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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泰:中国饮食也有黑暗一面 有些菜式凸显国人残忍


来源:凤凰网历史

随着《舌尖上的中国》的热播,越来越多的“吃货”为中国的美食感到自豪,更有网友认为中国的饮食世界第一。然而曾著有《中国人的饮食世界》、《中国饮食文化史》等书的王学泰研究员,在对话

还有种残忍食品,听起来就惨不忍睹,就跟古代的凌迟罪似的。《清稗类钞》记载山西太原晋祠“鲈香馆”烹驴远近闻名:

以草驴一头,豢之极肥。先醉以酒,满身拍打。欲割其肉,先钉四桩,将足捆缚,而以木一根横于背,系其头尾,使不得动。初以百滚汤沃其身,将毛刮尽,再以快刀碎割,饮食前后腿或肚、或背脊、或头尾肉,各随客便。当客下著时,其驴尚未死绝也。

其残忍真令人瞠目结舌!利用这种奇特的“烹饪”法引得客人“日以干计”,可以想见每天会有多少围观者。

当时的山西巡抚巴延三,得知此事,交送按察使审理此案,以谋财害命罪将老板处斩。巴延三是个无德无能无才清宗室,礼亲王昭梿《啸亭杂录》记载了他几件事,对巴延三一句好话没有,唯独干了这件好事,让研究饮食文化的记住了他。

烹驴这件事不仅是对动物残忍,其毒害的不仅是食客,也包括许多围观的人。国人似乎特别爱看枪毙人、杀人等“热闹”。鲁迅说国人“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这是专制社会的特产,自先秦以来,惩治犯人,杀人不是找个背静地方杀,而是“戮之市朝”,就是在朝堂的后边人烟稠密市井中开刀问斩。杀鸡来给猴看,是为了吓唬普通老百姓。这就培养了人的残忍性。

什么叫文明?文明就是不断从野蛮走向不野蛮。不野蛮是什么?不仅善待他人,也要善待万物万类,不要动不动就用暴力解决问题,这才是文明。狮子饿了它才吃兔子,那是食物链,但燕窝、鱼翅并不在人类的食物链上,可人也要千方百计搞来吃,而为此不惜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

现今人们追求异味、野味的狂热令人不解。前两年一个深秋我应邀到河南一个大学讲座,完事后,主人说今天下午我们带您欣赏一下黄河落日,晚饭就在黄河边野店吃吧。下午驱车一两个小时,只在黄河岸边站了几分钟就又驱车到所谓“野店”了。店不大,一排草房,与“野店”名实相副。可是令人诧异的是店外门前停着好几辆小轿车。随主人一进门就有几位学校老师起立相迎。我明白了这是主人安排的小型欢送会。为什么假座于这个简陋的地方呢?待坐下我才明白这个野店是专卖野味的,主人的美意是让我尝一尝大城市少有的野味。菜肴中许多是国家明令保护的野生动物。我赶紧起立向主人致歉,声明我吃素,多谢大家,辜负美意。结果主客都很尴尬。碰巧一位女教师也说她也不能吃野味,皮肤过敏。此时店家过来解围,说他们除了动物野味、还有植物野味。我很吃惊,植物也能制成野味?店家说,他们保存的有今年夏初将熟的青小麦,可以做“碾转”,别有风味。我听说过碾转,河北称粘串,也许是音同字异吧。青黄不接时,小麦已经灌浆,尚未饱满成熟,但饥饿的百姓已经饿得不行了,于是便采青小麦上锅蒸熟,碾下青皮麦芒,再用锅炒,用来果腹,听说此物耐饥,吃多了有撑死的。没想到这种救荒食品现在已经成为美食。这个经历使我奇怪,国人为什么那么追求野味呢?国家三令五申、甚至制定成法律,人们还冒着犯法的危险去一尝禁脔呢?

中国人把吃当娱乐是缺乏精神追求

王学泰:前两年友人转来复旦女博士于娟身患癌症后忏悔文章,她说“我吃过很多不该吃的东西,不完全统计,孔雀、海鸥、鲸鱼、河豚、梅花鹿、羚羊、熊、麋鹿、驯鹿、麂子、锦雉、野猪、五步蛇诸如此类不胜枚举。除了鲸鱼是在日本的时候超市自己买的,其他都是顺水推舟式的被请客。然而,我却必须深刻反省,这些东西都不该吃。尤其我看了《和谐拯救危机》之后。选择吃他们,剥夺他们的生命让我觉得罪孽深重。破坏世间的和谐、暴虐地去吃生灵、伤害自然毁灭生命这类的话就不说了,最最主要的是,说实话,这些所谓天物珍馐,味道确实非常一般。那个海鸥肉,高压锅4个小时的煮炖仍然硬的像石头,咬上去就像啃森林里的千年老藤,肉纤维好粗好干好硬,好不容易肯下去的一口塞在牙缝里搞了两天才搞出来”。

为嘴伤身,古人所忌,可是灾难没有降临在自己身上时,人们会听到许多豪言壮语,“死了也吃”“拼死吃河豚”“拼死吃……”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与长期以来我们把饮食生活当做娱乐、甚至是唯一的娱乐有关。

