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收入征收个税的改革亟待加快

“个税改革方案年内有望出台”。“有望”毕竟不是“铁定”,依然充满变数。民众对个税改革期待已久。个税改革既要有方向,也要列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

记者获悉,经过多方的讨论,十多年的修改,个税改革方案今年内有望出台,目前财政部已经组织了多名专家进行讨论,并成立了个税改革专家组,人员包括经济、法律、征管、税制等方面的人士,主要内容是对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税率,以及综合征收范围、征管技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为年内出台方案做准备。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多次表示,个税改革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5月30日《中国经营报》)

一刀切的单一税制确实对家庭负担沉重的纳税人不公平。个税改革除了从税基、税率方面进行改革以外,应从公平的视角做出科学的制度安排。由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个税改革的方向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税收公平,值得期待。

早在2006年,当时的全国政协委员陈开枝就提交了一份有名的“7号提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以家庭为主的建议》。几次调整个税起征点,都有人提出类似建议。楼继伟部长在多个场合都提到了这一点,但是按家庭征收个税依然只闻楼梯响。目前,媒体了解到的消息也只是“个税改革方案年内有望出台”。“有望”毕竟不是“铁定”,依然充满变数。民众对个税改革期待已久。个税改革既要有方向,也要列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

当然,实行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按家庭收入征收个税付诸实施,还有许多事要做。比如,我国目前还没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民众诚信道德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税务部门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再比如,个人隐性收入与家庭成员收入,赡养、抚养人口,家庭成员就业、教育等具体情况不够透明。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完全打破的语境下,家庭成员的界定还不能单纯以户口本来判断。实行综合税制改革,按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还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

但是,二套住房认定已经推行多年,不动产登记制度业已建立,社会征信系统逐步建立,随着税收征管法的推进,相关部门启动全国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以家庭收入征收个税的时机基本成熟。相关部门应尽快启动并实施个税征收改革。退一步讲,即便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税难度较大,目前不宜全面铺开,相关部门也可在部分个人征信系统比较完善的地区先试先行,为全面实行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积累经验。

作者

叶祝颐

叶祝颐

时评人

作者其他网评

时事话题

时事话题

近期发生的新闻议题,尽在其间。

下一篇

红头文件推销本地红酒何其荒唐

如今在强调尊重市场,恪守法治的当下,“红头文件”还“任性”地要求“喝酒只喝当地酒”,恕我直言,这就是不识时务。被围观和招致批评,也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