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而为了筹集新政所需资金,各种捐税在晚清最后十年里可说是多如牛毛。使民众不仅未能从新政中得到任何实惠,反倒饱受其苦。
铁良 资料图
本文系凤凰网历史专稿
1904年,名不见经传的户部侍郎铁良奉旨南下,表面的使命根据1904年7月17日谕旨,是考察移建新厂问题,而“顺道”考察各省“财政利弊”。(前据张之洞等奏江南制造局移建新厂一折。制造局厂关系紧要,究竟应否移建,地方是否合宜,枪炮诸制若何尽利?著派铁良前往各该处详细考求,通盘筹画,据实复奏。并顺道将各该省进出款项,及各司库局所利弊,逐一查明,并行具奏……该侍郎务须破除情面,实力办理,以副委任。)
但事实上清政府派铁良南下的真实目的,地方心知肚明。在铁良南下的第一站上海,当地的《警钟日报》便以《民穷财尽何以堪此》为题,指责铁良此行是为了“收括东南之财富以供北京政府之挥霍”。
然而自太平天国运动以来,清政府为剿灭起义军,将之前牢牢掌握住的军权、财权下放地方。使得地方势力大涨,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日甲午战争以及八国联军侵华事件,特别是八国联军侵华时,地方督抚们搞出的东南互保,地方督抚们搞出的东南互保,公然斥责往昔神圣不可侵犯的“圣旨”是“伪诏”。被很多人看做是清中央政府虚弱不堪的标志。
时任两江总督的魏光焘也是这么看的:魏光焘,湖南邵阳县金潭乡人。少年时加入曾国藩兄弟组建的湘军。在甲午战争时期,随刘坤一北上东北与日军血战。牛庄一战,魏光焘曾指挥湘军与日军肉搏,一直指挥在最前线。甲午战争后,他先后被任命为江西布政使、云南巡抚、陕西巡抚、陕甘总督、云贵总督,1903年任两江总督。另外,在03年的苏报案中,魏光焘极力主张将章太炎、邹容自上海引渡回南京,明正典刑。
从魏光焘的经历可以看出,相比铁良,他称得上功勋老臣,而且还是晚清最大的地方实力派湘军系领军人物。他有资格不把清政府放在眼中,事实上也是如此。
他在1903年到任时就公然违反清政府关于军政划一的指示,公然派家人在湖南招募了3000乡勇,并交由自己亲属统领。而在铁良南下后,还指示两江总督管辖下的各省藩司(相当于副省长兼财政厅厅长)迅速造假清册,弥补亏空,以为敷衍。在魏光焘看来,铁良这次南下会和之前清政府集权努力一样,化为乌有。
可事实却出乎魏光焘预料,铁良1903年7月19日到达上海,7月22日清政府就下达上谕,将魏光焘调任闽浙总督。(一年后被铁良弹劾去职。)于是湘军系盘踞江南40年的历史正式结束。
携拿下魏光焘的余威,铁良毫不费力就从时任湖光总督张之洞手中拿走了江南制造局的主导权,并将张之洞与魏光焘准备筹办新厂的80余万两结余收归中央。并且从江南以及湖广搜刮到现银475万两。至此,清中央政府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使地方督抚毫无还手之力。铁良准备乘热打铁,将地方最为重要的财源:土膏捐税收归中央。但是,这一次,地方督抚们就不在束手就擒了,满汉督抚们就这个问题和代表中央的铁良展开了波澜壮阔的斗争。
清末关于鸦片的分类和称谓比较复杂,“土药”、“土膏”、“灯膏”等,时常出现于报章杂志及官员奏折中。土膏捐税里的“土膏”,是土药及其所熬烟膏的合称,在清末官员的行文中,“土膏统捐”的含义就是对土药和烟膏进行一次性合并征收的税捐。
土膏“统捐”的由来与晚清厘金制度和税章混乱有关。至于土膏“统捐”,简单来说就是把之前多次重复征收的税费变为一次性征收。这样做减少了流通环节的损耗,非常有利于商品流通。因此,湖广才一开征收益就超出了之间预计的30%。而后湖广总督张之洞把这项政策扩大到了湘、鄂、赣、皖四省,与此同时,两广也在进行统一土膏捐税的行为,收益同样令地方官员满意。
而铁良的建议无非就是打通两广和苏闽四省,把之前的四省土膏捐税变为八省捐税。但之所以地方督抚无论满汉都不惧清政府中央拿下魏光焘的事实,群起与中央争辩;原因在于,铁良要把捐税的收入收归中央。
铁良的办法是“此项收款均照二十九年收数作为各省定额,由宜局合收分解,溢收之数零款存储,听候拨用。如此,则商民可免沿途苛累,于各省进项亦复无损丝毫,而国家有此进款似于大局不无裨益……”。也就是说把各省本来可以不断增长的收入变成了定额税,而且还以各省才开始办土膏捐税统一,成绩不显的1902年为定额。
