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泰:中国饮食也有黑暗一面 有些菜式凸显国人残忍
2014年06月06日 09:31
来源:凤凰网历史
作者:王学泰
随着《舌尖上的中国》的热播,越来越多的“吃货”为中国的美食感到自豪,更有网友认为中国的饮食世界第一。然而曾著有《中国人的饮食世界》、《中国饮食文化史》等书的王学泰研究员,在对话
还有种残忍食品,听起来就惨不忍睹,就跟古代的凌迟罪似的。《清稗类钞》记载山西太原晋祠“鲈香馆”烹驴远近闻名:
以草驴一头,豢之极肥。先醉以酒,满身拍打。欲割其肉,先钉四桩,将足捆缚,而以木一根横于背,系其头尾,使不得动。初以百滚汤沃其身,将毛刮尽,再以快刀碎割,饮食前后腿或肚、或背脊、或头尾肉,各随客便。当客下著时,其驴尚未死绝也。
其残忍真令人瞠目结舌!利用这种奇特的“烹饪”法引得客人“日以干计”,可以想见每天会有多少围观者。
当时的山西巡抚巴延三,得知此事,交送按察使审理此案,以谋财害命罪将老板处斩。巴延三是个无德无能无才清宗室,礼亲王昭梿《啸亭杂录》记载了他几件事,对巴延三一句好话没有,唯独干了这件好事,让研究饮食文化的记住了他。
烹驴这件事不仅是对动物残忍,其毒害的不仅是食客,也包括许多围观的人。国人似乎特别爱看枪毙人、杀人等“热闹”。鲁迅说国人“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这是专制社会的特产,自先秦以来,惩治犯人,杀人不是找个背静地方杀,而是“戮之市朝”,就是在朝堂的后边人烟稠密市井中开刀问斩。杀鸡来给猴看,是为了吓唬普通老百姓。这就培养了人的残忍性。
什么叫文明?文明就是不断从野蛮走向不野蛮。不野蛮是什么?不仅善待他人,也要善待万物万类,不要动不动就用暴力解决问题,这才是文明。狮子饿了它才吃兔子,那是食物链,但燕窝、鱼翅并不在人类的食物链上,可人也要千方百计搞来吃,而为此不惜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
现今人们追求异味、野味的狂热令人不解。前两年一个深秋我应邀到河南一个大学讲座,完事后,主人说今天下午我们带您欣赏一下黄河落日,晚饭就在黄河边野店吃吧。下午驱车一两个小时,只在黄河岸边站了几分钟就又驱车到所谓“野店”了。店不大,一排草房,与“野店”名实相副。可是令人诧异的是店外门前停着好几辆小轿车。随主人一进门就有几位学校老师起立相迎。我明白了这是主人安排的小型欢送会。为什么假座于这个简陋的地方呢?待坐下我才明白这个野店是专卖野味的,主人的美意是让我尝一尝大城市少有的野味。菜肴中许多是国家明令保护的野生动物。我赶紧起立向主人致歉,声明我吃素,多谢大家,辜负美意。结果主客都很尴尬。碰巧一位女教师也说她也不能吃野味,皮肤过敏。此时店家过来解围,说他们除了动物野味、还有植物野味。我很吃惊,植物也能制成野味?店家说,他们保存的有今年夏初将熟的青小麦,可以做“碾转”,别有风味。我听说过碾转,河北称粘串,也许是音同字异吧。青黄不接时,小麦已经灌浆,尚未饱满成熟,但饥饿的百姓已经饿得不行了,于是便采青小麦上锅蒸熟,碾下青皮麦芒,再用锅炒,用来果腹,听说此物耐饥,吃多了有撑死的。没想到这种救荒食品现在已经成为美食。这个经历使我奇怪,国人为什么那么追求野味呢?国家三令五申、甚至制定成法律,人们还冒着犯法的危险去一尝禁脔呢?
