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卖淫案”今开庭 律师或作无罪辩护
陈艳
张安芬
刘仕华
张安芬被指控容留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刘仕华被指控容留卖淫罪,律师或作无罪辩护
今日上午,闹得沸沸扬扬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将在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刘仕华和他的“妻子”张安芬将同时受审。法院以“此案涉及未成年人及个人隐私”决定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审理。
检方指控:“夫妻”容留女儿卖淫
从今年6月8日,刘仕华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9月3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此案被移送五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14日检察机关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0月13日五华区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此案中,张安芬为第一被告人,涉及两项罪名——容留卖淫罪、介绍卖淫罪。而她的丈夫刘仕华只涉嫌一项罪名——容留卖淫罪。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9月间,张安芬与刘仕华合谋,让刘仕华女儿刘某从事卖淫。经刘仕华女儿刘某同意后,张安芬与刘仕华在2008年9月到2009年3月期间,先后在五华区王家桥村不同的地方共租了4间出租房,容留刘仕华女儿刘某从事卖淫活动。
张安芬之所以多了一项罪名,是因为“张安芬为刘仕华女儿刘某介绍卖淫一次”。据此,检察机关认为张安芬共构成容留卖淫、介绍卖淫两项罪名。
此外,如果检察机关的指控成立的话,刘仕华也许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因为在1997年4月刘仕华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贵州省毕节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4年2月才减刑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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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艳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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