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认证仅仅是普及安全座椅的第一步

在现代国家关系中,儿童属于家庭,这只是血缘上、情感上的,儿童并不是家庭的私产,而是独立的公民,受到法律一视同仁的保护。

今年9月1日起,儿童安全座椅被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未获得3C认证的产品,不得上架售卖。

对于中国的年轻父母而言,这是一个好消息。随着汽车越来越多地深入家庭,很多家长担心宝宝乘车时候的安全,打算去购买一款安全座椅产品。不过,这个时候,家长们却会发现,中国市场上安全座椅产品极其混乱。

由于安全座椅本身具有平时只是使用、并不能真正体现性能的特点,消费者很难直接判断品质,甚至都不能在使用中形成口碑。与此同时,中国市场上缺乏相关标准,各种欧美标准,由于语言的隔阂,又让消费者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从这个角度看,9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3C认证,起码能帮消费者做一个基本的鉴别。

3C认证实际上提供了一种质量认证机制。消费者只要看到这个标志,就可以对产品放心,充电宝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与此同时,产品的认证机制并不见得只有一种,比如安全座椅,就有美国标准与欧洲标准,中国的3C认证标准,本身就是参考了欧盟和美国的标准。所以,简单地判断没有通过3C认证的进口产品安全性能不足,是一种误解。举一个简单的例子,通过了德国撞击标准,却没有进行中国强制认证的进口奔驰,与通过了中国强制认证的国产奔驰,消费者会认为哪一辆品质更好,答案非常明显。

相对而言,这些汽车消费历史悠久,对消费者权利保护苛刻的国家,其安全标准是可信的。更何况,对于规则的尊重,各国也有差异。同样的标准,执行程度的差别非常之大。在有些国家可以通关系,在另一些国家,则不行。当然,无论如何,中国现在有了自己的标准,家长们也可以更放心地选用国货。

不过,安全座椅强制认证只能解决消费者面对如何选择安全座椅的困惑,而遗憾的是,很多父母根本不会有这个选择的困惑。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将近两万名14岁以下儿童死于交通事故。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缺少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也就是说家长没有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基于这种情况,很多人认为,国家应该强制立法,规定幼儿必须使用安全座椅。

虽然有人认为,国家强制使用安全座椅,是对个人选择的侵犯,是国家权力越来越庞大的表现之一。

在现代国家关系中,儿童属于家庭,这只是血缘上、情感上的,儿童并不是家庭的私产,而是独立的公民,受到法律一视同仁的保护。正是基于这样的理由,随着社会关系的越来越复杂,国家就越过了家长,向儿童直接提供强制性的保护,家庭内的暴力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而且,个人存在理性的不足,这种理性的不足会使人们忽视风险,心存侥幸。更何况,在中国,还有一种特殊的“不怕死”文化,在这种文化氛围下,一个人们可以观察到的现象是,在家庭装修中,从来看不到木匠使用防尘口罩,电工使用防护眼罩,油漆工使用面具,似乎使用了这些装备,就是一种软弱与怕死。虽然人们对孩子的安全都会表示万分重视,但在人类的天性与这种文化的潜移默化下,中国人对幼儿乘车安全实际上是忽略的,不重视的。目前,全球销售的儿童安全座椅,六成是“中国制造”的,但中国人自己使用它的比例却只有1%,即便在一些大中城市,虽然使用率正在逐渐增长,但是算下来也不会到5%。

所以,在个体理性不足,对儿童安全乘车没有形成普遍的习惯的情况下,国家提供法律的强制保护,是合理的。

目前,世界上超过50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强制儿童乘车必须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瑞典早在1982年就制定了法规,要求7岁以下儿童乘车时,车上必须备有保护儿童安全的装置。日本从2000年就正式把不满6岁的儿童乘车时要配备安全座椅写入了法律。

这类措施的效果显著。美国田纳西州1978年通过安全座椅法后,安全座椅使用率从8%提高到30%,儿童乘客死亡率下降一半;德国1993年制定儿童安全座椅相关法规后,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达95%,2011年车内死亡的儿童仅有76人;日本2000年制定新的道路交通法后,儿童安全座椅普及率从12%上升到60%,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死亡率下降到原来的五分之一。

在中国,目前仅上海、山东、深圳3地对4岁以下儿童乘坐私家车,必须使用安全座椅做了强制规定,而且,遗憾的是,基于中国的现实,这种强制几乎流于形式。

作者

刘远举

刘远举

凤凰评论特约评论员,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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