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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说史•王宝强婚变与贞操观的历史

2016-08-23 09:05 凤凰历史 麻辣兔头

引言:最近王宝强和马蓉的撕逼大战打的如火如荼,各位吃瓜群众想必看的是群情激奋。毫无疑问,在整件事中最关键的地方在于王宝强亲自公开称妻子马蓉给自己戴上一顶绿帽子,而过了两天马蓉又回爆称自己并未出轨,反倒是王宝强婚内劈腿找小三。爆来爆去也是够劲。虽然事实究竟如何还未水落石出,但双方不论哪方说得是真的,都实在是太没节操。但现实中,舆论却出现了一边倒的现象。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呢?这与大众的贞操观关系密切。

网友恶搞王宝强形象

在落后滴原始社会当然不存在贞操这种问题,因为原始人实行的是群婚制,用现在的话说叫做群P,想象一下这样天天开海天盛筵的日子是个什么感觉?贞操这是个什么东西?原始社会的人们自然是闻所未闻的,然而造成的问题就是不知道孩子是哪个爸造出来的,可想而知每个汉子头顶都是绿色的,于是乎只好把自己生的和兄弟们生的一概当作是自己的孩子了。

在中国历史早期的记载上,这种群婚制的印记在《礼记》中就有所反映,人们只知道自己的母亲却不知道自己的老爸是谁,可见当时纵情野合的happy程度呀!

道德在原始社会不是今天这样的

在世界范围内当然也是如此。在古希腊,生育下一代,增加城邦的公民人数被认为是城邦的一件大事。为了鼓励公民们多造娃,希腊各城邦普遍禁止不婚,尤其以斯巴达为最。对斯巴达的妇女来说,也完全没有贞操这回事。尚武的斯巴达社会崇尚优生优育,为了保证后代的健康强壮,要是嫌丈夫太LOW,身材不够健美是可以与另一个男子结合的且不受城邦的惩处。对,也就是说只要有个完美的借口,婚内出轨是理所当然的。

在古罗马,罗马城的开创者罗慕路斯发现这罗马城的单身汉实在太多了,为了满足大家下半身的需要,就找隔壁的萨宾人那去“借”老婆吧。为了顺利地把妹子搞到手,罗慕路斯故意放出风说自己这里有个刚刚发现的秘密祭坛,为了庆祝打算搞个party,有比赛和节目哦,大家都来尽情地happy吧。在大家开心地观看party时,罗慕路斯一声令下带着埋伏好的人马把萨宾人的女儿全部打包带走,据称带走的处女多达527人。放在今天这样一个引起群众公愤、民愤极大的大型拐带集团绝对是要把牢底坐穿的节奏,就更谈不到什么贞操了。

抢劫萨宾妇女甚至成为一个著名的绘画题材

所以,对于出轨的人来说,也许原始社会更合适他们……

但是,人类毕竟没有停留在原始社会。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国家也逐渐形成并制度完善。

随着以父系家族制成为社会的主流,为适应父系社会的需要,按照父权规范社会生活的“礼”开始在历史上出现。我国在西周建立以后,开始有了“婚姻六礼”,说白了就是四个字--包办婚姻,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再下足聘礼就可以成秦晋之好。实际上,是女性地位降低,女性成为家族和男权的附属品。而我们今天的自由恋爱被称为“淫奔”,在卫道士看来是大逆不道的行为。贞操观作为父权社会的产物被加到广大女性头上。

然而,传统的力量加上人性的本能,并不是那么容易被驯服的。虽然儒家的各位大喇叭们喊了无数遍,这种“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的状况在先秦时代并没有得到扭转。不说别人,就连孔老夫子他老人家就是野合的结果。前阵子芈月传的历史原型芈八子,秦始皇的寡母赵姬都是房中秘术的老司机。

外国的情况也类似。虽然罗马人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然而婚姻制度并没有什么卵用,女性偷吃简直稀松平常,处罚一般也不过是离婚而已。比如著名的凯撒同学就号称是“所有男人的女人,所有女人的男人”,回到罗马城举行凯旋式时,士兵们用剑敲着盾牌向罗马市民们大喊“好色的秃子回来了,大家赶快把老婆藏起来啊”,着实让凯撒哭笑不得,只好多给士兵赏钱让大家闭嘴。

随着时代的变迁,“礼”的阴影覆盖到了中国和欧洲社会的各个角落。于是我们可以发现,随着时代的延续,女性身体可以暴露出来的部分越来越少,直到把整个人都给遮住。

在这背后,实际上是“性”作为贞操观的核心,在正式场合被日益视为一种“禁忌”和“羞耻”。

南北朝后期的幂篱裹得这么严实,大家休想看到胸和腿

上图的幂篱可以和某些穆斯林女性的黑袍媲美

不但在正式场合不能提起“性”事,还要求禁欲。于是乎我们看到在我国民间牛郎织女、狐仙的故事大行其道,说到底这都是被憋坏了呀。在中世纪的欧洲,淫乱是被教会禁止的行为。自身或和他人淫乱的妇女,要赎罪三年,男性在“两个大腿之间”有不轨行为要赎罪一年。并且在许多基督教的节日期间也是不能做羞羞的事情的,更为可恶的是教会有时候连新婚之夜也不许大家嘿咻,真是太反人类了。

