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陈独秀的地位
陈独秀与托派的关系比较复杂。大革命失败后,斯大林要陈独秀承担全部责任以抵挡来自托洛茨基的批评,但陈不是软骨头,不愿配合斯大林来演这出悲喜剧,最后被开除党籍。在这期间,陈接触到一些中国托派,从他们那里看到了俄国反对派即托派的文件,“在托著中,他惊奇地看到,大革命时期,他曾多次提出的反对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及后来退出国民党的主张,竟远与在莫斯科素不相识的托洛茨基主张不谋而合。则正是因为这些主张一再遭到共产国际的否定,才导致了大革命的失败。他在大革命失败后所受到的压抑和委屈终于有人作了最深切的理解,发别人之未敢发。原来大革命失败后归在他名下的一大堆错误,却是斯大林自己一贯坚持,而事前却均已由俄国的反对派指摘出来的。”(张宝明、刘云飞,2000:13—14)陈因此部分认同托派的观点,并终于在1931年成为中国托派名义上的领袖。
但从一开始,陈就没有放弃中国革命的性质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的观点,在接受托派思想时,他抵抗了许久:“他每次同尹宽谈话,都提出不同意见,经过尹宽的解答后,还是不同意,但下次谈话,他不提上次的不同意见了,反而以尹宽的意见(即托落茨基的意见)为基础,而提出新的不同意见。一层又一层地讨论下去,到了我们其余的人百分之百接受了时,他个人还有不同意见。最后一次,他写了一篇文章,说中国只能实行工农专政,而不能行无产阶级专政。”(郑超麟,2004上:322)此后他在民主问题上他与托派的分歧日益严重。
1936年莫斯科大审判后,陈开始对苏联国家的性质发生了疑问:这样不民主,还算什么工人国家?他觉得当时的苏联既不再是工人国家,也不像托洛茨基所说的是什么堕落的工人国家,因为工人阶级一旦被逐出于统治机构──即国家机关之外,这个国家便不是,也不可能是工人阶级的。所以他认为斯大林的苏联只能称之为官僚国家,决不能被描写为任何形式的工人国家。
1939年德苏协定后,陈公开否定托洛茨基派的立场,以为没有高于资产阶级制度的民主,根本不能算是工人国家。当中国托派根据第四国际的纲领声明不管苏联为何卷入战争,我们仍旧要保卫苏联的说法,陈根本反对。1940年7月,他在给王凡西的信中说中国托派“不但在思想上与死狗(指斯大林)无二,即词句亦多相同,近读《破晓》一小册,……竟放过法西斯,专向英美攻击,且为苏联征伐芬兰辩护……‘反对民主国英美’,‘不攻击法西斯’,‘拥护苏联’,这三个政纲合起来,第三第四国际在理应该合并了……除了史大林手中掌握的军警法庭等国家统治机关,谁能寻着一个悬在空中的苏联来拥护呢?”(陈独秀,1993:548—549)
1941年苏德战争爆发后不久,陈在《我的根本意见》中公布了他的十大政治主张,其中第八条是:“民主主义是自从人类发生政治组织,以至政治组织消灭之间,各时代(希腊、罗马,近代以至将来)多数阶级的人民,反抗少数特权之旗帜。‘无产阶级民主’不是一个空洞名词,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样要求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特别是反对党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或苏维埃同样一文不值。”(陈独秀,1993:560)
1942年5月30日,即逝世前半个月左右,陈在《被压迫民族的前途》一文中认为斯大林的苏联“放弃了以世界革命为中心的政策,代之以以俄国民族利益为中心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若要更说它是社会主义国家,便未免糟蹋社会主义了。”(陈独秀,1993:607)
陈独秀晚年的主要贡献,是从对斯大林主义的反省,接受了英美式的民主思想,把社会主义与民主自由联系起来,最终与托派分道扬镳。陈独秀最后的政治意见是:
第一,人类的历史是一部民主的发展史:
人类的历史主要是一部民主的发展史。据他的看法,自从奴隶社会破坏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民主之后,继起的各种社会形态的更迭,不变地代表着民主的提高与扩大。虽然历史发展所循的途径是弯曲的,但在较长的时距内看,代表民主的那条线总大向在延伸。因此,他又获得了又一个结论:民主是社会进步抑或倒退的最可信的指标,它本身并不含有阶级性,更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品,社会主义者若在民主头上加上某某阶级的帽子而加以拒绝,则是反动而进步。他认为一个真正的工人国家绝对应该比任何资产阶级更加民主。(王凡西,1980:211)
观察历史可以有很多视角。民主是最重要的一个标准,如果不是民主扩大,历史还有什么意义?政治革命还有什么必要?如果工人阶级国家不比资产阶级国家更加民主,工人阶级奋死斗争又为了什么?民主自古而今是每个时代革命力量的旗帜,永不过时。
第二,民主与社会主义是一致的,抛弃民主就是抛弃社会主义。《我的根本意见》中说:“无产阶级政党若因反对资本主义及资产阶级,遂并民主主义而亦反对之,即令各国所谓‘无产阶级革命’出现了,而没有民主制做官僚制的消毒素,也只是世界上出现了一些史大林式的官僚政权,残暴、贪污、虚伪、欺骗、腐化、堕落,决不能创造甚么社会主义,所谓‘无产阶级独裁’,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即党的独裁,结果也只能是领袖独裁。任何独裁都是和残暴、蒙蔽、欺骗、贪污、腐化的官僚政治是不能分离的。”他还特别指出,斯大林的罪恶不是因为他这个人特别坏,而是“无(产阶)级独裁制逻辑的发达”。(陈独秀,1993:560)“‘无产阶级民主’不是一个空洞名词,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样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和苏维埃同样一文不值。”“我们若不从制度上找原因,得到教训,只是闭起眼睛反对史大林,将永远没有觉悟。一个史大林倒了,会有无数史大林从俄国及别国产生出来。在十月后的苏俄,明明是独裁制产生了史大林,而不是有了史大林才产生独裁制。”若不恢复民主制,继斯大林而起的,难免不是一个“专制魔王”。(陈独秀,1993:554—555)
第三,英美民主制与俄德意法西斯绝非“小小的不同”,而是在根本上有进步与反动之分。陈具体比较英美与俄德意:
(甲)英、美及战败前法国的民主制
(一)议会选举由各党(政府反对党也在内)垄断其选举区,而各党仍须发布竞选的政纲及演说,以迎合选民要求,……开会时有相当的讨论争辩。
(二)无法院命令不能任意捕人杀人。
(三)政府的反对党甚至共产党公开存在。
(四)思想、言论、出版相当自由。
(五)罢工本身非犯罪行为。
(乙)俄、德、意的法西斯(苏联的政制是德、意的老师,故可为一类)
(一)苏维埃或国会选举均由政府党指定。开会时只有举手,没有争辩。
(二)秘密政治警察可以捕人杀人。
(三)一国一党不容许别党存在。
(四)思想、言论、出版绝对不自由。
(五)绝对不允许罢工,罢工即是犯罪。(陈独秀,1993:55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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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世联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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