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五代的河东盐池战争与政权移替
2010年01月07日 15:31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李继麟不再兼榷盐使后,其实力显已不足与后唐朝廷相抗。《旧五代史》本传记李继麟同光四年四(正?)月入觐被族诛,其死因是不满朝中宦官伶官赂遗之求,故被谮与郭崇韬通谋(时郭已在蜀被李继岌所杀)。其后,旧将史武等七人也被族诛。《资治通鉴》卷二七四记郭、李死后郭部将李绍琛言:“国家南取大梁,西定巴蜀,皆郭公之谋而吾之战功也。至於去逆效顺,举国家犄角以破梁,则朱公也。”与后唐之河东能成犄角之势的是朱友谦。友谦败,故使得明宗李嗣源可以很容易地借庄宗朝内乱之机取而代之。以后明宗朝廷虽仍以皇子重臣驻镇河中,但河中节度使借助盐池之利称霸一方的局面已不再成立。

应当补充说明的一点是,后唐以中央官任榷盐使的情况至少持至明宗朝。《旧五代史》卷九三《李专美传》称专美“后唐天成中,安邑榷盐使李肃辟为推官,时唐末帝镇河中,见其敦雅,心重之。”同书卷四《二明宗纪八》长兴二年(931)闰五月乙酉条有“以右领军上将军李肃为左金吾大将军”的记载。李肃无其它重职,记其升迁似也与任榷盐

使有关。但是自后唐庄宗至明宗以中央官任榷盐使,并非仅为削减河中利权。后唐代梁后,以孔目官孔谦为首的魏州藩镇财务体系已扩展为中央以租庸使领导的使职机构。在其中央化的过程中,唐末财政三司分掌制也在逐步恢复。河东盐池作为中央财赋的主要来源之一,其管理权自会发生如上变化。这是唐末财政管理体制发展之必然,也是政治与经济相互影响的表现。朱友谦之命运变迁应此之需,而作为其变化的标志,也就毫不奇怪了。但它影响於梁唐政权交替的方面,却是足以引起重视而不应忽略的。

注释

[1]见《金石萃编》卷一○三《灵庆公神堂碑阴记》记贞元十年度支使及河中院立碑官名录。

[2]日本《唐史研究会会报》8,1995年。

[3][4]参见拙文《略论大中两池新法及其对五代盐政之影响》,《唐研究》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5]并参见《册府元龟》卷四九四《邦计部·山泽二》,5908页;《宝刻丛编》卷三一七《唐盐宗神祠记》;《唐代墓志汇编》咸通一○一《唐故赵郡李氏墓志铭》,上海古籍出版社,2437页。

[6][8]《新唐书》卷二○八《宦者下》,标点本5897页。

[7][11][12]《资治通鉴》卷二五八,标点本8396—8400页。

[9]见《春史卞麟锡教授还历纪念唐史论丛》,1995,107—116页。

[10]《旧唐书》卷一七九《张濬传》,4657页。

[13]《资治通鉴》卷二六二,8553页。

[14]《资治通鉴》卷二六八乾化二年(912),8761页。

[15][16]《旧五代史》卷六三《朱友谦传》,845—846页。

[17]以上引文并见《资治通鉴》卷二七一贞明六年(920),8854—8857页。

[18]《五代会要》卷二四,万有文库本290页。

[19]按:《旧五代史》卷六三、《新五代史》卷四五《朱友谦传》均不言朱友谦为兖州刺史事。旧传言其“既归藩,请割慈、隰二郡,依旧隶河中,不许,诏以绛州隶之。”疑《册府元龟》“兖”字当为“充”,下或遗一“蒲”字。

<< 上一页1234567下一页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石立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