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的错误
作者:许靖华
选自《撬动地球的人们》(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有删节。许靖华(1881—1963),瑞士籍华裔科学家。
适者生存的理论被奉为自然规律,因为这是一种为资本家的残酷竞争辩护的理论。卡内基写道:“ 无论竞争是否已经开始,竞争的法则业已建立;谁也无法回避,也找不到可以取代它的其他法则。尽管这一法则对某些个人而言,有时是残忍的,但对种族而言却最好不过。因为它能保证适者有生存的机会。”约翰·D·洛克菲勒洋洋得意地声称:“大企业的发展不过是适者生存原理的具体表现。这是自然的法则,也是上帝的意志。”
对于这种新发现的自然规律的热情,并不仅限于资本家。意大利的社会学家菲立就利用同一法则转而反对资本主义。他指出,在阶级社会这种极不自然的条件下,自然选择是不起作用的。只有纠正了社会财富和特权的不平等现象之后,适者生存的原则才会运行。
当政治家为其或左或右的目的解释自然选择的时候,种族主义者并没有袖手旁观。达尔文原著的副标题“生存竞争中种族的保存”,受到了种族主义者的热烈欢迎。达尔文甚至做了这样的解释:“人种之间也有差异,就像有着密切亲缘关系的物种之间存在差异一样。”正因为如此,在《物种起源》一书出版20年后,才会有一位名叫马歇尔的英国评论家,恬不知耻地说出了他的一些同代人想说而不敢说的话。他写道:
毫无疑问,英国种族的扩张对全世界都是有利的。(但是,)如果英国的下层阶级迅速增长,超过道德和素质都较优越的阶级,那么,不仅英格兰本土的人口素质将遭到破坏,而且美国和澳大利亚的英国后裔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聪明。再者,如果英国人口的增长赶不上中国人,那个无精打采的种族将会蹂躏地球的许多地方,而本来应当是朝气蓬勃的英国人定居在这些地区将受到威胁。
种族主义和优生学乃是一丘之貉。加尔顿创立一个应用达尔文主义的学派,声称要用“遗传理论、变异理论和自然选择原理”改善人种的适应能力。事实证明,优生学与灭种屠杀相去不远。
就历史渊源而论,纳粹提倡的种族灭绝可以追溯到哈克尔。他是一位生物学家和哲学家,也是达尔文主义在德国的传播人,竭力为德国的种族主义寻找科学依据。哈克尔最著名的主张就是:个体发生学再演了系统发生学。他以为已经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个体发生学,即动物个体从胚胎发育为成年个体的过程,重演了系统发生学,亦即物种从比较原始的形式发育为较高级形式的过程。例如,婴儿的鼻子扁平,通体无毛,代表了人类进化的原始阶段。这一阶段的典型代表,就是“低级”的蒙古(亚洲)人种。而一种高加索种(白种)幼儿的成长,重演了最终成为展开欧洲高级种族的演化过程。哈克尔主义者认为低能儿童杂患唐氏症猴群的特征,也代表了一种退化到更为原始演化阶段的现象,因此他们称之为“蒙古症”。过去的生物系学生都在课堂上学过他这一套理论。
哈克尔对所谓“野蛮人”也不乏讥评。他坚持,野蛮人的头骨与尼安德达人极为相似,“像歌德、康德、拉马克或达尔文这类人与野蛮人在智力上的差别,远大于野蛮人与类人猿的差别”。而犹太人,尤其是俄国的犹太人,属于“肮脏而笨拙的”人种,哈克尔认为简直不应列入人类。
哈克尔坚信种族主义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的一元论哲学思想。一元论的前提是所谓日耳曼“种族”的优越性,夸言这一前提已由他们与劣等民族的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强大力量所证实。希特勒拣起一元论的衣钵,不遗余力地推行消灭那些“劣等民族”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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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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