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南京来人了,持枪的武警,押解去南京,我还带着铐。这一路上你哥哥我丢人丢大了!众目睽睽,都认识我啊!武警还说,我们从来没押解过名人,这次算见识了。到天津上火车,他们3个武警把钱给弄丢了,最后还是我出面。我跟车长说,我们出差,钱丢了。车长一看:迟志强!赶快安排卧铺,4个人的火车票都不要钱。就这样,他们才给我解了手铐。到了南京,一下火车,马上铐上,推进警车,呜啦呜啦把我带走了。
后来才知道,被抓是因为跳舞,跳舞就是流氓。我们一起跳舞的全被抓了,要命的是,每次问到跳舞的还有谁,大家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第一个准说迟志强,我成了领头的了!公安局的同志跟我说,你要主动交代,要是等别人说了,你就被动了。前几天你爸爸来了,你不讲实话你能对得起你爸爸?我也老实,心想着坦白从宽,说得一干二净,全交待了我心里也轻松了。
又过了若干天,《中国青年报》的记者,谎称是公安局的上级来了解情况。我听说是上级,心想就怎么贬自己怎么说吧,做了一大堆深刻的检讨和严厉的自我批判: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资产阶级享乐,向往奢华的生活……没想到我这汇报思想、狠斗私字一闪念,到了记者手里,全变成了我的罪行。
报纸出来,大标题“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文章里写我如何把姑娘们带到红旗车中,集体淫乱,轮奸、强奸。报道一出,举国哗然:这样的人,还留着干什么?赶快枪毙!
文章出来以前,公安局给我单位打电话,迟志强这个案件没受害者,顶多就是生活作风不好,让厂子接出去教育。我们厂保卫处处长刘世荣,《英雄儿女》里演王成的,星夜兼程,往这赶,当时长春到南京要两天,就这么巧,就他们来接我出去的途中,新闻报道出来了,短短一天的时间,全国各地多少个电话打到南京公安局:像迟志强这样的败类、退化分子,这样肮脏的人,还留着干什么?我们在等待公审枪毙!这样的电话,打到公安、打到省委、省政法委……公安局对我们单位的人说:现在不行,不敢再提放人的事情了。
还是我们厂长水平高,他给公安打电话:“你们既然已经决定要放人,就说明事情不严重,怎么能受舆论的左右呢?”对方的回答是,不行,现在政法委很为难:迟志强暂时不能放。后来又追加了一条:迟志强红案(红旗轿车案)按流氓罪处理,要不然全国人民不答应。
所以,我们这群在一起跳舞的男女青年,全部以流氓罪论处,红旗轿车里那些女孩子也无一幸免。小C判得比我还重,她判了5年。我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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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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