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政协副主席罗富和:防止公安现“周家军”现象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

民进中央关于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进程的提案,呼吁尽快制定《公安法》,进一步规范公安职能、明确管理体制、确定执法权限和相应责任,防止公安出现类似“薄家军”、“周家军”的现象再现。

3月4日上午,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接受凤凰网主笔陈芳专访。摄影:赵文娟

3月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接受凤凰网独家专访,介绍了民进中央2015年提案情况。罗富和向凤凰网透露,今年,民进中央共向全国政协提交了39份提案。这些提案中,既有建议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提高医学毕业生待遇等具体问题,亦有建议长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缩小京津冀政策落差等涉及国家重大战略的议题

罗富和还特别提到,民进中央关于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进程的提案,呼吁尽快制定《公安法》,进一步规范公安职能、明确管理体制、确定执法权限和相应责任,防止公安出现类似“薄家军”、“周家军”的现象再现。

文/凤凰网主笔:陈芳

国家通用语言打上民族标签是危险的

凤凰网:民进中央关于规范国家通用语言表述的提案中,提到“汉语”不等于“普通话”,不主张使用“汉语”,出于什么考虑?

罗富和:我们注意到现行《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在同一条规定中,对于教学语言文字的前后表述不一致,很不严谨,且与《宪法》和现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一致。《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0年颁布实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实际工作中也存在问题。我们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的“双语教学”,实际工作常表述为“民族语言和汉语”。由于“汉语”在维语、藏语、蒙语等民族语言中被翻译成“汉族语言”,在民族地区提倡学好汉语就会造成要学习另一个民族语言的曲解,人家就问,我们为什么要学另外一个民族的语言?既不利于民族团结,也不利于国家认同的形成。我们就此提议应以“民族语言和普通话”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的涵义予以明确。

在外交、教育和文化等国际交流领域,同样存在表述上的混乱,国际上通用的Chinese,翻译实为“中文”,但我们国内在表述时常以“汉语”替代,这是不准确的。一个很典型的例子,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访华时说中文的新闻,扎克伯格本人说的是学习“中文”,可到了官方媒体那里,却成了秀“汉语”。联合国中文官方网站标明其官方语文之一是“中文”,而非“汉语”。因此,我们提议国际交流领域应坚持推广“中文”,避免推广“汉语”造成误解,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汉办)建议改称“中文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职能表述中,也应用“中文”推广而非“汉语”推广。

我们还提议加大推广普通话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国家认同感。《宪法》专门用一条确立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的法律地位,从50年代就开始在全国推广普通话,但现在行政部门搞乱了,用“汉语”代替“普通话”,把通用语言标上了民族的标签,是非常危险、非常可怕的。

凤凰网:这样一个看似很小的问题,背后有着很深的政治意义。

罗富和:实际上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出现了违宪的情况。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政府部门要认真维护宪法的权威。

我们看到了行政主管部门在推广汉语的时候,对普通话的宪法地位考虑得不够。普通话,不是普普通通的话,是经过宪法规定的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具有宪法赋予的官方语言地位。我们后来出台的相关法律,《教育法》也好、《通用语言文字法》也好,都应该以宪法为依据。

民主党派一项很重要的职能就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这也是我们在履行对政府是否依宪行政的监督责任。

对我们自身而言,要履行好这一职能,也要学习宪法、学习相关法律。准备这个提案,我们从《宪法》到《通用语言文字法》,到《教育法》,以及互相之间的关系,也是做了一番研读。还就普通话和汉语的历史背景查阅了相关文献、咨询过一些专家,民进内又进行研讨,最终形成了这样一份提案。

制定公安法防止其成“薄家军”“周家军”

凤凰网:民进中央今年的提案中,有一个是《关于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进程的提案》,想要通过该提案解决什么问题?

罗富和:民进中央今年提的39个提案中,在我看来,排在第一重要位置的就是《关于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进程的提案》,对目前公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路径提出了建议。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传统政法系统即公检法司,公安排在第一,可实际中的政法改革,绝大多数是检察院和法院的改革,公安很少涉及。

公安机关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与公共财产安全、预防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方面,成效显著。但也要正视公安机关队伍庞大、机构复杂、问题很多的现实,需要加强公安工作,也需要规范公安工作,因其与公众接触最多,现实中滥用警力、非法用警现象突出,比如去年发生的警察醉酒开枪打死人的恶性事件,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民众质疑。

至今我们国家没有《公安法》这一母法,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入境管理法》等具体法,母法最重要的是要规范公安的职能、管理体制、执法权限、法律责任等。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公安管理体制不明确,公安到底是党委管?政法委管?还是政府管? 这个问题不解决,公安就有可能成为“薄家军”、“周家军”!因为公安是有武装的,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的。

为此,民进中央建议必须加强公安法治化进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法,作为指导和规范公安工作、统领公安各个领域法律法规的基本法,对于公安工作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保障机制、执法监督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还建议尽快启动修改1995年制定的人民警察法,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方向,依据宪法精神、法治原则、人权保障原则完善警察职责和警务管理内容。

建议长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

凤凰网:除了以上两个提案,民进中央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提案?

