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卖淫案续 警方称小学生系替卖淫姐姐顶包
2009年07月08日 11:05中国新闻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今日下午16时05分,云南昆明市公安局在五华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就“3.16事件”进行通报。

据陶毅敏副局长介绍,7月6日,刘仕华已被检察机关提请逮捕警方称,对刘仕华、刘绍碧涉嫌卖淫案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的,并未存在威胁与诱供的情况。

此前云南媒体报道称,昆明博华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刘芳芳(15岁)、刘莉莉(13岁),是亲姐妹。3月16日,警方以涉嫌卖淫为由将两人抓捕,同时被抓的还有其母张安芬和其同居者刘仕华。

事后警方通报称,两名小学女生并无卖淫相关行为,但是两人的父母刘仕华与张安芬 (二人系同居关系,并非夫妻)唆使刘仕华的另一女儿刘艳(化名)卖淫。

3月16日,刘艳在招嫖时被发现,刘仕华等人以冒名顶替的方法(叫“刘艳”与张安芬大女儿刘芳芳互换衣服)有意让巡防人员抓错人,逃避查处。同时他们还获取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给媒体,导致媒体做出不实报道。

刘仕华   警方   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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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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