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位代孕者同住一个3房2厅的单元里,但单元里两个洗手间鲜见洗脸用毛巾及护肤品化妆品之类。专题摄影 时报记者
中介小谭带我们到了已有身孕的代孕志愿者居住的小区。专题摄影 时报记者
在医院门口接头
接下来的两天里,记者假装寻求代孕妈妈,多次拨打了吕进峰代孕网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名女子,自称姓谭,介绍说他们公司会提供各种代孕服务。谭小姐还热情邀请记者与代孕妈妈面对面:“现在,我们这里就有好多已经怀孕了的代孕妈妈,分住在市区不同的地方。如果你方便的话,可以来看看啊。”
9月1日下午,记者依约到了白云区某知名医院门前,找到了谭小姐。谭小姐个子不高,扎着头发,体型略胖,看起来精明能干。
记者和谭小姐在医院里找了片荫凉的地方坐了下来。谭小姐交给记者一叠打印好的资料。一份是《爱心代孕合作协议》,一份是《人工授精代孕全委托、自行安排总费用预算》,还有一份《试管婴儿代孕自行安排总费用预算》。两份预算的价格都在20万元以上,而所谓的协议上的条款更是多达41条。
“协议”条款40多条
记者仔细翻看所谓的《爱心代孕合作协议》,发现自称为“乙方”的是“德孕德育商务(北京)有限公司”,这份协议上不但有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编号,还有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吕进峰是法人代表,身份证上的地址是江苏省东台市。让人诧异的是,这家公司还有法律顾问: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这家事务所的工作地点在深圳。
这份协议对代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怀孕、流产、剖腹产、保姆、住宿、残疾、死亡等等情况。其中第20条规定:“甲方、代孕方双方一辈子永远不得有打探对方的一切关于真实身份资料的行为。”第22条规定:“代孕人不得告诉任何人居住地的详细地址,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居住地,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第39条规定:“代孕方在协议期内死亡,甲方赔偿代孕方家属10万元。”
让人费解的是,这份协议的最后还印着“特别提示”:卫生部2001年8月所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既然卫生部有这样的规定,那么医院会为代孕妈妈提供手术吗?
警惕得像兔子一样
十多分钟后,谭小姐邀请记者去看看代孕妈妈。她带着记者走进南方医院附近的一个大型小区,据她表示,她们公司在小区里租了一套大房子集中安置代孕妈妈。
南方医院旁的这个大型小区属于一个中档小区,小区环境还不错,旁边一栋高楼正在建。为了显示小区环境好,谭小姐告诉记者说:“现在建的那栋,现在卖得可贵了。”
可能是对记者有点怀疑,谭小姐带着记者东拐西拐,穿过小区,来到了一个体育场的旁边,接着又沿着水泥路面走下斜坡,来到了地下停车场,又拐了两个弯,走到了电梯旁。谭小姐表现得异常谨慎,不时回头张望,警惕得像只兔子,稍有风吹草动,就放慢脚步,犹疑四顾。看到后面没有跟踪的人,谭小姐才带着记者走进了电梯里。然后,电梯直达七楼。
从电梯里走出来,记者看到这层有两户人家,其中一户防盗门敞开着。从缝隙望进去,里面电视机前坐着一名孕妇,另一名孕妇刚从厨房走出来。见到有人来她们很热情地打着招呼。进屋后,记者发现房子三室两厅,面积超过了100平方米。除了这两个怀孕三四个月的孕妇,厨房里有个50岁左右的阿姨正在准备晚饭,据谭小姐介绍,这个阿姨是他们专门请来照顾孕妇的。
记者注意到,两个孕妇都是30岁出头的年纪,另外一个模样清秀,据说来自贵州;另外一个皮肤黝黑,据说来自东北。对记者的到来,她们并没表现出拘谨。
东北女子说,她们怀孕已有3个半月,孩子的亲生父母并没有过来看过她们。只是每月付生活费给照顾她们的公司。
为了不暴露身份,记者很快就谎称感觉还可以,下次再和老公一起来进一步了解,就赶紧告辞了。出来的时候,谭小姐还是带着记者在小区里东绕西绕,最后从另外一个小门出来了。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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