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40岁还孤身只影,从未与女性有过交往,但那时并未想入非非,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没料到大约半个月后,突然有两个膀大腰圆的男人来找我,也是先蹲在土房门口等,自行车靠在墙上。见我来了,忽地站起来,气势汹汹的模样,仿佛是来兴师问罪。我把他们让进屋,贫农老汉又出去了。他俩是她的哥哥,两人你一言他一语交替说了来意,我才听明白原来是她家要给她提亲,可是她"死活不同意",说她已经找好了"对象","对象"就是我,天天闹着要来找我,现在已经被家里"看起来"了。"对象"一词在当时比现在说的"男朋友"更进一层,直白说就是"未婚夫"。这就严重了。我把我和她认识的过程从头到尾,如此这般说了一遍,同时也把我的"身份"亮出来,申明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两人听了相互用眼睛交流了一下。年纪大点的说,今天咱们看到你这个样子,年纪虽然大了点,我们也不是不同意,只是你的"成分高"了,咱们家是"贫贫的贫农",又是公社干部,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为了她好,劝我不要再跟她来往。"她来了你就躲开"。气氛很快缓和了。因为我对"帽子"已满不在乎,戴在头上仍悠哉游哉,所以当年我虽然衣衫褴褛,可是我"这个样子"用"气宇轩昂"来形容或许夸张,但也决非猥鄙狼狈之相,至少在他们眼里,身强力壮又有文化的我,"商业价值得到相当正确的评价",是个好劳动力。两个哥哥开始表示惋惜,不停地咂嘴:"啧啧!'成分高'了!啧啧!'成分高'了!"好象不是"成分高",这倒是门不错的亲事。临走,给我留下他们身上带的两盒"大前门"香烟,每盒都还剩十几支。如果我的"成分好",我这个40岁的人就能娶个18岁的姑娘做老婆。当然,如果"成分好",我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可是人不往坏处想,想的总是眼前的美事。这一来,反而使我怀非分之想,打破了我的平静,我的滋润,第一次感到"成分"和"身份"对我幸福的阻碍。
我想,她到过我这间四壁萧条的土房,房里连个小板凳都没有,只能坐在土坯上吃葱油饼;土炕上的被褥与其叫被褥,不如叫一堆烂棉花;农场发给我的军绿色棉袄扣子全掉光,腰上系根麻绳,大冬天没棉鞋,也没袜子,光着脚穿一双破旧的"解放牌"胶鞋,一目了然地赤贫如洗。而公社干部家庭出身的她(当年的公社干部等于农村的土皇帝),一个"贫贫的贫农",一个"贵族小姐",且不提什幺"身份""成分",仅那辆自行车就需要二百张"工业品券"才买得到。那天她光临我土房的情景,相当于今天的富豪小姐开着敞蓬的法拉利到农民工破烂的工棚。我俩的贫富差距可说是天上地下。然而她对我却如此钟情,非我不嫁,真可说是我落魄中的红颜知己!"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没想到我与她不期而遇,竟成了"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想到她被"看起来"了的心情,《诗经》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不正是她的写照吗?她给了我温暖,也使我好几晚上失眠,如《西厢记》中写的"千百遍捣床捶枕"。我竟开始想女人从而抱怨起"帽子"来。
后来,在谢晋要把我的小说《灵与肉》搬上银幕,拍摄《牧马人》之前,谢晋拿来一摞中央戏剧学院女学生的照片,让我挑选哪个像我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我一张张地翻到丛珊,仿佛看到她一点影子。
"就是她了!"我说。
因为在戴"帽子"生活中突然闯入女人,使我意识到我这样的"身份"还有女人垂青,我终于在第二年即1977年41岁时与同一生产队、同被管制的"坏分子"同居。
我戴有多重"帽子",女方也戴有"帽子",我们都属"另类",两人只要你情我愿,又不举办什幺婚礼,也没资格举办婚礼,搬到一间土坯房住在一起,生产队长点了头就算批准,连法律手续也不需办。这又是当"分子"的好处:"身份识别系统"中被管制的人相互"交配",好象不需要什幺"正式文件"。我用"交配"这个词是恰当的,因为我们这类人在"贵族"眼中和牛马差不了多少。
