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所谓“毛泽东让医生谋害王明”的事实真相
2007年08月08日 20:01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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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张闻天、康生、周恩来、凯丰、王明、毛泽东、任弼时、张国焘1938年在延安

王明与毛泽东

1974年4月,在前苏联莫斯科郊外列宁山下的“新圣母公墓”里添了一座新坟。坟里埋的是一位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具有重大影响、堪称负面典型的不凡人物,他就是王明。

王明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抗战时期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以及他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的失势已是众所周知。但延安整风之后,这位在党史上曾红极一时,又一落千丈的风云人物的命运如何呢?

“七大”前后

从1942年春天开始的延安整风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党范围内进行的一次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延安整风运动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克服党内严重存在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特别是使全体党员和干部从王明教条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从而从思想上彻底肃清王明“左”右倾错误在党内的严重影响。

作为延安整风运动中受“批判”的主角,王明先是打起了“学习毛泽东”的旗号,企图以此骗取毛泽东和党内大多数人的信任,蒙混过关。此计不成,他又把错误一股脑推在了别人身上,还以患病为由消极对待整风和对他的批判。但严重的错误和事实不容狡辩,1945年4月20日,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彻底宣判了曾统治党4年之久、影响党达14年之久的王明“左”右倾错误路线的死刑。

在《决议》通过前,中央曾三次将决议草案送给王明看,王明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决议》通过当天,王明还专门给毛泽东和中央写了一封长信,表示完全同意、服从和拥护《决议》对党的历史和他所犯错误所做的结论。然而,他并非是真心实意的,正如他后来在《中共五十年》中所表白的,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反毛斗争还要长期进行下去”,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1945年4月23日党召开了“七大”。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处理王明错误的问题上坚决斗争,决不容情,但在对待王明本人问题上宽大为怀,格外留情。“七大”召开时,王明仍在病中,他是被人用担架抬进会场的。参加完开幕式后,王明就离开了会场。这是王明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正式代表身份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出席的时间大约为15分钟。

整风运动后,王明的声望一落千丈,不少同志对王明更是深恶痛绝。这种情况预示着他很可能在“七大”的选举中失败,被淘汰出党的最高领导层。鉴于王明长期在党内的地位和影响,为了照顾历史又团结犯错误的同志,在选举中央委员时,毛泽东事先在大会上和私下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说服代表们本着团结的精神,以大局为重,投王明一票。结果,王明以321票再次当选为中央委员。不过,“七大”后,王明没能再进入中央政治局。

“七大”之前,王明主要从事妇女和统战工作。“七大”以后,王明的病情有所好转。于是,中央决定由王明担任新成立的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主要研究党的政策以及起草法律条文。1946年6月,中央又成立了法制问题研究委员会(1948年12月改为法律委员会),中央仍任命王明为该委员会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王明领导该委员会出色完成了制定陕甘宁边区宪法草案、全国性的宪法草案等工作,还在山西参加过一段时间的土改。1949年9月,王明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被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新中国成立后,王明被任命为中央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员,成为新中国政法战线的重要领导人,并于1950年负责主持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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