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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海权启示录:陆海复合型国家的海权“陷阱”


来源:凤凰军事

历史学家往往把英德海军竞赛视为一个安全或政治事件,很少有人仔细算过其中的财政账。爱沙尼亚裔加拿大籍学者、萨斯卡彻温大学历史系教授伊沃·伦比在1984年出版的《海军与德国权势政治,1862

一战前英德国力对比(点击放大)

历史学家往往把英德海军竞赛视为一个安全或政治事件,很少有人仔细算过其中的财政账。爱沙尼亚裔加拿大籍学者、萨斯卡彻温大学历史系教授伊沃·伦比在1984年出版的《海军与德国权势政治,1862-1914年》中做了这项工作,不妨来看看,到1890年为止GNP已经与英国接近的德意志第二帝国,在海军竞赛中是否游刃有余。

1897年11月,海军国务秘书提尔皮茨将他起草的第一次舰队法案提交帝国议会,于次年获得批准。该法案规定:到1904年4月1日为止,德国海军应保有舰龄不超过25年的战列舰19艘,编成两个分队。鉴于海军目前已有12艘10000吨级以上的战列舰,在1898-1903年还须开工7艘新舰。除战列舰外,其他主要兵力为岸防铁甲舰8艘,装甲巡洋舰和大型防护巡洋舰12艘,轻巡洋舰30艘,舰龄不超过15年。除去已有的舰艇外,还须新造2艘装甲巡洋舰和7艘轻巡洋舰。因为提尔皮茨暂时只把法国和俄国设定为主要假想敌,新建战列舰的吨位、主炮口径和航程都较小,成本也相应较低。整个法案的总预算为4.09亿马克,按5年平均,相当于每年花费岁入的7%用于造舰。

1900年2月,提尔皮茨向议会提交了基于“风险理论”的第二次舰队法案,于当年6月获得通过。该法案明确将英国设定为假想敌,规定到1920年为止,德国海军应保有舰龄不超过25年的战列舰38艘,舰龄不超过15年的装甲巡洋舰和大型防护巡洋舰14艘,轻巡洋舰38艘,鱼雷艇96艘。这一指标比三年前的计划膨胀了整整一倍,意味着在完成第一次法案的基础上,至少还须新建19艘战列舰、2艘装甲巡洋舰和8艘轻巡洋舰,并陆续替换服役期满的旧舰。为确保主力舰战斗力,第二次法案头一批开工的10艘战列舰把排水量调整到了14000吨,主炮口径增加到11英寸,与英国战列舰的12英寸接近。结果整个法案的总预算竟高达69亿马克。

第二次舰队法案首期计划(1901-1905财年)结束前,英国下水了划时代的单一口径主炮战列舰“无畏”号,这使得德国的14000吨级混合口径主炮战列舰在完工前即已落后。为了迅速扭转局势,德国国会在1906年5月通过了第二次舰队法案第一修正案,将1906、1907财年开工的4艘战列舰改为按无畏舰设计建造,排水量增加到19000吨。此外为满足海外殖民和商业保护的需求,还决定增加建造6艘装甲巡洋舰(后改为战列巡洋舰)和48艘鱼雷艇,并对基尔运河、主要军港的码头和船厂船坞进行扩建,这使得第二次舰队法案的总预算增加到了94亿马克,超支35%。1908年3月通过的第二修正案则决定将一线主力舰服役年限缩短为20年,并把1908-1912财年开工的无畏舰总数从7艘调整为12艘,平均每年3艘,主炮口径增加到12英寸;另外每年还要新建1艘战列巡洋舰。到1912年5月,国会又通过了第二次舰队法案第三修正案,决定到1919年为止,将一线战列舰总数增加到5个分队41艘,装甲巡洋舰和战列巡洋舰18艘,轻巡洋舰40艘,鱼雷艇144艘,潜艇72艘。这也是公海舰队的最终形态。

[责任编辑: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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