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管理宗教才能不尴尬

如何依法管理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迫在眉睫。新疆去年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迈出了重要一步,奈何显得势单力薄。近日,土耳其各地爆发针对中国的示威游行,中国面对宗教问题的尴尬处境再次凸显。

近日,土耳其各地爆发针对中国的示威游行,声称此举是为抗议中国政府“禁止穆斯林封斋和打压维吾尔族人的宗教权利”。尽管有新疆学者郑亮指出,示威者打出了“独立的东突厥斯坦万岁”的旗帜,并可见“世维会”组织的影子,国内仍有声音对“新疆是否禁止穆斯林封斋”表示疑问。

上述一些有着特殊政治目的的势力声称“中国新疆禁止穆斯林封斋”,是否真如其所说? 据笔者了解,由于宗教问题敏感复杂,中国政府格外注意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而新疆官方亦多次强调要确保普通信教民众正常宗教活动,对其在斋月期间的封斋、聚礼、吃斋饭等活动不干涉,对清真餐馆斋月期间是否正常开门营业充分尊重经营业主的选择。注意,这里有两个关键词:普通信教群众和正常宗教活动。

那么问题来了?是否存在禁止特殊人群封斋,从而被一些势力刻意放大至针对新疆整个穆斯林群体?据法新社6月19日报道,伊斯兰世界享有权威地位的爱资哈尔清真寺亦发表声明,抨击“新疆禁止公务员、学生和教师斋戒”。不出笔者所料,土耳其反华势力声称的“中国新疆禁止穆斯林封斋”应该是指针对“公务员、教师和学生”这一特殊群体。

相关宣传与回应均不到位

中国共产党人毫不讳言自己是无神论者,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不允许党员和自己的执政队伍信教,这是一个基本前提。而在中国,公务员与党员有相当大一部分重合。

中国是一个世俗化国家,实行严格的政教分离政策,根据宪法、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诸如教师和学生这一关系着国家未来的人群,同样有其特殊规定。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中国亦不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此外,去年底新修订的《新疆宗教事务条例》第五条规定,“禁止利用宗教妨碍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继承等制度”;第三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参加宗教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引诱、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

对于学生,尽管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未成年人不得参加宗教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亦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据笔者了解,新疆官方考虑到未成年人处于长身体阶段、且价值观尚未成型,为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不主张学生封斋。

这里有必要普及下中共和中国政府制定的宗教政策,即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的政策。简言之有四个突出特点: 

第一、宗教信仰自由既尊重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里强调的是相互尊重,过去长期有一个误区,提到宗教信仰自由强调前者忽视后者。

第二,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既不利用政权来推行某种宗教或禁止某种宗教,也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18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学经。无论信教或不信教,都应该而且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执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保护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在宪法、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宗教活动。据笔者了解,在新疆等地,面临的一个现实管理困境则是,政府在治理超出正常宗教活动的非法宗教活动时,往往被指责为干涉宗教信仰自由。

第四,中国各种宗教不受外国势力的干涉和支配,实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凭此一条,土耳其也好,爱资哈尔清真寺也罢,事实上无权对中国的宗教政策加以干涉指责,中国穆斯林首先是中国公民。 

中国官方强调,尽管宗教信仰是个人的私事,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涉及公共利益,遵守宪法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

放眼全球,对教师和学生在宗教活动方面采取区别于一般信众做法,也不单是中国如此。

就在今年4月,英国教育部对100名穆斯林教师做出终身禁教的处罚,原因是他们试图“绑架英国教育系统并植入伊斯兰思想”,具体罪行包括:在全校广播“安拉乎阿克巴”宣礼词;要求学生斋月禁食;教育女生必须服从丈夫;宣扬“必须建立一个全球性的哈里发帝国并施行沙里亚法以解决所有的问题”。

就是在爆发此次游行的土耳其同样存在这方面争议。据法新社报道,去年9月,土耳其家长曾示威反对学校宗教化,报道称,在土耳其正义与发展党统治下,土耳其有越来越多主流学校改成宗教学教,在现代化的课程中加入大量的宗教内容。尽管绝大多数土耳其国民是穆斯林,但他们却希望子女能够接受世俗教育。可是,在今年起实行的新考试制度下,许多学生却被安排入读宗教学校。为了表达不满,一些土耳其家长近日经常到学校外示威。他们高举的牌子上写着:“够了!别把我们的学校变成宗教学校”。

法律滞后促外部势力利用

反观此次土耳其反中事件及其攻击中国禁止穆斯林封斋言论,中方在面对这样不实言论及明显干涉他国内政做法的回击上显得乏力,更缺少对内对外强有说服力的解释工作。事实上,近些年,新疆在保障普通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方面做得足够到位,并不存在禁止普通信教群众履行诸如封斋等正常的宗教活动,恰恰是在依法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党员干部、教师等特殊人群管理时,被攻击为干涉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官方长期视民族宗教问题为敏感复杂问题,遇到实际问题往往怕引发不确定性后果能躲则躲、或藏着掖着、或只做不说,不但无助于问题解决,反而授人以柄将自己陷入被动局面。事实上,中国需要在民族宗教问题上脱敏,不应该再遮遮掩掩,处于舆论风波核心的新疆更不应该遮掩。

此外,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中国宗教事务工作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诸如境内外恐怖主义势力、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相互勾连的问题,宗教极端主义渗透的问题,利用宗教干涉正常生产生活、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问题,据笔者了解,新疆在此问题上面临非常大的压力,中国政府恐怕也会在此问题上面临越来越多挑战。

而目前中国在此问题上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普遍刚性不足,亦存在诸多模糊性地带,这就造成两大困境:由于宗教本身具有扩张性,对信仰宗教的人来讲会利用这种模糊性争取更多的权利;但对执政者、尤其基层治理者而言,这种模糊性常常将其置于管与不管两难的尴尬处境。类似不主张学生封斋便属于模糊性规定,尽管官方出于好意,但此举并未获得信教民众的理解,反而演变为一场对特殊人群的限制措施扩大至所有新疆穆斯林的舆论风波。此外对封斋属于宗教活动还是风俗习惯,亦无明确。如何依法管理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迫在眉睫。新疆去年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迈出了重要一步,奈何显得势单力薄。

上述中国政府在宗教问题上的两大尴尬处境急需破解,否则,几乎可以预见,类似舆论风波在下一个斋月到来之时还将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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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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