和“性”的禁忌同时,女性的地位也在急剧下降。在唐宋时还有相对平等的“和离”,也就是夫妻相处不和还能相互提出离婚。到了元明清,这一权利变成了男性单方面的权利。而欧洲也是女子一旦嫁过去后,全部权利全归男方。

然而种种条条框框在人性面前就是个渣渣,就是有“浸猪笼”等种种酷刑,也抵挡不住大家身体里分泌的荷尔蒙。即便在我国最讲节操,最喜欢立贞节牌坊的明清时期,我们仍然能看到各种放荡的言情故事,可见大众的意淫之盛。社会越缺什么就喜欢越提倡什么,这一点古人也不例外。

无论怎么要求节操,明代中后期的风气从《金瓶梅》等一系列小说、打油诗中可见一斑。其作风之大胆,文笔之艺术比今天只会发低俗荤段子的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比如《欢喜冤家》中的“色胆如天,不顾隔墙有耳;欲心似火,哪管隙户人窥。初似渴龙喷井,后如饿虎擒羊。啧啧有声,铁汉听时心也乱;吁吁微气,泥神看处也销魂。紧紧相偎难罢手,轻轻耳畔俏声高。”除了类似的荤段子之外,明清各种春宫图的大胆程度也是不遑多让,甚至两点全露的都不在少数。

各种春宫图在明清异常热卖

这就导致了一种奇妙的错位。一方面在正式场合人人谈“性”色变,大谈贞操;另一方面在喜闻乐见的私下场合,大家对性、色欲趋之若鹜。在这种错位下,我们看到:

在《明史·烈女传里》有大把的守节故事,这些贞节故事反复强调的东西其实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不贞节会给自家人蒙羞,所以说来说去大家最在乎的,还是个“名声”。为了名声,可以自残,甚至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因为“名声”这个东西是公开的,正式的。

而贞操的要求更多被堆到弱势的女性身上,男性找外遇被视为香艳故事,甚至在男性之间还被视为显示自身有更多男性魅力的炫耀资本。而女性出轨则从男到女都人人敏感,不但人人喊打,而且更要受到在“性”上的羞辱和示众。这一点,看看古人用来处罚“淫妇”的木驴就知道了。

古代的用来处罚“淫妇”的木马游街

从马蓉这事大众的反映来看,这种前现代无比之low的贞操观到了今天仍大有受众。

王宝强亲自公开称妻子马蓉给自己戴上一顶绿帽子,而过了两天马蓉又回爆称自己并未出轨,反倒是王宝强婚内劈腿找小三。双方都没有给出足以确定事实性质的证据,倒是各种所谓“消息源”,什么“知情人”、“有消息称”在传播各种诸如“转移财产”、“百子湾包养大学生”、“亲子鉴定非亲生”、“探班会情人”、“奸夫淫妇买楼称亲爱的”等等已经被证伪或基本没法证实的谣言和传言。在这样一个事实扑朔迷离尚未清晰的情况下。大众舆论的反映和前现代的明清时代差别并不大。

一方面在公共场合中,一边倒的相信男方(虽然至今没有出示过证据,更不用说法庭认定过错方了)而直指女方出轨为淫妇,各种口诛笔伐。另一方面在私下的场合中,充满性意味的所谓“马蓉捉奸露点照”、“马蓉捉奸视频”大肆流传,害得不少人浪费大量流量一晚上下了十几次葫芦娃视频。

荡妇羞辱一经启动,就完全无法停止。

这种氛围下,出现如图中所表现的言论也就不奇怪了。

网上某种意见言论

作为21世纪的今人,却还保持着尚未进入近代的观念,实在令人扼腕。难道我们就不能等真相澄清之后再打板子,而非听风就是雨,被各种毫无节操的小道消息挑逗起贞操狂欢和荡妇羞辱来?

而对事件主角的婚变双方,我们要说,和经纪人出轨也好,养小三也罢,都是极不道德的行为,无论男女。在婚姻内,请保持忠诚,这是在婚姻缔结的时刻你们许下的契约。真的不爱了,不想一起过了,请依法离婚,成全自己也成全对方。这件事上,高晓松的离婚虽然在其他方面或有让人非议之处,但不爱了就直接提出离婚,至少还有一份坦荡。

最后,我们摘引一条出土的唐代敦煌《放妻书》的原文,看看我们的古人曾有何等的气度:

“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赵宗敏谨立休放妻书》

责编:高飏 PN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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