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中全会的方针,毛泽东明确指出,讨论加强党内团结问题的决议时,不要对任何人开展批评。他在信末专门交代说:全会应发一简单公报,将三项议程公布就可以了,其他都可不公布。“关于第三项议程,应尽可能做到只作正面说明,不对任何同志展开批评。”
1月8日晨3时,毛又另写一封信给刘少奇个人,内称:杨尚昆同志于七日下午十时由此返京,九日可到,带有修改了的决议草案及我的一封信。我在信中的建议,请待尚昆到后会商酌定。
刘少奇接到毛泽东交杨尚昆带回的信后,于1月12日晚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商议召开四中全会的有关问题,决定将经毛泽东在杭州修改后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提交全会讨论。刘少奇于15日以中央书记处名义,签发了定于1954年1月30日召开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通知。16日,刘少奇致电毛泽东,报告:四中全会决定在1月30日开会,通知今日已发出。向全会的报告正起草中,大约1月20日可送交主席。
就在此时,毛泽东收到了高岗写给他的信。高在信中表示,他完全拥护和赞成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并说他犯了错误,拟在四中全会上作自我批评,想于会前来杭州,与毛商量此事。对此,毛泽东1月22日致电刘少奇,说明收到了高岗的来信。他认为:全会开会在即,高岗不宜来此,高所要商量的问题,请少奇和恩来同志或再加小平同志和他商量就可以了。为解除高岗的思想顾虑,毛再次交代四中全会的开会方针。他在给刘的电报中说:
“关于四中全会开会的方针,除文件表示者外,对任何同志的自我批评均表欢迎,但应尽可能避免对任何同志展开批评,以便等候犯错误同志的觉悟。这一点我在一月七日致你和书记处各同志的信中已说到了。如你们同意这个方针,就请你们据此和到会同志事先商谈,并和高岗同志商谈他所要谈的问题。”
毛还专门交代说:此电请送高岗同志一阅,我就不另复信了。
毛泽东在1月7日给刘少奇并书记处写信建议召开四中全会的同日,又另给刘少奇个人写了一封信,要他也在全会上作自我批评。毛说:如各同志同意开全会,于你的报告稿宣读完毕后,似宜接着读你已有准备的自我批评稿,两稿各有一小时左右即够。毛交代说:自我批评稿宜扼要,有三四千字即可,内容宜适当,不可承认并非错误者为错误。如可能,请一并电告我一阅。
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刘少奇在准备向四中全会作工作报告的同时,对自己在全会上要作的自我批评也进行认真准备。1月16日,他在给毛泽东的电报中除说明四中全会的开会通知已经发出外,对这两项准备工作的情况专门向毛作了报告,内称:向全会的报告正起草中,大约在1月20日可送交主席。现将我准备在全会上的检讨送上,请予审阅和修改。这个检讨已经周(恩来)、陈(云)、彭(德怀)、邓(小平)诸同志审阅修改过。其中有几处地方不是检讨,而是辩护,因为有人对这些地方进行过激烈的攻击,稍加辩护,似有必要。但这样也可能引起人家的攻击。如果有人要攻击,就要让人攻一下,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如何?请主席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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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蕴晖
编辑:
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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