中国人把吃当娱乐是缺乏精神追求
王学泰:前两年友人转来复旦女博士于娟身患癌症后忏悔文章,她说“我吃过很多不该吃的东西,不完全统计,孔雀、海鸥、鲸鱼、河豚、梅花鹿、羚羊、熊、麋鹿、驯鹿、麂子、锦雉、野猪、五步蛇诸如此类不胜枚举。除了鲸鱼是在日本的时候超市自己买的,其他都是顺水推舟式的被请客。然而,我却必须深刻反省,这些东西都不该吃。尤其我看了《和谐拯救危机》之后。选择吃他们,剥夺他们的生命让我觉得罪孽深重。破坏世间的和谐、暴虐地去吃生灵、伤害自然毁灭生命这类的话就不说了,最最主要的是,说实话,这些所谓天物珍馐,味道确实非常一般。那个海鸥肉,高压锅4个小时的煮炖仍然硬的像石头,咬上去就像啃森林里的千年老藤,肉纤维好粗好干好硬,好不容易肯下去的一口塞在牙缝里搞了两天才搞出来”。
为嘴伤身,古人所忌,可是灾难没有降临在自己身上时,人们会听到许多豪言壮语,“死了也吃”“拼死吃河豚”“拼死吃……”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与长期以来我们把饮食生活当做娱乐、甚至是唯一的娱乐有关。
春秋时期就有人说“惟食无忧”,当然那时人们生活单调,就是统治者除了饮宴和田猎以外很少有其他娱乐,下层民众就更不用说了。中国的位置在温带,自然环境不十分优越,农业是靠天吃饭,人口又繁殖很快,因此觅食问题,长期困扰着国人。缺吃少穿的人对吃的重视,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因为穷嘛,总想找到一口吃的,所以养成了什么都敢吃的习惯。生活改善了,习惯也应改改了。
中国缺少终极关怀的宗教,缺少吃穿以外的精神生活肯定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要不就很难解释当前绝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娱乐方式也是空前增多,为什么无论是过节,还是亲朋聚会除了吃外,很少有其他项目呢?这是不是太单调?为什么我们没有户外活动,为什么不到大自然当中去?吃成了一种娱乐活动,大家伙聚在一起就是吃,八十年代初,我在成都杜甫草堂住过几天,逢到假日,常有数伙青年人携带锅碗瓢盆,面粉、馅料到草堂花园野餐——包馄饨,而不去参观草堂内有关杜甫的陈列。
可能我们居住的地方也太狭小了,也可能人口分布不平均,也许这是后发国家的一种病态现象。但是不能否认我们的精神追求的确很匮乏。这在人群交流中极容易发现:一件东西摆在面前,我们第一个问题是,值多少钱?第二个问题则是,能吃吗?只要是个有机物,大都会问能吃吗?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物质对于精神的决定作用。费尔巴哈说过一句话,当你肚子空的时候,那你的思维也停止了。现在青年人大约很少有这个体验的。困难时期(1959下半年至1962上半年)我肚子饿的时候就往文津街北京图书馆跑,可是到了饥肠辘辘,腹内响如鼓的时候,理论书籍是完全看不下去的,只好借点文艺性强的书看。记得我读了不少三四十年代吴祖光、孔另境、顾仲彝、顾毓琇、俄国人契珂夫、奥斯特洛夫斯基等人的剧本。肠子空了,脑子也得空,这是个定理。因此,我们说中国古代文化的精华都是由有饭吃的人想象出来的,底层的人没饭吃,想眼前问题就较多,例如今天晚上如何获得一餐的问题。长期处于贫困中,文化不能不在短浅的实用中徘徊。
传统“酒文化”的核心今人其实不懂
凤凰历史:把吃当做一种娱乐,是自古就这样,还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的?
王学泰:自古就有,我们看先秦的文献,说到诸侯、卿大夫、甚至周天子的昏聩,常常会写到“为长夜饮”。殷商亡国之君纣王《史记》写他“好酒淫乐……于是使师涓作新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大最(聚)乐戏于河丘,以酒为池。县(悬)肉为林,使男女倮(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以音乐舞蹈佐餐助兴,酒池肉林,极宴饮之乐。这些完全是把吃饭当做娱乐,吃饭的过程复杂、奢侈而讲究,吃饭已经完全丧失了原来补充身体能量的作用,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凤凰历史:人家说这种酒文化是中国传统。
王学泰:什么传统?既伤身体,又浪费,也不可能造成人和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过去真有酒文化的传统,酒文化的核心是什么?是对滥饮进行节制并发挥宴饮之乐的。《红楼梦》中贾宝玉与冯紫英、薛蟠等人宴饮,宝玉说:“听我说来:如此滥饮,易醉而无味。我先喝一大海,发一新令,有不遵者,连罚十大海,逐出席外与人斟酒。”“新令”是指新的酒令。书中写到鸳鸯做令官时说“酒令大如军令”,酒令是带有强制性的,春秋时期就有,后来逐渐游戏化、变成文化了。从酒令有具体记载以来(隋唐时期),我们知道的就有数百种之多,一些有才情的的人还能自创新令。贾宝玉所主持酒令就是他根据流行的酒令稍加改造而成的。清代叶绥祖“嗜酒,喜交游,每当良辰令节,招集朋好,酣饮忘疲,恒出新意为觞政以娱宾,入其座者,辄流连不能去”。叶创的酒令失于记载,但肯定是有趣、有新意,既不过于艰深,也不流于庸俗,所以参与者才“流连不能去”呢。《红楼梦》鸳鸯主持的的“牙牌令”有点复杂艰深,没文化的刘姥姥很难对付;“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贾宝玉提议玩的“占花名儿”大众性很强,连侍女丫环也能玩,但现在人们大多已经看不懂了,更不用说袁宏道《觞政》十六条中对于饮宴的全面规范了。酒文化实际上已经失传,宴会上因为滥饮而丧命者,今天的新闻中就有某省副省级官员用公款私宴,宴席上“一死一伤”(似乎报导战争消息)该官员被停职反省,大约其中也有无文化之过罢。流传在人间无非是“哥俩好”“八匹马”“五魁首”等等玩起来像打架一样的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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