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读《红楼梦》:称贾宝玉是大革命家
2006年11月13日 16:53新闻午报投票数: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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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评判新红学  

随着对《红楼梦》研究的深入,红学研究领域的各种观点也不断争鸣、激烈交锋,红学家俞平伯的观点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挑战。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的李希凡与蓝翎试图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红楼梦》,评价红学。他们写了《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评〈红楼梦研究〉》这两篇文章,就俞平伯文章中的一些观点提出异议:自叙传说的“感叹身世”和“情场忏悔”,不符合《红楼梦》对封建社会的典型解剖意义;强调“色空”观念,抹杀了曹雪芹在小说中对整个封建时代政治、经济、文化全面批判的意向;“钗黛合一”的观点,调和了宝钗和黛玉对立的意识形态;“怨而不怒”风格之说,歪曲了《红楼梦》现实主义的批判精神。由于李希凡是《文艺报》的通讯员,他们曾写信向《文艺报》询问,是否可以用这篇文章,但没有得到答复。他们又向自己的母校山东大学的刊物《文史哲》投稿。《文史哲》在1954年9月号发表了《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这篇文章引起了毛泽东的重视,后由《文艺报》转载。

1954年10月16日,毛泽东写下了《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并将《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研究〉》两篇文章一并附上,给中央政治局的主要领导以及文艺界的有关负责人传阅。该信内容如下:

各同志:

驳俞平伯的两篇文章附上,请一阅。这是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作者是两个青年团员。他们起初写信给《文艺报》,请问可不可以批评俞平伯,被置之不理。他们不得已写信给他们的母校———山东大学的老师,获得了支持,并在该校刊物《文史哲》上登出了他们的文章驳《红楼梦简论》。问题又回到了北京,有人要将此文在《人民日报》上转载,以期引起争论,展开批评,又被某些人以种种理由(主要是“小人物的文章”,“党报不是自由辩论的场所”)给以反对,不能实现;结果成立妥协,被允许在《文艺报》转载此文。嗣后,《光明日报》的《文学遗产》栏又发表了这两个青年的驳俞平伯《红楼梦研究》一书的文章。看样子,这个反对在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也许可以开展起来了。事情是两个“小人物”做起来的,而“大人物”往往不注意,并往往加以阻拦,他们同资产阶级作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甘心做资产阶级的俘虏,这同影片《清宫秘史》和《武训传》放映时候的情形几乎是相同的。被人称为爱国主义影片而实际是卖国主义影片的《清宫秘史》,在全国放映之后,至今没有被批判。《武训传》虽然批判了,却至今没有引出教训,又出现了容忍俞平伯唯心论和阻拦“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批判文章的奇怪事情,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俞平伯这一类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当然是应当对他们采取团结态度的,但应当批判他们的毒害青年的错误思想,不应当对他们投降。

毛泽东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日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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