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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抗战之二十·《何梅协定》真的不存在的吗?


来源:凤凰网历史

任何协定的作用,在其约束力,中国既已实际受制于《何梅协定》这个争议的协定,而又强调协定不存在。从实际意义上说,这种否认除了在形式上维护主权外,再难有更多实际意义了。

导语:上一期的《重读抗战》中我们谈到了29军在华北事变后翻盘入主平津。这里就牵涉到“华北事变”和《何梅协定》。一直以来,网上有这么一种说法,称其实中日双方并没有达成共识,何应钦也没有签署过相关文件,所谓《何梅协定》其实并不存在。那么史实确实如此?《何梅协定》只是日本的宣传,其实并不存在吗?这期《重读抗战》我们就来聊一聊。

《何梅协定》的前提是长城抗战的失败

1933年5月7日,长城抗战进入后期。日军突然在东起山海关、西到古北口的长城一线,向中国的驻守部队发猛烈的进攻。日军在5月19日占领了密云,当时北平军分会紧急调驻守在昌平地区的傅作义第59军进到怀柔,协助第26军萧之楚部共同保卫北平,蒋介石紧急调动第42师、第87师、第88师等部北上参加与日作战,保卫北平。在滦河地区,日军的第6师团、混成第14旅团、第14师团的第28旅团等部队先后渡过滦河,日军又在第29军和第67军的交界处突破了我军的防线,从而使的滦河西岸的中国守军不得不后退。在5月16日,日军又占领了滦西的丰润和遵化等地。

北平军分会与日本方面的代表关于停战的和谈也在秘密的进行,并且谈判到了非常关键的时刻。何应钦为了收缩战线,命令中国的军队撤至宁河、宝坻一线。同时命令宋哲元的第29军撤到三河、平谷以东地区。在没有遇到中国军队的任何抵抗的情况下,日军顺利的占领了滦西地区。同时,刚刚成立不久的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黄郛到达北平,派出代表与日方人员进行秘密谈判。

1933年5月23日,日军又相继占领了玉田、平谷、蓟县、三河等地区。傅作义的第59军,在北平、怀柔、顺义一带构筑了防御工事,正与日军第8师团进行长城抗战的最后一战。

此时,黄郛与日方代表在北平城内达成了协议。协议提出中日双方要在顺义、通县、香河、宝坻、宁河、芦台一线全线停火。日军在这时已经突破了长城各口的全部防线以及在滦河地区的防线,中国守军只好退守到平、津附近地区。日军分别从北、东、南三个方向对北平形成了包围的态势。

但问题在于,一方面,由于中国军队的抵抗,另一方面,日本军部给关东军的作战命令是安定热河,并限制日军的活动范围不能超过长城,此时关东军的行动已经大大超出了限制,因此日军也在找一个体面撤回的机会。

1933年5月25日,日本关东军司令武藤信义,与北平军分会的代表徐燕谋参谋在密云进行了秘密的会面,日方代表表示接受与中国方面停战的提议。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关东军司令武藤信义,将关于停战协定的相关事宜全权委任于日本关东军参谋副长冈村宁次。而中国北平局分会的代委员长何应钦则将本次停战协定的相关事宜授权给中国军代表北平分会总参议陆军中将熊斌。双方在进行了一系列的谈判之后,最终确定了关于停战的相关事宜,同时缔结了停战协定:

(一)中国军,即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之地区。尔后不越该线而前进,又不行一切挑战扰乱之行为。

(二)日本军为确认第一项之实行情形,随时用飞机及其他方法以行视察;中国方面对之,应加以保护及予以各种便利。

(三)日本军如确认第一项所示规定中国军业已遵守时,即不再越该线追击,且自动概归还于长城之线。

(四)长城线以南及第一项所示之线以北以东地域内之治安维持,以中国警察机关任之。警察机关,不可用刺激日本感情之物力团体。

《塘沽协定》的签订,标志着历时5个月的长城抗战结束。实际上长城成了新的政治分界线。

《塘沽协定》的成立,直接原因是长城抗战的失利。长城之战的失败从实质的军事层面来看,中国军队在武器装备、士兵素质、指挥能力上,都与日军有一大段距离,二十九军喜峰口的胜仗,是可一不可再的。也正因为军力不足,作战失败,中国在《塘沽协定》中不得不吞下屈辱的苦果。

从塘沽协定以后。国民政府的对日政策是:在不承认伪满洲国,不签订降日卖国条约,以及不危及华北主权与平、津安全的条件下,形式上的对日妥协与让步。都尽可能的忍辱接受。舍弃利用高涨的抗日民气,宁可从事务实的经济、国防建设,以求内政的统一与充实。

而相对的,正如之前我们揭示的,蒋介石表面与日亲善,背后联苏制日的谋略被军阀向日本告密,导致日本抓住了蒋介石的底牌,让国民政府在外交上陷入了被动。

这一切正是“华北事变”和《何梅协定》产生的背景因素。

华北事变爆发:日本挑起事端逼中国让步

塘沽协定签订后,日本即以“分离华北”为侵略中国的近程目标,挑起了“华北独立运动”。透过军事恫吓与外交施压,制造或藉口各种事端,压迫中国就范,河北事件正是日本的一次尝试。

1935年5月2日,天津日租界中的《振报》社长白逾植与《国权报》社长胡恩溥同时遭人暗杀。白、胡两人都是亲日分子,因此北平日本驻华使馆武官室当即发表声明,谓此案系中国官方主使,乃“对日本之非常侮辱”。

5月15日,“孙永勤事件”发生,使日方多了一个挑事的藉口。孙永勤系热河农民,因不堪日、“满”压迫,集众反抗,沦为绿林。当其活动于热河境内时,伪“满洲国”颇受其扰,故国民政府方面有称孙为义勇军者;后来孙部退入长城内侧的河北遵化县,依旧抢掠烧杀,华北当局遂将其视为土匪,由战区保安队会同日军加以剿灭。但事后日军却表示遵化县长接济孙永勤,违反塘沽停战协定,5月20日北平日本使馆武官高桥坦向何应钦递交书面通知,表示日方将追究责任,除抗议白、胡暗杀案外,并表示华北中日关系恶化,肇因于蒋中正表面亲日,暗中排日,于学忠恃张学良为后援,不奉中央命令(河北省主席于学忠是东北军将领),要改善华北中日关系,必需去除此两大因素。

[责任编辑:高飏]

标签:何梅协定 何应钦 华北事变 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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