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与姚文元在火车上
十月二日:急拍“标准照”
刮脸。吹风。对着镜子照了几次,直到满意了,王洪文才去换衣服。
他穿上一身笔挺的中山装,坐到摄影灯光下。
“拍几张黑白的,也拍几张彩色的!”王洪文吩咐道。
“咔嚓,咔嚓……”拍完之后,摄影师正想收拾灯光,王洪文却吩咐秘书说:“把我的军装拿来,拍下我的军人形象。”
又是黑白的,彩色的;戴军帽的,不戴军帽的。
总算都拍完了,摄影师以为完成任务了,收好了灯光和照相机。
忽然,王洪文想起了一桩要紧的事:“再给我拍几张!”
还要拍什么“形象”呢?
王洪文脱下军装,居然又重新穿上中山装。直到他对秘书说“把像章拿来”,摄影师才恍然大悟。
王洪文在胸前别上毛泽东那“光芒四射”的像章,又坐到照相机前。哦,这一回要拍“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的形象!
折腾了半天,摄影师才算给“王副主席”拍完了“标准像”。
据一九七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光明日报》第三版发表的新华社记者述评《清算“四人帮”利用新闻照片反党的滔天罪行》一文披露:在一九七六年十月二日,王洪文总共拍了一百一十四张照片,其中穿便服、中山装的五十三张,穿军装的十六张,办公照片二十一张,室外单人像二十四张!
一口气拍了一百一十四张照片之后,王洪文叮嘱摄影师;“今天就给我把照片送来!”
“这么急?”摄影师满脸惊讶。
“只争朝夕!”王洪文用毛泽东的诗句答复摄影师。说毕,狡诈地笑了一下,补充说道:“先是各印一张八寸的送来,我挑选一下。选中的,要仔细修版,要大量地冲印!”
“大量冲印?”摄影师又感到困惑。
“你去冲洗吧!”王洪文挥挥手,不作任何解释,把摄影师打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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