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让电信诈骗分子无藏身之地

针对电信诈骗这一社会公害,就是要人人喊打,要实现执法部门与公众之间的联动,使电信诈骗者无藏身之地、无逃遁之所。

公安部日前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邓振川、谢建海等10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慑于A级通缉令的强大威力,截至9月29日凌晨2时许,已到案5人,均为投案自首。

此前,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山东临沂徐玉玉被骗猝死案中,随着最后一名在逃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嫌疑人郑贤聪向警方自首,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网。可见,一旦有关部门依法加大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惩治力度,这些狡猾多端、猖狂嚣张的电信诈骗犯,还是会在这样的“撒手锏”面前“软”下来。

打击电信诈骗,当然需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推行手机实名制,要求电信企业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个人通过银行ATM向非同名账户转账,规定资金24小时后到账,给受害者冷静和醒悟的时间等,都是着眼于堵住可能的制度漏洞。从长远看,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更是电信诈骗的根治之道。

但长效机制也好,立法也好,均需要时间去磨合,考虑到电信诈骗的猖獗泛滥程度,除此之外,加大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来一场声势浩大、不留死角、为长效机制与立法做好铺垫的专项打击行动,也是当务之急。日前召开的国务院相关会议决定,将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应该就是基于这样的考量。

电信诈骗拼的是概率,但这个极小的概率具体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身上,却是百分之百的悲剧。其实,犯罪分子同时也在拼另一种概率,即和巨大的非法收益相比,被抓获的概率偏低,他们就不惜铤而走险,斗胆试法。因此,我们要做的就是提高其违法成本,以更刚猛的高压打击态势,破除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公安部等六部门几天前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中,要求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在10月31日前主动投案,才能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正所谓除恶务尽,对于那些继续执迷不悟乃至负隅顽抗的犯罪嫌疑人绝不能姑息,一定要让其付出更高昂的代价。

早在今年4月,公安部就发布了首份电信诈骗A级通缉令,并特别提出,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单位或个人,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公安部将给予5万元奖励。在很多监督领域,有奖举报已被证明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可以使犯罪行为处于公众无处不在的视线之下。显然,为更彻底地打击电信诈骗,也有必要进一步打好“有奖举报”这张牌,搭建公众举报、投诉平台,建立并完善公众监督制度、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开设网络举报专线等方式发动公众力量,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切实保密。总之一句话,针对电信诈骗这一社会公害,就是要人人喊打,要实现执法部门与公众之间的联动,使电信诈骗者无藏身之地、无逃遁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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