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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为何指示“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


来源:人民网

这是考虑到我军绝大多数现役军官都是在和平条件下成长起来的,高级将领也不会有开国元勋们那样大的贡献。

毛主席带头发扬风格,拒受大元帅军衔,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领导同志也高风亮节,未受军衔。在毛主席等领导同志的率先垂范下,授衔工作进行得很顺利,而且对军衔控制比较严格,高职低衔比较普遍。当时有些副军职干部甚至正军职干部授大校,这些同志并没有闹情绪,都是很不错的。副军职的同志授大校的那时可不少。第一次授衔,很多正军甚至兵团的干部授少将的有的是。女同志授校级军衔以上的很少,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过特殊贡献的一批女同志,如蔡畅、邓颖超、康克清、张琴秋等都没有被授衔。从1955年到1965年三批授衔中,授予校级以上军衔的女军人仅有几十名。全军就授了一个女将军,就是李贞少将。女大校据我所知也仅一人,是总参某部的毛诚。

第一次授衔时有个别人出现了问题,并及时作了调整。第一次授衔后,全军官兵基本没再晋衔,原来授的什么衔还是什么衔。有些同志职务已经很高了,但仍不晋衔,甚至也有大区职授少将的。原东北军区一位副司令,我们在南京军事学院一起学习过,他仅授少将。

第一次授衔时为了照顾一些历史问题,也有职务低授高衔的。如红十五军团的两个同志,也是在南京军事学院同我们一起学习过的,这两位同志是副兵团级,但授了上将军衔,这主要是考虑到长征时期,中央红军到陕北落脚时同红十五军团会合,红十五军团贡献很大。

我军第一次实行军衔制基本以苏联军衔为样板,有较重的苏联痕迹,而1988年的新军衔制既不同于苏联,又不同于美英的军衔制,是具有我军鲜明特色的军衔制。新军衔制比第一次军衔制更简单一些,设三等十一级,取消了大元帅、元帅、大将三个高级军衔,还取消了大尉、准尉两个尉级军衔。确定新的军衔等级设置时,邓小平曾明确指示:“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这是考虑到我军绝大多数现役军官都是在和平条件下成长起来的,高级将领也不会有开国元勋们那样大的贡献。同时,也是考虑到和平时期军队员额压缩、编制等级减少等需要。而且,新军衔制实行时,我军已取消了兵团职、副排职和军、师、团的“准级”,军官职务等级已由1955年的二十一级减为十五级。

《文职干部条例》、《预备役军官条例》的起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条例》,这三个条例的制定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要授衔,就要依据军职等授衔,这就要求在授军衔之前,必须要有一个《军官军衔条例》。什么样的军人不授军衔,退出现役部队后又怎么处理,这就涉及到《文职干部条例》和《预备役军官条例》。

新军衔制与第一次军衔制的一个重大的不同点,是形成了文职干部制度,将一大批干部从军官队伍分离出来。我军的军官分为指挥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第一次授衔时,政治军官和指挥军官基本上就是一样的。这次授衔不一样了,大批技术干部和后勤人员改成文职人员。为什么要搞文职干部制度呢?这是考虑为了保住技术骨干,因为文职干部可以比军官服役年限长,一般要延长几年。这同我们第一次授衔不一样。第一次授衔我们都称指挥军官、技术军官、后勤军官。这次授衔中,后勤、技术的许多干部没有授技术军衔,而是按照文职待遇,延长服役年限。我军同外军不同,不管是文职,还是军官,还是预备役人员,待遇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服役年限不一样。这是我军干部制度也是军衔制的一个鲜明特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军队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文职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这样,既节约了大量的军官编制,又延长了这些干部的服役年限,起到了稳定了技术骨干队伍的作用。

1988年4月27日,邓小平签发了我们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由中央军委颁布执行。7月31日,中央军委召开驻京部队文职干部大会,首批现役军官改任文职干部的工作圆满结束。从1988年8月1日起,文职干部制度在全军正式施行。这样,我军历史上首次出现了一支10多万人的文职干部队伍。

与军衔制相配套,还建立了预备役军官制度。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根据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国防动员建设也进行了重大的战略性转变,在邓小平关于研究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思想的指导下,我军逐步建立了预备役制度。预备役分军种和兵种预备役部队,由预备役人员和少量现役军人编成,配有一定数量的武器装备,平时有计划地进行军政训练,战时能迅速成建制地转为现役部队,遂行作战任务。加强预备役建设,好处很多。现役部队减少后,为预防不测,适应情况的变化,就需要预备役军人参与。这样,国家既节约了经费,又保存了相当的力量,特别是一些特殊的部队,如坦克兵、炮兵,拉出去就可以打。

我军根据精干的常备军与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建设现代化国防的指导原则,贯彻“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兵于民”的方针,1983年组建了预备役部队。这样,我国的武装力量体制已由过去的野战军、地方军、民兵三结合,调整为由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1984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确立了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正式组建预备役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后备力量体系。1986年8月,为适应军队快速动员的需要,我国预备役部队正式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中。预备役部队组建以来,顺利完成了由初建创业到全面建设的历史跨越,部队的快速动员和遂行任务能力不断提高,已经成为保卫和建设祖国、具有一定战略威慑能力的一支国防劲旅。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我们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等级同现役军官一样,但比现役军官军衔级别少些,设有三等八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军衔条例》、《文职干部条例》、《预备役军官条例》三个条例起草完成上交之后,我们办公室就撤消了,人员各自回原单位。我是1955年的少将,虽然在军衔办工作5年之久,但因年龄关系未能获得新的授衔,对此我没有任何想法,不仅我自己没有任何想法,我们办公室的其他老同志都能正确对待这个问题。当时,许多老同志因为年龄关系退下来,也不授衔了,如老院长萧克,打报告成立国防大学,又主动引退,推荐李德生继任校长。恢复授衔时,李德生因是国防大学校长,被授予上将军衔。长江后浪推前浪,这是自然规律。年轻同志授衔是我们革命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我由衷祝愿他们在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责任编辑:马钟鸰 PN018]

责任编辑:马钟鸰 PN018

标签:邓小平 和平 时期 军衔 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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