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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文革结束一搞承包制农民温饱问题解决


来源:南方都市报

农民自己种田,温饱问题几年内就解决了!

那年李家秀“逃春荒”回家之后,大庙大队来了新支书。新支书李克强21岁,是安徽定远县人。1974年3月他以知青身份来到凤阳县大庙公社东陵大队插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1976年5月入党,而后被任命为大庙大队党支部书记。

“大庙公社共有二三百个知青,其他人多为入组下放,一组十个八个人。李克强来得比较迟,是单人下放。但他很快和群众打成一片。这些知青中,只有两个人当上了村支书。”时为大庙公社五七办负责人的纪鸿冠说。

在李克强到凤阳县插队之前,这个以花鼓表演闻名的地方,同样以逃荒著称。1972年4月26日,安徽省军区政委宋佩璋在凤阳视察时,曾特别就“逃春荒”问题发表指示:“外流人口一定要搞回来。定、凤、嘉生产搞不上去,每年外出,你们这个地方要饭是有办法的,到上海讲是定、凤、嘉的,影响不好。还有到淮北要地瓜干子,自己不能种吗?除了抓思想教育外,要发动群众搞上去。”

这里所谓的“凤”指的就是凤阳,它和李克强的老家定远县一样,每年都有大批人口外流逃荒。在凤阳县,最为史家津津乐道的逃荒者来自小岗村,那里在1978年成为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

有观点认为逃荒的直接原因是浮夸风。1976年2月12日凤阳县革委会在《关于灾区口粮供应和退库粮指标的报告》中承认征收了“过头粮”,报告提供的数据是:1975年粮食总产32302万斤,比1974年减产941万斤,但征购却多出220万斤,加上农业人口比上年增加10445人,因而全年缺粮1556万斤。

“逃春荒”上升至“姓资姓社”高度

“没有吃的,饿得慌。”1976年春天,挺着大肚子的李家秀将5岁的大儿子放在娘家,婆婆则送去丈夫的兄弟家。夫妻俩背着三岁的孩子,就和父亲一起步行乞讨去了。

同行的宋广林、马建英夫妇,也带了两个孩子,背一个抱一个。

出发前,他们准备了外出的行头,包括被子、碗和手挎的篮子。晚上住在五河县马建英的舅舅家,白天则在附近村落挨家乞讨,雨雪天气也无阻,因为一天不乞讨就一天没有饭吃。因为有孩子,有时还要借别人家的锅灶热一热要来的饭,现场喂食。没有人给钱和粮票,都是简单的干粮和芋头等。

“还是心好的人多,有人还会给点菜吃。”宋广林夫妇回忆说。但也有人会说风凉话:怎么还要饭?现在饭都吃不完还要饭?

距离大庙大队不远的燃灯公社大杨大队陶家生产队,有一个叫陶世良的逃荒社员,在1973年12月17日却如此被官方文件描述:“(他)带着怀孕临产的老婆外流,在淮南市,他老婆肚子疼了,硬拉她上街,结果小孩生在马路上。他苦苦向行人哀求,老婆孩子被接送医院。由于他假装可怜,医院工作人员送给他鸡蛋、挂面、红糖和小孩衣服等。3天后,医院捐款50多元,动员他们回家生产,但他换了地方,又以老婆刚生小孩才3天、生产发生困难等‘理由’,向工厂工人、机关干部要求救济。每到一个新地方,总是继续撒谎,骗取同情,大捞油水,这样一直混了两三个月,所以外流中的同道者称他是‘老三天’。”

这份题为《关于燃灯公社大杨大队外流情况的调查报告》的官方文件称,外流的原因“不是因为家中缺粮,手中无钱”。根本原因是“阶级敌人的煽动;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严重;领导班子路线不正”。

“逃春荒”被上升到“姓资姓社”的高度,所以从“两条路线的斗争”角度进行制止,当时流入地会对逃荒者进行遣返,流出地则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班。

以凤阳县黄泥铺公社为例,在1976年12月下旬到1977年4月上旬,共有861人参加了学习班。学习班的具体做法包括:第一步,学习文件,交代政策。第二步,检举揭发,讲清问题。放手发动群众,先背靠背,再面对面。先讲自己,后讲别人,先讲手段,后讲数字。此外,一律都要写出保证书,表明决心,以后不再外流,方可出班等候处理。第三步,核实材料,开展批判。选出不同类型的11人,召开有4000多人参加的全社群众大会,进行现场批判,并在全社各大队巡回批判半个月,以肃清影响。第四步,群众评议,抓好退赔。以生产队为单位发动群众讨论,根据“骗取钱财”(指乞讨卖艺务工等获得的钱财)的数字,提出退赔意见,交大队党支部研究决定后执行,并报公社备案。对退出的现金,属于哪个生产队的就交给哪个队,留做集体生产投资。(《关于反映(第九期)》,1977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唐智诚]

标签:凤阳小岗村 大队 退社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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