众所周知,自太平天国运动以来,清中央政府与地方在税收上一直是地方给中央一个固定款数,而结余则归地方督抚自行支配。但是在庚子国变后,各省要分担庚子赔款,(以湖北为例。它承担的庚子赔款数额为每年120万两)。外国商品几乎等于免税,地方财源相当枯竭。而土膏捐税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则是一笔可以不断上涨的活钱。按照当时外国公使的统计,八省土膏捐税数额达1700万两—6700万两白银。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估计每年为4500万两。
本来这笔钱是地方拿大头的,但铁良建议把八省土膏捐税收归中央后,用当时外国人的说法“(八省土膏统捐)的根本原则厥为土药税收悉由北京的中央政府从省当局拿走,并由中央承办。各省收到相当的固定款数,中央则获得其结余,而不是像中国的通则那样,中央政府仅从各省收受一固定款数。”(英国驻宜昌领事馆员H.A.Ottewill)这笔钱大部分被中央拿走。
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何以张之洞为首的地方督抚软磨硬抗反对铁良“八省土膏捐税收归中央”的提议了。根据统计,明确上奏折反对的除了张之洞外,还有湖北巡抚端方、云南巡抚李经羲、两广总督岑春煊、四川总督锡良等人。
当然,经过中央与地方几次博弈,以及中央对地方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让步后,最后土膏捐税还是收归了中央。清政府也终于掌握到了一笔巨额款项。
1904年铁良南下与地方争财源,表面看是中央搜刮地方,深层次原因是新政实在太花钱了。
清末推行新政的时机并不算好,仅“庚子国变”所闹下的巨额赔款,已足以令清廷喘不过气来。但是,在“不变亦亡、亡国亡种”的压力下,清廷为推行新政,也只能以“赤字财政”作为代价。
据周育民在《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一书中的统计,1903年清廷的财政收入为10492万两,支出为13492万两,当年赤字3000万两;到了1910年,累计的赤字已达8000万两,而后一年(1911年)的预算收入为29696万两,预计支出为33865万两,当年的预计赤字就高达4000万两,如果加上历年的累积赤字,几乎占到了当年预算收入的一半。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清廷最后十年的财政收入有了极大幅度的增长,但支出的数额却更大。
随着清末各项新政的逐次铺开,财政支出的日益扩大,整个帝国的财政情况仍不容乐观。在清末十年中,中央财政赤字已经是见惯不怪,各省财政状况也大多是出大于入,譬如1909年,奉天(今沈阳)岁入580万两、岁出940万两;吉林岁入180余万两、岁出450万两;黑龙江岁入90万两、岁出200万两;山东每年亏空150余万两等。在财政匮乏的各省中,支大于收在百万两以上的有贵州、江苏、安徽、福建、广西、湖南、云南、江西、湖北、四川十省(彭雨新:《辛亥革命前清王朝财政的崩溃》)。严重的财政赤字,使得各省督抚们在谈及财政问题时无不摇头叹息,“支绌”二字几乎成为他们的口头禅。
清廷及地方各省为推行新政而征敛无度,进而导致民生日困,清末山西巨人刘大鹏在《退想斋日记》对本省滥增税费的情况大发感慨:“阅邸报及晋报,当时要政只以富强为尚,而大小臣工莫不讲求利权,向民间搜刮财利,修铁路,开矿务,加征加税,不一而足,民心离散,并不顾虑”(1902年12月9日);“现在捐款甚多,广东捐及妓院,谓之保良捐,广西捐及赌局捐。”
而为了筹集新政所需资金,各种捐税在晚清最后十年里可说是多如牛毛。使民众不仅未能从新政中得到任何实惠,反倒饱受其苦。由于清末“民生已极凋敝,加以各省摊派赔款,益复不支。剜肉补疮,生计日蹙?各省督抚因举办地方要政,又复多方筹款,几同菏泽而渔。”这样导致“以前不办新政,百姓尚可安身,今办自治巡警学堂,无一不在百姓身上设法”。
正如时论所道:“夫今日上官之督责文书,以责成其僚属也,但曰举办新政;僚属之奔走喘汗,以报最于上官也,但曰举办新政。考成所关,悉在于是。敝精费神,曾无实效。涂泽粉饰,上下相蒙,而吏治之清浊,民生之舒惨,置之不复过问。不肖之吏,且假非驴非马之新政,以肆其狼贪羊狠之私谋,驱其民而纳之罟攫陷阱之中,以至激成大变,则饰说以欺蒙上官,巧辞以自为解免。即得处分,罢官而止矣;钻营夤缘,旋即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