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解释
2008年12月10日 16:18文摘 】 【打印

民族与民族主义

要想了解民族主义,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民族.民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文化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认同自身的为一个团体的稳定共同体。

民族主义,亦称国族主义或国家主义,为包含民族、种族、与国家三种认同在内的意识形态,主张以民族为人类群体生活之“基本单位”,以作为形塑特定文化与政治主张之理念基础。具体的说,其主张为:民族为“国家存续之唯一合法基础”,以及“各民族有自决建国之权”。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无从区分。开化的社会过去大多强调民族共同体,而最近则着重于由国家或政府陈述的文化或政治共同体。

民族主义亦特指民族独立运动之意识型态,即以民族之名义作出文化与政治主张,如今通常用以叙述英格兰;民族主义也同时被称为凝聚民族共同体的学说。民族主义的两种度量标准(与相异的方法论)为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Anderson)之《想像的共同体》(ImaginedCommunities)以及利娅·格林菲尔德(LiahGreenfeld)之《民族主义:现代化五途》(Nationalism:FiveRoadstoModernity)。

民族主义者以明确的准则为基础界定民族,以自其他民族区别,并据以判定“孰为民族之一员”。其准则可包含共同的语言、文化、以及价值取向,但于今最主要者或为族群意识(ethnicity),即种族上之归属与跻身其中之地位。民族之“认同”与以上两者以及族群上之“归属感”皆有相关。民族主义者视民族性为排他且非自主,也就是不像其他自主性团体般可自由加入。

民族主义以民族特色看待人类活动。各民族有其民族表征(nationalsymbols)、民族特色(nationalcharacter)、民族文化(nationalculture)、民族音乐、民族文学(nationalliterature)、民俗(folklore),甚至在若干例子中,尚且带有民族宗教(nationalreligion)。个人作为民族之一员,共享民族性价值体系与民族认同,敬佩民族英雄,进食民族性菜肴,从事民族性运动。

因民族国家已成为国家结构的主流,民族主义对世界历史和地缘政治影响巨大。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口都生活在─至少是名义上的─民族国家之中。“民族”(nation)一词常错误地被等同于这些国家政府(state)。民族国家之目的在确保民族存续,保持身份认同,并提供民族文化与社会性格(ethos)可支配的地域。民族国家大多诉诸文化与历史神话以自证其存续与“法统”(legitimacy)。

民族主义者认可“非民族国家”的存在,其实,早期的民族主义运动往往是针对帝国,诸如奥匈帝国之类。梵谛冈是为了天主教的领导权,而非民族,所存在的主权国家;而伊斯兰教徒寻求于全球各地所建立的哈里发为另一个非民族国家的例子。

具民族认同,并以民族国家为法统之任何人皆可称之为“民族主义者”。依此理念,大多数成年人皆为“消极性的民族主义者”。然而,如今所谓之“民族主义”一词涉及以政治活动(或涉及军事)支持民族主义者的主张,其中或包含分离主义、民族统一主义(irredentism)、以及军国主义,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包含“种族清洗”。政治学上(以及媒体)倾向注意这些极端类型的民族主义。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编辑: 彭远文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