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虎一席谈:流动商贩该不该合法化?
2009年08月24日 14:55凤凰卫视 】 【打印共有评论0

主持人:好,那我问问你你赞不赞成流动商贩是在城市中可以自由的经营,在公开的区域场合?

观众:应该宽严适度。

主持人:好,来,等一下我相信很多的小贩在过去碰到城管,第一个反应跑啊,赶快跑,但是今天城管在那里,我们要求城管不会过来的,来,哪一位小贩过来跟他平等的对话一下热烈掌声欢迎这位,请,麦克风递给他。

观众:生活,我得住房,吃饭,穿衣,有个头痛发烧,不想办法挣点钱你不摆个地摊你看生活。

主持人:生存的需要,迫不得已的,这个是无助的,其实无奈的也是你,你会觉得无奈对不对?在你眼里的城管是什么样的形象?

观众:城管的形象,这个说反正是有点过分一点。(掌声)

主持人:就是你平常都是这样说的吗?

观众:我心里的感觉。

主持人:心里的感觉真实化。

主持人:你没有被抓过吗?

观众:有被抓过,抓完跑,跑了城管走以后还过来,我得生存。

主持人:但是我问你,城管刚刚说了一句,我做这个工作我不是无奈,我是理直气壮,你跑得理直气壮吗?

观众:我跑得也是理直气壮。

主持人:跑得也理直气壮。

观众:不跑我咋弄啊?

主持人:但你如果被抓了呢?心甘情愿吗?

观众:不心甘情愿没办法呀。

主持人:刚刚这两位的对话当中点出了双方角色的不同当中,这个互相有矛盾的结构在,但我现在先回到我这个话题来看,现在有个新闻点在于,我们今天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谈,跟这个新闻点有关。这个是国务院法制办个体工商户征求意见稿,正因为有这个征求意见稿才引出这个话题。你看第九条讲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了什么什么,其中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以前不可以,现在可以了,这个是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还在征求阶段。

主持人:第十条,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该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是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来,我首先来看一下,请问一下教授,觉得现在如果开放这个,登记完之后,是不是整个的摊贩的问题,经营的环境会改善?

周孝正:有些是可以登记的,有些是不能登记的。就跟流浪乞讨似的,你非要人家登记领一个照那是荒唐,那就不许人家穷,穷了还不许人家活着,实际上是这个意思,自古以来人家就是流浪乞讨。(掌声)至于说流浪乞讨,流动商贩里头有不法分子,党的干部里还有腐败官员呢。(掌声)对不对,你说这有什么意义。

熊文钊:登记的方式我是拥护的,我觉得这个是大的一个法制的基本。

主持人:必须要登记。

熊文钊:我觉得登记的制度还是必要的。而且这个登记的话,现在第十条规定,要在制定的或者允许的区域来实行,这是一项秩序的要求。如果说否则完全是无序的,我也不同意把他和乞讨的联系在一起,因为你经营的活动还和其他的利益有关系,你经营的东西是不是应该有卫生?是不是应该不能缺斤短两,是不是应该保护其他的消费者的利益等等,所以就做一些登记的这样的制度的话有利于保障全社会大家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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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虎一席谈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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