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打拉筋疗法:既要遵法,还要有真货

行医出事,要么是粗心大意,要么是医术不过关,更重要的是,可能这种疗法并未得到循证医学的证明。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应澳大利亚方面的请求,英国伦敦警方上个月末抓捕了中国“拍打拉筋自愈法大师”萧宏慈,现在其被关押在伦敦。澳大利亚当局正在寻求引渡萧宏慈,以便6月在新南威尔士州进行指控他犯过失杀人罪的庭审。到目前为止,萧宏慈至少涉及两起命案,其中一位死者是6岁大的悉尼男孩,另一位死者是英国71岁的老妇人。

“拍打拉筋自愈法”算不算一种疗法,在中国都可能存在争议。但从严格意义上讲,拍打拉筋只是一种健身方式,是否有医疗作用和效果,需要科学证据,并且要获得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执照。   

萧宏慈的“拍打拉筋自愈法”从2009年起在国内多地悄然兴起,是否经过了批准,不得而知。现在这种疗法漂洋过海到了澳洲和英国,说明其影响力还蛮大,居然出口转内销,网红起来。不过,“拍打拉筋自愈法”这种行为到了国外,也首先必须遵法守纪,其次需要拿出科学的证据来证明其疗效,才会成为真正的网红,否则就有可能受到追究而身败名裂,甚至败坏中医的名声,这一点最让中医人痛心疾首!    即便把拍打拉筋归属到中医,相对于西医来说,也只是一种替代疗法(补充疗法)。在国外,替代疗法是指尚未经过循证医学的证明,并且未纳入正规的医疗体系的补充疗法,其内容可谓包罗万象,如针灸、冥想、催眠、草药、维生素和矿物质、按摩、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等。    总体而言,作为替代疗法的中医在世界其他国家的待遇有二,一是受到管理,但并不严格,如美国、英国,二是受到严格的法律管理,如澳大利亚。   

萧大师是在英国被捕的,说明在英国即便“拍打拉筋自愈法”没能纳入行业法律管理,但一旦出事,也是要受到民法和刑法追究的。行医出事,要么是粗心大意,要么是医术不过关,更重要的是,可能这种疗法并未得到循证医学的证明。   

当然,萧大师的这次出事,也是撞到了枪口上,遇到了对替代疗法有最为严格法律管理的澳大利亚。1989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过了《药物管理法(1989)》,并于1991年2月15日开始实施,中草药被列入补充药类。2012年,澳大利亚卫生执业者管理局又宣布,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澳大利亚对中医、中药师进行全国注册管理,只有注册后才能在澳大利亚成为中医从业人员,获得诊治疾病的资格。目前,澳洲中医学会的数千名会员中通过注册者仅为13%;有条件注册者为87%,其中限制注册者为25%。   

无论是当时还是今天,澳大利亚对包括中医在内的替代疗法的管理都被解读为,并非中医在澳大利亚得到承认,而是没事的时候方便管理,出事的时候方便追责。现在,萧大师出事了,也正是在对替代医学管理最严的澳洲出事,追究其责任顺理成章。这种追究有两种说辞,一是非法行医,二是医疗事故。从目前来看,澳大利亚当局对其提出的指控是犯过失杀人罪,也意味着,萧大师在澳洲可能获得了中医的行医资格,只是因为行医时过失杀人而被追究。   

不过,过失杀人有疏忽的原因,还有就是医疗技术本身就不过关,没有获得较多的科学证据证明才出事。拍打拉筋究竟算是一种强身健体的方法,还是一种医疗技术,无论在国内和国外都需要认证。即便可作为一项医疗技术,也需要现代循证医学的证明,但是,恰恰在这两点上,拍打拉筋没有获得明确的证明,也没有确切的身份。在身份未明、疗效不确、证据不足时,行医出事就会是大概率事件,而非小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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