罗富和:我们还有一个关于“长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的提案,这是民进中央2014年在长江中上游地区大调研后形成的。长江经济带作为国家三大战略之一,上中下游都有一批国家级重要规划,诸如上海自贸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成渝经济区、贵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等。而这些发展规划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对水资源的承载能力考虑不足,长江流域也未有牵涉到淡水资源统一调配的管理。

由于建了很多水电站、大坝,整个长江流域生态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在中游地区:汉江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上游水库群和洞庭湖水系、鄱阳湖水系,本应是“汪洋一片”的夏季防汛期,竟然出现冬季般“枯水一线”的罕见干旱,遭遇前所未有的生态危机;在下游地区:每年的枯水季节,长江口都有不同程度的咸潮现象,去年年初长江口遭史上最持久咸潮,上海200万人饮水受影响。所有这些问题的核心是长江水资源缺乏统一调度管理。

我们提议,长江流域有必要学习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的成功经验,最近十五年来黄河没有出现断流现象,且发电量不受影响,重要原因就是黄河水利委员会承担了黄河全流域水资源的综合调度。长江需要学习黄河流域,提早介入,不要以为现在水还多就不需要。

民进中央还建议提高医院医生薪酬待遇。2015年初,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广东省2014年大学生就业质量报告,报告显示初次研究生就业薪酬最低的是临床医学博士,仅两千多块钱;研究生初次就业薪酬最低的20个专业中,有13个是医学类专业。这与医学类学生受教育的程度和花费严重不成正比。如此低的薪酬,难免产生以药养医的灰色地带。因此,我们建议提高医生待遇,让医生有职业自豪感,这样才能在这样一个人命关天的工作中负起责任。

此外,今年我们还提出了我们还提了“关于解决县城学校大班额问题的建议”、“给予民营书业合法出版资格的建议”等等。

河北与京津存在政策落差导致京津冀一体化受阻

凤凰网:民进中央提案一般关注哪些层面问题?有无得到政府部门的反馈?

罗富和:民进中央的提案主要是针对中央部委层面,但也会涉及到一些地方。比如今年我们还有一个提案,关于缩小政策落差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提案。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审议研究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但民进中央经过调研发现,河北与京津长期存在的政策落差,导致河北发展一直处于被动局面,成为阻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制约因素。

河北的很多政策比不上北京天津,比如建设国家创新示范区,北京、天津享受国家对科技创新领域先行先试的各项优惠政策,聚集了更多的科技创新资源,相比之下,河北政策比不上京津,政策的落差就导致科技型企业只会聚集在在北京天津,很难转移到河北。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环北京周边河北有十几个国家贫困县,河北生态保护的任务最重,又面临发展矛盾。比如造林绿化,造林的实际成本在1000/亩左右,全国的补贴400/亩,不足的部分需要地方财政给予补贴,北京财政富裕,能投入大量资金,但河北拿不出那么多钱,而树苗价格已被抬高,从而影响河北农民造林的积极性。

再比如南水北调之前,河北数个水库,不给河北供水,直接供给北京,河北因此全部停止种水稻等耗水作物。

而这些问题,都是由于政策落差造成的。只有缩小政策差距,最起码持平,才能加快整个区域的协调发展。因此,我们就提出缩小京津冀政策的差距。

双周座谈和大调研强化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地位

凤凰网:在确保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实效性方面,全国政协有哪些制度保障?

罗富和:政协会议,是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平台,作为民主党派,我们非常重视在政协这个平台上发挥作用。

俞正声主席主持政协工作以后,反复传达了中央对政协工作的要求,可以看出中央对政协工作是高度重视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专门研究政协工作时,把政协中属于中共党员的副主席全部邀请去参加会议,这在以往是没有的,可见中央最高层对加强政协工作寄予了非常大的期望。

俞主席2013年担任全国政协主席后,推出了双周座谈制度,每两周一次,每年都有20次双周座谈,每一次都是俞主席亲自定主题,亲自主持会议,最后形成报告,又亲自报批中央,这就给了各民主党派、政协各个团体很多参政议政的机会。

俞主席设计这项制度,有一个深远的考虑,就是五年下来,要让2000多名政协委员,每人至少有一次参加双周协商,从而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作用。

去年,又有一项制度创新——即听取民主党派大调研报告制度,这是受中央委托的,八个民主党派每年领一个题目进行调研。去年俞主席亲自主持会议,听取八个党派大调研报告,他是以中央政治局常委、政协主席的双重身份来听的。各个部委也都派人来,至少是副部长级别,拓宽了党派发挥作用的渠道,也加速了党派调研成果的转化。民主党派大调研形成的很多报告,都转化成了政协大会的各种提案和政协大会的大会发言。

政协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深意

凤凰网:俞正声在做政协报告时,强调加强政协自身队伍建设,时隔多年后政协再次提出反腐,政协提反腐的用意是什么?如何加强反腐?令计划苏荣等人政协委员的落马,暴露出政协哪些问题?

罗富和:俞正声主席在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提了政协也要加强反腐倡廉。一年来,大概十几位全国政协委员,因为违纪违法被除名,但他们所犯的这些事情,绝大部分在他们担任政协委员之前。

为什么依然要加强政协的反腐倡廉建设?我记得俞主席在一次政协常委会上,阐述得比较深刻。一方面,政协机关和政协领导核心,在涉及人、财、物方面,应该加强廉政建设。另一方面,政协委员里,有相当一部分是官员,要求这部分委员在从政过程中带头加强廉政建设;政协委员里,有不少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的人员,要求他们在科学道德、学术道德、科研项目各方面带头守法;政协委员里还有不少是企业家,也要求他们遵纪守法,不要为了加快企业发展,用非正当的手段拉拢官员、行贿官员。所以政协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也是很有意义的。

相关:

民进2015两会提案: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述

民进2015两会提案: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进程

民进2015两会提案:实施长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

民进2015两会提案:推动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民进2015两会提案:城市新区义务教育配套学校建设

(凤凰网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往期回顾
 
2014两会主专题

凤凰新媒体 资讯频道

邮箱:news@ifeng.com

凤凰资讯官方微博:

http://weibo.com/ifengnews2014

两会直击
独家新闻
独家策划
两会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