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电信诈骗案是可以破案的!

当时《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工作就被提上了议程,但是,如今7年过去了,法律还没出台,以致如今“内部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愈演愈烈。

8月26日,准大学生徐玉玉遭电信诈骗后猝死一案,成功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等3人被抓获归案,对于其他犯罪嫌疑人,公安部发布了A级通缉令。

电信诈骗的泛滥,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们似乎已经对电信诈骗麻木了,对个人信息被广泛泄露麻木了。直到徐玉玉的死,让人们明白:电信诈骗不仅是侵财犯罪,更可能是“人命案”。

这次“徐玉玉之死”之所以影响巨大,是公民对于个人信息被长期泄露的恐惧的集中爆发。骗子在电话中能准确地说出你的身份证号码、刚买过的机票民航班次、你办过的信用卡号码,不由得你不上当,更何况很多受骗对象是信息相对闭塞的弱势群体。

目前,“大数据”的应用谈得很多,对于大数据的学理批判、文化批判,也谈得很多,资本操纵信息、“老大哥时代”、美剧《疑犯追踪》(PERSO NO FINTEREST)来临,等等,但是,这些和中国现实总隔着一层靴子底。

我们的信息到底是从哪里泄露出去的?是黑客,还是怀着野心的商业帝国?事实上,答案远没有这么高大上,很多时候,信息是被“小职员”“内部人”出卖的!

今年,上海浦东法院判决过一起银行职工非法倒卖个人信息案,上海某银行经理杨某利用职务之便,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在央行的信用报告库里下载了1万多份公民的征信报告,对外出售,很多征信报告流到了电信骗子手里。

在2015年6月至8月间,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酒仙桥派出所保安队队长,私自登录“公安部人口管理系统”,借此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000余条,对外出售。

前几天的“王宝强离婚风波”又引爆了明星航班信息、证件信息在网上公开兜售的事:宁泽涛身份证号70元、护照信息50元……有媒体报道直指“中航信”,之前马蓉、宋喆两人航班信息被曝光时,显示的就是一张中航信E T E R M系统(俗称“黑屏系统”)的照片。这个掌握着无数核心个人数据的“黑屏系统”,居然是可以公开出租的,最低300元每月即可接入。

这是一个让人尴尬的事实,政府、民航、教育、金融、医疗等公权部门(准公权部门),事无巨细地掌握了天量的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相关保护远远没有跟上,甚至在系统内部根本就没设防火墙。只要你是“内部人”,不需要有业务上的特定需求,不需要有特别授权,你叫一声“芝麻开门”,数以亿计的不特定人群的个人隐私信息,就这样“裸奔”在你面前。

比如,前述的上海某银行经理,在央行的信用报告库里下载1万多份征信报告,远远超过了一个营业部的需要量,但无论是银行还是央行,都没能主动发现这个问题。再比如,个别警察甚至保安员都可以通过“公安部人口管理系统”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

按理说,查阅公民的个人信息、征信报告,应该根据案情、业务“一事一授权”,做到步步留痕、事后可追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对内部人“敞开供应”,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了,很难保证“内部人”不会借此谋私敛财。

在现代社会中,公民的个人信息其实和货币一样都是财富。很多机构对现金管理非常严格,但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管理却几乎不设保护措施,“内部人”可以肆无忌惮复制公民信息。于是,在很多人印象中本该安全地躺在教育、银行等机构中的信息,却彻底裸奔在了电信骗子的面前。

其实,2009年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已正式入刑,当时《刑法》规定:金融、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就可能构成犯罪。显然,核心问题是怎么才算“违反国家规定”?这个罪名在当时就被认为缺乏必要的行业规范、技术规范作为基础。而当时《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工作就被提上了议程,但是,如今7年过去了,法律还没出台,以致如今“内部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愈演愈烈。

希望徐玉玉的死,能促进这部法律的出台,公民有权免于信息被泄露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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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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