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病乞讨,不能轻易放纵

乞讨本无罪,欺诈才可耻。

元宵节当天,江苏张家港沙洲路步行街一商场楼下,一名年轻男子以母亲患重病为由跪地乞讨,“母亲”就躺在地上,旁边站着一名城管协管员,举起写着“诈骗请小心”的牌子。被搅了局的“行乞者”只能逃之夭夭。(2月16日《扬子晚报》)

据当地媒体报道,乞讨男子是个“熟面孔”,用的是苹果手机,抽的是中华烟,其足迹遍布大江南北,还曾旅游至新加坡乞讨,一天一万多,后被遣返。其所到之处都住宾馆,还曾在朋友圈晒车。

众所周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向身陷困境者伸出援手是传统美德。但一些人却故意编造身陷困境,需要救助的事实来行乞,恶意消耗着公众的善心与善行,令人愤慨。

然而,由于传统乞讨行为中,每次获得的财物数量有限,难以收集足够的证据追究“装病”者诈骗责任。此外,很多“装病”乞讨者流动性很大,行乞地点不固定,也难找到好心施舍者取证。于是,除了揭穿、驱离、罚款或治安处罚外,似乎没有更好的规制办法。如果这些“小骗不断,大骗不犯”的恶行得不到惩戒,很可能带来负面示范,甚至促成产业链的形成。当前,一些家族式乞讨或拐骗未成年人编造虚假故事从事乞讨的现象就是最好的例证。

乞讨本无罪,欺诈才可耻。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名为行乞实为诈骗的“职业乞讨”行为。如果可完善法律法规,将一定时期内的多次行骗纳入打击范畴,应让到处在公共场所装病乞讨的诈骗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样才能让一些人心存对诚信、善良和法律的敬畏。

作者

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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