监视我的老汉搬了出去,土房中弥漫着温馨。四壁糊的报纸比今天进口的墙纸还漂亮,既美观又可帮助我牢记自己的"身份"。因为土炕靠头的墙上贴着大号黑体字的毛主席语录:"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
然而,我仅有的几件衣服:一件破棉袄,一件破军绿色单上衣,一件破衬衫,一条破棉裤,一条膝盖上烂了洞的单裤全都有了纽扣,破洞也都整整齐齐地补上补丁。补丁补的还非常艺术,边缘像缝纫机踏出的一样密集整齐。我20年来没有穿过内衣内裤,脱下外衣就是皮肉,和"坏分子"同居后竟然有了背心和裤衩。尽管是用日本尿素的化纤包装袋缝的,却很贴身。她又捡了好多作为劳保用品的旧白线手套,一根一根拆出线来,织了一双白线袜(我们没有购买袜子所需要的"工业品券"),使我20年来第一次穿上袜子。中午或晚上加班,我的"坏分子"会给我送饭来。远远地看到她提着篮子从田埂上婀娜多姿地走来,还没吃到饭已感到秀色可餐。她偎依着我坐在田埂上替我从篮子里端出饭菜,在田野的风中,她的风鬟雾鬓,眉黛青颦一展无余。原来这就是女人,女"坏分子"也是女人,而且是出众的女人!
这就是"身份识别制度"的悖论:"身份识别系统"中"坏"的总是好的。
至今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当时农场每人每月只分配一小两(15.6克)食用油,即宁夏地区的胡麻油。她从来不舍得吃,每次都只在我碗里的面条上像滴鱼肝油似的滴一小滴。我过意不去,让她也要吃油,而她只在瓶口上舔一下,便算吃过油了。
还不到一年,1978年来临了,全国范围内的大平反、大甄别开始了。她不过是在18岁时被她师傅诱奸的,1958年"反坏人坏事运动"(简称"双反运动")中她反倒成了"坏分子"被押送劳动教养,因为师傅是共产党员,她只是个学徒工。她的案情简单,明明白白是"冤假错案",很快就获得甄别:摘掉"帽子"回工厂上班,同时还补发了几百块钱。而那时因为我除"右派分子"外还有一顶"反革命分子"帽子。在为"右派分子"平反的文件中规定:"被订为右派分子后又有新的刑事犯罪的分子不在复查范围",以致戴着多重"帽子"的我对未来也没有十分把握了,看来我的平反遥遥无期甚至根本不可能平反。这时,她的孪生兄弟来宁夏与她商量:已经受了20多年罪,宁夏没有什幺可呆的了,不如回兰州老家,并且她兄弟也给她在兰州联系到好工作。因为她得到甄别后,我们的"身份"马上有很大差异,我现有的"身份"会影响她的前途乃至今后的命运。想到《庄子》中说的涸泽中的两条小鱼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即使我对她依依不舍,也不能阻拦她回到黄河上游,于是我们不得不洒泪而别。分别时,她把"家"中她手缝的被褥枕头和锅碗瓢盆(铁锅是她捡的废铜烂铁换来的,因为购买铁锅也要"工业品券"),还有一个自己钉的木箱,也就是说属于我们两人的"共同财产"都留给了我。她和她兄弟乘上拖拉机的拖斗远去了,我在路边与她四目相望,一直看着她苍白的脸庞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雾霭似的黄尘中。
我又孤伶伶地回到小土屋。
"身份"、"身份"!一切都由"身份"决定!
若干年后,她回到宁夏我们一起生活过的生产队旧地重游,一些妇女怂恿她说,"你还不找张贤亮去!他现在出名了,又当了官又有钱,又娶了老婆,你跟他闹,至少闹几个钱回来!"
她却淡然地说:
"算了啵!过去你们把他整的够呛,也让人家过几天舒坦日子吧!"
虽然半生戴着"帽子",辗转在劳改农场、农垦农场与"牛棚"之间,九死一生,而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是所遇到的女人全都是善良的女人。
这让我九死而不悔。
感谢上帝对我如此厚爱!
作者:
张贤亮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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