春秋时期就有人说“惟食无忧”,当然那时人们生活单调,就是统治者除了饮宴和田猎以外很少有其他娱乐,下层民众就更不用说了。中国的位置在温带,自然环境不十分优越,农业是靠天吃饭,人口又繁殖很快,因此觅食问题,长期困扰着国人。缺吃少穿的人对吃的重视,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因为穷嘛,总想找到一口吃的,所以养成了什么都敢吃的习惯。生活改善了,习惯也应改改了。

中国缺少终极关怀的宗教,缺少吃穿以外的精神生活肯定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要不就很难解释当前绝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娱乐方式也是空前增多,为什么无论是过节,还是亲朋聚会除了吃外,很少有其他项目呢?这是不是太单调?为什么我们没有户外活动,为什么不到大自然当中去?吃成了一种娱乐活动,大家伙聚在一起就是吃,八十年代初,我在成都杜甫草堂住过几天,逢到假日,常有数伙青年人携带锅碗瓢盆,面粉、馅料到草堂花园野餐——包馄饨,而不去参观草堂内有关杜甫的陈列。

可能我们居住的地方也太狭小了,也可能人口分布不平均,也许这是后发国家的一种病态现象。但是不能否认我们的精神追求的确很匮乏。这在人群交流中极容易发现:一件东西摆在面前,我们第一个问题是,值多少钱?第二个问题则是,能吃吗?只要是个有机物,大都会问能吃吗?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物质对于精神的决定作用。费尔巴哈说过一句话,当你肚子空的时候,那你的思维也停止了。现在青年人大约很少有这个体验的。困难时期(1959下半年至1962上半年)我肚子饿的时候就往文津街北京图书馆跑,可是到了饥肠辘辘,腹内响如鼓的时候,理论书籍是完全看不下去的,只好借点文艺性强的书看。记得我读了不少三四十年代吴祖光、孔另境、顾仲彝、顾毓琇、俄国人契珂夫、奥斯特洛夫斯基等人的剧本。肠子空了,脑子也得空,这是个定理。因此,我们说中国古代文化的精华都是由有饭吃的人想象出来的,底层的人没饭吃,想眼前问题就较多,例如今天晚上如何获得一餐的问题。长期处于贫困中,文化不能不在短浅的实用中徘徊。

传统“酒文化”的核心今人其实不懂

凤凰历史把吃当做一种娱乐,是自古就这样,还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的?

王学泰:自古就有,我们看先秦的文献,说到诸侯、卿大夫、甚至周天子的昏聩,常常会写到“为长夜饮”。殷商亡国之君纣王《史记》写他“好酒淫乐……于是使师涓作新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大最(聚)乐戏于河丘,以酒为池。县(悬)肉为林,使男女倮(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以音乐舞蹈佐餐助兴,酒池肉林,极宴饮之乐。这些完全是把吃饭当做娱乐,吃饭的过程复杂、奢侈而讲究,吃饭已经完全丧失了原来补充身体能量的作用,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凤凰历史人家说这种酒文化是中国传统。

王学泰:什么传统?既伤身体,又浪费,也不可能造成人和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过去真有酒文化的传统,酒文化的核心是什么?是对滥饮进行节制并发挥宴饮之乐的。《红楼梦》中贾宝玉与冯紫英、薛蟠等人宴饮,宝玉说:“听我说来:如此滥饮,易醉而无味。我先喝一大海,发一新令,有不遵者,连罚十大海,逐出席外与人斟酒。”“新令”是指新的酒令。书中写到鸳鸯做令官时说“酒令大如军令”,酒令是带有强制性的,春秋时期就有,后来逐渐游戏化、变成文化了。从酒令有具体记载以来(隋唐时期),我们知道的就有数百种之多,一些有才情的的人还能自创新令。贾宝玉所主持酒令就是他根据流行的酒令稍加改造而成的。清代叶绥祖“嗜酒,喜交游,每当良辰令节,招集朋好,酣饮忘疲,恒出新意为觞政以娱宾,入其座者,辄流连不能去”。叶创的酒令失于记载,但肯定是有趣、有新意,既不过于艰深,也不流于庸俗,所以参与者才“流连不能去”呢。《红楼梦》鸳鸯主持的的“牙牌令”有点复杂艰深,没文化的刘姥姥很难对付;“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贾宝玉提议玩的“占花名儿”大众性很强,连侍女丫环也能玩,但现在人们大多已经看不懂了,更不用说袁宏道《觞政》十六条中对于饮宴的全面规范了酒文化实际上已经失传宴会上因为滥饮而丧命者,今天的新闻中就有某省副省级官员用公款私宴,宴席上“一死一伤”(似乎报导战争消息)该官员被停职反省,大约其中也有无文化之过罢。流传在人间无非是“哥俩好”“八匹马”“五魁首”等等玩起来像打架一样的酒令。

[责任编辑:杨云]

标签:王学泰 饮食 文革 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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