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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
据旁听者介绍,法庭调查显示,陈良宇儿子陈维力在上海申花任挂名副总经理后,有一次,上海申花董事长郁知非请陈良宇吃饭,陈维力并不在座。餐后,郁知非用公司卡结账。陈良宇当场问郁,其子陈维力是否有这样的卡?郁知非随后立即给陈维力办了一张卡,陈维力坦然受之。律师认为,当时陈良宇只说了这样一句话,不足以认定为索贿。
陈良宇当庭也表示,自己当时只是问问儿子是否有这样为公事结账的卡,并没有别的想法。这是整个庭审过程中,陈良宇发表的有限的意见之一。
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在弟弟陈良军倒卖土地问题上,陈良宇只应负领导责任,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控辩双方对此一时争执不下。
此时,陈良宇突然主动对律师说:“你们别争了,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有责任的。”
陈良宇在两分钟的最后陈述中以感慨的语调连说三声“对不起”:“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
“能办事也能闯祸”
“胆子大,态度强硬,能办事,也能闯祸。”一位老干部这样评价陈良宇。陈良宇专横跋扈的性格,伴随其30载仕途,直至归于沉沦。
陈良宇所犯受贿罪中,有一条是让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为陈良宇的父亲陈更华换房,新换住房同旧房差价大约为93万余元。此外,陈良宇的家人还接受吴明烈的安排出国旅游,吴明烈用公款支出34.2万元。
而在此之前,人们看到的却是不为父亲分房批条子和“面疙瘩区长”的陈良宇。
陈良宇就任上海市老干部局局长后,便向曾在文革时期被迫交出住房的父亲陈更华表态:“老干部中要解决这类问题的人很多,我不能先为自家着想”;此后他升任黄浦区区长,又告诫家人不要反映住房问题,“决不能打我区长的牌子”;到了1989年10月,陈更华欲致信市长反映住房问题,托儿子转交,再次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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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伟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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