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暗访广州代孕妈妈 交钱可生孩子有人拉皮条[组图]
2008年10月09日 09:29信息时报 】 【打印

网站法律顾问一问三不知

代孕在中国到底是合法还是违法?代孕生子和代孕妈妈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属于一种什么关系?是不是代孕妈妈和客户很轻易地就可以进行相关手术?代孕是否违反人伦道德?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代孕网站的法律顾问以及相关专家。

非法质疑

网站律师称尚无法律禁止代孕

记者根据吕进峰在其代孕网站上公布信息找到了该网站的法律顾问——深圳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的许鹏飞律师。

记者拨通了许律师的电话,称自己想通过代孕的方式要孩子,询问在这种情况下与代孕网站签署合同能否受到法律保护。许律师回答说,如果签协议的双方是自愿遵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合同应该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其中一方反悔,要求诉诸法律时,法院会怎么判就很难讲了,因为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代孕,尚属法律空白。(如此说来,吕进峰所承诺的代孕妈妈高额收入就没有相关部门的保护了。)而对于双方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许律师始终不愿正面回答。

当记者提及合同上提及的卫生部2001年8月所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时,许律师先是称他不太清楚合同上有这样的内容(而根据之前吕进峰所讲,这一条是许特别提出要求加上去的)。当记者将该规定读给许律师听后,许解释说该办法只是卫生部的一个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应该只是民事行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

当被问及合同上的签章单位是德孕德育有限公司时,并不是“aa69代孕”网站时,对方说这个他并不是很清楚,吕站长给他的定位是提供给吕相关的法律咨询,至于公司的具体操作流程他并不是很清楚。随后,许律师就以手机没电为由中断了采访。

而据记者了解,今年《苏州日报》也曾就代孕网站一事电话采访了该网站的法律顾问许鹏飞律师。许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受聘到现在,该网站没有任何问题或事务咨询委托他处理,而“一般来说,只要公司愿意出钱都可以请法律顾问”。

有律师称代孕妈妈与孩子是母子关系

广东胜陀伦律师事务所的周志国律师认为:这种行为就是将生命当作商品进行买卖,明显是违法的,并且代孕妈妈与代孕中介签署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另外,从法律角度来讲,代孕妈妈与所生孩子的母子(女)关系是法律上所承认的。

伦理纠纷

代孕手术属违法行为

记者咨询了广州市妇幼保健医院的魏侄雪医生,魏医生明确表示医院提供代孕手术是违法的,医院一直以来都有这样的规定。目前广州只有几家医院获卫生部批准可以实行试管婴儿,但做试管婴儿要求夫妇双方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生育证明等一系列证件,过程相当繁复。

代孕子女发问“谁是我的父母”

苏州大学附一院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沈宗姬教授认为,代孕在伦理方面的问题值得注意,而这混乱主要来自于生殖技术使用的不规范。按规定,只有建立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可接受精子捐赠,捐献者完全是无偿提供,不接受任何钱物,接受者和捐赠者处于互不知道对方的“双盲”状态,而每位供精者的精液标本不得使5名以上妇女妊娠并分娩。据了解,有专门的人员和机构对使用捐赠者卵子和精子的孩子进行随访,每个孩子都要随访到,以避免发生近亲结婚。业内人士表示,代孕都是在没有相应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因此也就没有这方面的保证。

据了解,如果供精、供卵、体外受精、代理母亲技术相结合,一个孩子最多可以有二父三母:两个父亲——供精者、养育者;3个母亲——供卵者、代孕者、养育者。“生我养我就是父母”,对于这样传统的父母标准,在5个爸爸妈妈面前,孩子、家人该有多少的困惑?据了解,代理母亲在境外已有很多官司。香港地区规定代孕者与孩子是亲子关系,法律不能强制放弃。

宣传资料吹得天花乱坠

代孕能够促进和谐社会?

暗访回来的路上,记者翻看了吕进峰送的一张碟片和一本宣传册。宣传册印刷精美,封面上印有吕进峰的照片,还有一行醒目的文字——“中国代孕之父”。

关于为什么会创办这样一家代孕公司,吕进峰在碟片中的说法是,几年前,妻子怀孕,他在网上寻找一些相关资料,突然发现国外网站上有关于“代孕”的资料,而中国还没有从事这样业务的公司,他灵机一动,就产生了创办这样一家公司的想法。

关于吕进峰此前的职业,碟片中的说法是,他在做代孕公司的经理之前,从事物流的工作,还在外企打过工。据吕进峰的妻子“戴女士”介绍,吕进峰是大专学历,她是高中学历。两人都没有医学背景。

这本小册子公开宣扬《代孕不仅拯救了不孕症女性,更拯救了代孕妈妈》,它认为“代孕奉献的行为是代孕妈妈一次精神的升华”、“代孕是代孕妈妈人生的转折点,辉煌人生的良好开端”。它从代孕妈妈的四种类型来分析上述道理:1.创业型:代孕能够让一个普通工薪阶层和农民阶层拥有创业原始资本。2.还债型:代孕能够让她们还清或者减轻债务。3.求学型:代孕能够解决代孕妈妈的学费。4.抚养型:代孕可以解决离婚女性的大部分困难。文章的最后激情洋溢地高喊:“代孕无罪!代孕有理!代孕万岁!”

小册子还对代孕的益处进行了总结,并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代孕是我们中华民族优化和延续的重要促进剂”、“代孕是保证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代孕是利国利民、事关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爱心事业。”

虚夸宣传大揭底

宣传册显示,这家代孕公司、网站成立于2004年1月10日,并接受了国内外数十家媒体的专访,第一家采访的媒体是当时网站所在地苏州的《城市商报》。

记者调查:记者多方搜寻,没有找到该报纸关于代孕的报道。

宣传册中说:“2005年6月1日,《北京娱乐信报》暗访本站(代孕网开价十万借腹生子)。”

记者调查:该报2005年9月8日后续报道说,“(本报)6月9日发表《代孕网开价十万借腹生子》,报道一家设在江苏的代孕网站准备来京考察代孕候选人,同时,继续从全国招募“客人”。此事经本报披露的第二天,当地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

宣传册中说:“2006年9月10日,《北京晚报》报道本站(代孕公司进京)。”

记者调查:该文章刊登在2006年9月5日的《北京晚报》上,题目为《代孕一子挣8万,代孕公司打着“爱心”幌子进京》,从题目中可以看到记者的褒贬态度。

宣传碟片内录制的是一家偏远地区的地方电视台今年4月的栏目节目。画面上方一直打着这家网站专访的字样。碟片中首先出现的是戴着面具的张女士。她介绍说,自己因为小产不能再怀孕。她找到了这家公司,公司为其推荐了10名女子。张女士最后选定了一个代孕妈妈,并在年初当上了妈妈。

记者调查:记者与该电视台取得联系,电视台说,此栏目是一家公司承包出去的,与电视台没有多大关系,节目录制完以后只是占用台里的播出时间。记者又辗转找到该节目主持人,该主持人承认,他们曾经录制并播出过这样一期节目,但固话的那一端语音自动报出对方是北京某传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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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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