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
云南网快讯(记者 王琳)12月18日下午2点,备受关注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安芬、刘仕华犯“容留卖淫罪”,因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案件初始:
6月2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回应媒体报道:小学生卖淫不成立 六名警察停职
6月4日,昆明警方首次承认执法简单、粗暴题 引发与当事人冲突
6月7日,媒体刊文:小学生“卖淫案”待赔偿 警方与家属讨价还价
6月9日晚,云南检方通报调查结果 称小学生卖淫事件系暴力抗法欺骗媒体
6月11日,10名律师学者集体发函质疑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结论
案件审判:
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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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琳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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