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政府失信,不能止于各色文件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招商承诺,要通过合法性审查,一律拦在招商引资的大门之外。

文丨特约评论员  王琳

《人民的名义》火了一个“一心守护GDP”的达康书记。这部反腐大剧虽已在银屏上落幕,现实中的“守护GDP”仍在持续上演。每天的现场直播,多年以后,或将成为另一部官场大戏的背景。

近年来,辽宁的GDP数据就不太好看。今年辽宁“两会”上,辽宁官方承认本地经济数据造假,经过挤水分,2016年,辽宁实现GDP22037.88亿元,比2015年少了6705.5亿元,“缩水”幅度高达23.3%。

为了守护GDP,辽宁最新的动作是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明确将“开展涉及政府诚信问题的专项整治”,重点是“涉及企业和投资者的政府承诺、承诺兑现及其承诺兑现计划、承诺因法定或重大事项调整处置”等问题。

诚信政府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乡骗镇、镇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这绝不是法治政府;政策朝令夕改,统计数字注水,新官不理旧账,国家法令被种种潜规则异化,这肯定也不是法治政府。政府失信,不只是令法的权威难立,也不只是会伤害到GDP,它的负面示范意义和传导作用,将直接击溃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在我们这个“民以吏为师”的传统根深蒂固的古老国度里,全面改革开放的今天仍然需要政府部门“南门立木”,重塑信用政府的形象。

“网上有一种说法,叫‘投资不过山海关’。东北可千万不能让这种说法变成现实啊!”在2016年10月18日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推进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语重心长地说。总理强调,“必须痛下决心优化营商环境,真正激发社会潜能,释放东北发展的内生动力。”

去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强调: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

换言之,政府应当守信,既是人民的期待,也是中央的要求。建立、健全诚信体系,选择从政务诚信出发,让政府先诚信起来,让官员先诚信起来,再以政务的诚信来带动市场主体与公民个人的诚信,已成必由之路。这本毋庸多言。要提醒的是,树立一个守信政府的形象需要长期的努力,但要破坏一个政府的诚信形象却只要一两件失信行为就足矣。这就是所谓“100-1=0”。

所以,为了“守护GDP”而专门发文强调“开展涉及政府诚信问题的专项整治”,固然是政府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政府信用建设,却不能只是“为了守护GDP”。对于一些地方官员来说,堂而皇之地在各色经济指标中注水造假,打的也正是“为了守护GDP”的旗号。

就拿一些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承诺不能兑现来说。首先我们要分析的,其实还不是政府的承诺要不要兑现,而是这些政府承诺本身是否就已失了信。有些地方为了“守护GDP”,动辄将引资额与官员政绩挂钩,造成了在一些招商官员那里,只要投资商肯来,什么优惠都敢给,什么条件都敢答应。合法的优惠或条件,若能兑现不失为敢作敢当;不合法的优惠或条件呢?若兑现,倒是对投资商守了信,但却对法律失了信,对民众失了信。

所以说,“守护GDP”的基础工程,就是要严格依法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招商承诺,要通过合法性审查,一律拦在招商引资的大门之外。对已经绕过了审查的违法承诺,还得依法严格追责。

推动诚信建设,没有近路可抄,只有“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这条大道。易言之,就要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当务之急,还得大力提高失信的违法成本,通过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让失信的官员不再受注水政绩的荫庇。

对于政府信用建设来说,其他的政府失信行为,也亟待进行整治。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守护GDP”而好大喜功、盲目上马,不惜破坏环境,走用生态换增长的不可持续发展之路,这是对子孙后代的失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守护GDP”而大兴土木、长期负债,甚至不惜对抗司法执行,把各种矛盾层层下交给承包商和农民工,这是对法律和民意的失信。加强政府信用建设绝不能止于口号,更不能停留在各色文件中。当官员因失信被究责的新闻多起来,代表政府信用的“南门之木”才会在民众心中更牢固地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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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琳

王琳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诉讼法学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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