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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之南:给流浪者一片容身之地有多难
2007年07月31日 10:12南方新闻网投票数: 顶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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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广东青年干部学院斜对面的北环高速桥底,历年来行车自如,如今政府围栏杆“封路”,通车道从原来30米宽缩窄至10米宽。沙东街道办负责人称,把高速桥下的空余围起来建绿化带,是为驱逐流浪汉和美化环境。(7月30日《南方都市报》)

高速桥下建绿化带,关注这一事件的,也许只有附近陶宛小区的300住户,其实,利益攸关的是那些栖身于此的流浪者,绿化带的修建将直接导致他们永远失去这片赖以遮风避雨的地方。然而,隆隆运行的社会机制决定了流浪者没有表达意见建议的权利,他们赞成与否并不重要。

人们大概很难想到,把位置相对宽裕的桥底建成绿化带,首要的目的竟然是为了驱逐流浪者。流浪者是最为悲惨的人群之一,命运不顾惜,大自然不关照,社会也少有呵护。就在并不久远的几年前,他们中的任何人都会面临着孙志刚一样的命运,而与孙志刚不同。如果他们被打死,大概并不会酿成一个引人瞩目的事件。随着旧条例的废除,不少城市又掀起了禁乞的浪潮,他们所面临的依然是人人喊打的命运。几个少年取乐的方式,居然是虐杀流浪者。而流浪者被拖延救助致死的新闻,更是不止一例。

流浪者本身并没有原罪,他们的流浪无非是生活所迫。甚至我们可以说,流浪者的流浪是社会的罪过,因为社会没有能力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保障,这些人只好四处流浪。他们当中确实有违法犯罪者,但是所有群体都不可能完全杜绝违法犯罪者,对流浪者也不能搞群体性有罪推定。相反,作为弱势群体他们表现得已经足够自卑和羞怯。工地的水泥管里、高速桥下,这些妨碍不到别人利益的地方,才是他们选择的栖身之地。

一个城市,如果连这样的栖身之地都不肯给予流浪者,请问他们被驱逐后去向何方?给流浪者一个栖身之地有多难?驱逐流浪者如此处心积虑,它所暴露的不仅是人心的硬度,也是社会救助机制的冰冷程度。

 

文本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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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比较房价与车价的变化得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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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之南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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