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款“身份双轨制”适合你
2008年12月25日 11:20凤凰网评论专稿 】 【打印

如果我记得没错,双轨制这个词最开始是出现在经济领域,所谓的“价格双轨制”,属于计划经济转型市场经济的产物,造就了大量“官倒”,一转手就成大富翁,新中国最早的一批富豪大概就是由此而来吧。“价格双轨制”现在还留下了不少痕迹,比如“煤电双轨制”造就了电荒,“土地双轨制”造就了无数官员别墅。但不管怎么说,“价格双轨制”慢慢少了,而另外一种双轨制却看不到取消的趋势。

今天凤凰网评论头条提到了“退休金双轨制”,2007年上海某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企业高工,月退休金2006元,某民主党派机关一个普通司机退休金为2550元。华南某市部分企业副高职称的退休专家养老金约为930元,仅仅相当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清洁工工资的一半。难怪南方周末的漫画会说:“孩子,看见了吧,拼命往机关挤,哪怕混个看门、扫地的,也比我这高级工程师强!”

为什么会有“退休金双轨制”,那是因为背后有“身份双轨制”。这个词是我生造的,虽然奥卡姆剃刀称:“如无必要,勿增实体”,但我觉得生造这个词很有必要,适用性很强。中国最严重的问题不是经济领域的“价格双轨制”,而是“身份双轨制”。其实何止企事业单位的身份区别,更严重的身份双轨制多着了。

比如代课教师与正式教师,之前的评中评写过一个代课教师的死亡。郭海菊是新疆的一名代课教师,今年45岁,1984年就开始在甘肃做民办教师,1992年到新疆额玛勒郭楞乡担任代课教师。她一直等着转正,结果却等来了被学校辞退的结果。郭海菊是在向校长讨要工资卡的时候,突发脑溢血死亡的,到她死的时候,她每月才有400元的工资——寒暑假没有工资。代课教师是教师中的“二等公民”。

而教师呢,工资又不如公务员。国务院近日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很多人为之欢欣雀跃,殊不知,这一意见在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即有明确规定。连教师法都不能做到的,真让人怀疑,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又怎么能做到。难怪有人说更应该规定公务员工资不高于教师

当然,公务员里面也要分类,普通公务员的工资其实也不高,比如说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乡干部,这还得看你的身份。

在很多地方,还有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双轨制。新闻报道出事的多是编外人员,打人的城管一查是临时的,问煤窑主要钱的记者一查是临时的,报出假新闻的记者一查又是临时的。

当然,最严重的“身份双轨制”就是农民与城里人了,换一个熟悉的说法,就是城乡二元体制——居然有整整九亿人被歧视。

诸位,你处在哪一种“身份双轨制”当中?

而最可悲的,莫过于我们大多数人都在为自己的特权而奋斗,而不是为平等奋斗。

凤凰网评论频道编辑:彭远文

上期评中评:范美忠不是犹大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作者: 彭远文   编辑: 彭远文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