尚未遵令北移,应即将江南N4A立予解决”。[6]与此同时,军令部次长刘为章也报送与中共代表周恩来、叶剑英谈话要点,说明周、叶对八路军、新四军北移问题全无具体答复及表示,新四军皖南部队同意开过长江,其用意也在增厚鲁苏方面该军之实力,故“尔后除按既定计划,以武力实际行动以观后果外,口头上之谈判,似无继续必要。”[7]这些情况都表明,国民党军事高层这时在用军事手段达成逼迫八路军、新四军北移的问题上,其实远比蒋介石更为急迫也更为强硬,正是他们强烈地催促着蒋早下决心,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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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奎松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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