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活埋是怎样个“疏忽大意”?

通报调查结果中的“疏忽大意”相当巧妙地把案件从“谋杀”或“过失致人死亡”中引开了,被立案的责任人将定性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如果要评选过去20年最能代表中国的形象的事物,非挖掘机莫属。在挖掘机永不停息的轰鸣中,一切坚固的东西,都将倒下,都将烟消云散,长沙60岁老妇龚雪辉的哭声无人听见。

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她死在地下室厨房南侧房间,靠着南墙的地面上。房屋摇动,恐慌的她,没有时间逃出。

长沙市通报的调查结果,是一个表述相当严谨的长句:“这是一起为在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安置房,茶子山村村民代表大会违反法律规定作出强制拆除房屋的决议,观沙岭街道办事处应茶子山村村委会的请求组织实施非法拆除房屋,在房屋拆除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的责任事故。”最核心的词汇,当然是“疏忽大意”,这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但是却相当巧妙地把案件从“谋杀”或“过失致人死亡”中引开了,被立案的责任人将定性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如果我们通读调查结果,将会发现所谓的“疏忽大意”是一个很荒唐的说法。毫无疑问,这是一场精心布置的强拆,其有一个完美而成熟的方案,“《方案》对拆迁户家庭人员明确了‘五包一‘(即由五个工作人员包干负责一名拆迁户家庭成员)的工作职责,当时明确了街、村6名工作人员对龚雪辉实行‘五包一’。”意思很明白,由6名工作人员“包干负责”龚雪辉,但是,这6个人到底在干嘛呢?

拆迁队将拆迁户的财务进行了转移,“房屋腾空及证据保全和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组工作人员将被拆房屋中的财物搬至项目指挥部,并进行财产清点和全程摄像。待房屋物品清点完毕,房屋腾空及证据保全和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组工作人员携带手电进入房屋进行清查。”证据保全,财产清点,全程摄像,看起来这是非常正规的操作,但是,工作人员和现场房屋拆除施工组工作人员当时均未发现龚雪辉仍在房屋内。

一个合理的推测是,拆迁组对财产进行了详细的清点,但是却没有对人进行清点,这就是关键所在。34户签约同意拆迁,还有11户未签约,未签约占到了四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村民大会所发起的投票,很有可能得到了街道办的授意。大家都急着发财,剩下的11户就成为了拦路虎,成为了工作的“对象”。

在这个“对象化”的过程中,作为需要防备的“敌人”,龚雪辉从“人”的地位降低,她的地位,甚至低于了财物。拆迁队对龚家的财物还是比较上心的,比如电视机,如果被损坏了,就要赔偿,这会对拆迁队造成财产损失。在拆迁队员和工作组的潜意识中,龚雪辉是一个麻烦制造者,他们发自内心地希望她消失。因此,没有人会想起清点她,她不在,大家都感到轻松。所谓的“疏忽大意”,某种程度上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忽视人的存在,不把人当人,把人当作财物,甚至还不如财物,这是一切强拆的共性。有些地方,不愿意拆迁的人会在深夜被一群蒙面大汉抬到郊外,扔到路边,等业主哭喊着想办法赶回家时,发现房屋已经不在了。和这些野蛮拆迁相比,长沙这次拆迁无疑精致了很多,甚至提前设计了一套免责程序:所有的责任,其实到就到街道办为止。对区委书记和区长的警告,已经体现了“严厉追责”。

但是,精致的野蛮仍然是野蛮,甚至是一种更可怕的野蛮。拆迁的程序设计得越精巧,其杀人本性也就越可怕。

这种精致的野蛮,也体现在本文开头引述的调查结论长句中。这个精心构建的长句,可以简化为“这是一起……事故”,事故,没有“人”。这种定性,透露出一种杀人本质。从这个句子中,我们可以得出各种结论,责任人是谁,而谁又撇清了责任,但是,我们唯一看不出的是对一个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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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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