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升用烟档次”折射控烟尴尬

所谓“触动利益问题比触及灵魂还难”,除非彻底改变现行高度政企合一、“卖烟”与“控烟”一套人马的烟草专卖体制,否则,让烟草局(公司)推动实现“全面控烟”或烟草消费上的厉行节约,就几乎不可能实现。

近日,一份网上曝光的“倡议书”显示,山东德州市烟草局(公司)提出,结婚、生子、升学、祝寿等喜庆活动是日常生活中卷烟消费的重要领域,倡议全体干部职工带头拉升喜庆活动用烟档次、带头增加喜庆用烟数量,挖掘潜在消费群体。倡议内容包括:“喜庆活动中自发使用泰山(红锡包)等20元以上卷烟作为喜庆用烟,有一定消费能力的人员使用泰山(儒风)等40元以上卷烟”,“带头增加喜庆用烟数量。倡导喜庆用烟‘摆桌’由每桌2盒提升至4盒,有能力的可提升至每桌6-8盒”。

这样一份旨在“拉升喜庆活动用烟档次、增加喜庆用烟数量,挖掘潜在消费群体”的倡议书,无疑十分荒唐、令人瞠目不已。首先,这一倡议明显违背了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再强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反“四风”尤其是“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相关要求和精神。倡议干部职工大操大办“结婚、生子、升学、祝寿等喜庆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典型“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陋习,而在这些喜庆活动中进一步倡议干部职工“拉升喜庆活动用烟档次、增加喜庆用烟数量”,更是错上加错。

而从“控烟”的角度看,这份不遗余力宣传烟草消费并在网上传播的倡议书,更是与“全面控烟”社会大趋势显得格格不入,是明目张胆的“逆潮流而动”,同时也明显违背了相关党纪国法要求。此前中央下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新《广告法》也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而我国早已签署并已生效的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更是明确要求,缔约方应“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上述“倡议书”虽然只是所谓的“内部倡议”,但无疑事实上仍构成了一种变相的烟草广告和促销,理应被依法禁止。

一面是三令五申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风建设要求和“全面控烟”党纪国法,另一面又是地方烟草局(公司)明目张胆与之对抗的烟草消费倡议书,公然叫嚣“拉升喜庆活动用烟档次、增加喜庆用烟数量,挖掘潜在消费群体”。如此荒诞悖逆的现象,再次暴露了在利益驱动下,烟草既得利益者的真实面目。另外,同时也再次见证这样一个老生常谈的不争事实:所谓“触动利益问题比触及灵魂还难”,除非彻底改变现行高度政企合一、“卖烟”与“控烟”一套人马的烟草专卖体制,否则,让烟草局(公司)推动实现“全面控烟”或烟草消费上的厉行节约,就几乎不可能实现。

作者

楚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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