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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允许该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的新闻,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尽管此举其实并没有创新意义。人们似乎忽略了重庆市同时出台的另一项土地政策,这项政策对农民的影响其实要严重得多。
根据报道,重庆市将在保护和尊重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权益的基础上,探索实施农民进城后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回购、置换等政策,采取土地换社保、提供免费培训、廉租房或给予住房补贴、子女免费义务教育、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并确保农民进城后的生活无忧(新华网7月3日)。
看起来,重庆的农民有福了,竟然可以一夜之间,从被隔绝在城市之外的农民,变成“生活无忧”的市民了。但是且慢,在重庆农民吃上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之前,不妨先问问现在城里的市民们,是否做到“生活无忧”了呢?是否住上了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或享受到政府的住房补贴、市民们的子女是否享受到免费义务教育?
再想想,这些农民用土地换回了社保之后,住在政府疑似提供的廉租房之后,是否只好无忧无虑地整天呆在家里打麻将、摆龙门阵?因为除此之外,他们无事可干。具有城镇户口的市民现在尚且无法充分就业,再凭空多出几十万、几百万失地农民,他们到哪里找到城市里的工作岗位?不管有没有社保,他们都将从勤劳的农民成为贫困的有闲群体。或许可以说,没有了土地,甚至失去了自己的宅基地,农民们将丧失大部分本可借以改善自己境遇的经济手段。
可以说,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置换,大约算不上一次平等的、公正的交换。但笔者最大的疑惑是,农民进城,为什么一定要“自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直到上世纪50年代之前,农村与城市之间有密切经济社会往来,大量农民短期或长期在城市寻求经济机会,但同时也保留着乡村的土地及由此带来的收益。为什么到了今天,农民进城的前提条件,却变成了要放弃土地?
这里也许恰恰透露出了这宗看似美好的政策的玄机:政府渴望的是农民的土地,这种渴望是如此强烈,以至于连农民的宅基地都不放过。
毫无悬念,农民退出的土地将落入政府手中,政府也已经明确提出,要“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这个时候,地方政府不再强调保护基本农地,也不再讲充分发挥土地的公共效益了。土地在农民手中的时候,法律禁止其“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但政府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却似乎成了一件丰功伟绩。至于那“最大限度的效益”,自然落入政府腰包。让人不解的是,在各界都已认识到失地农民的严重社会、政治后果的今天,这样的过程还在轰轰烈烈地进行。
地方政府会说,城市化的过程就是要把城市扩展所及的土地上的农民变成市民。但是,在任何国家,城市化都以土地的初始所有权之转移为前提。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以证明:一块土地,如果由农民拥有,就不能变成城市,发生在这块土地上的经济就不能演进为城市经济形态,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就不会过上城市生活方式。
广东无处不在、各地也越来越多的小产权房,以及城中村、郊区农民向市民出租房屋的现象,其实就意味着这些农村在城市化。这是一种自发的城市化,在这个过程中,农民获得了土地转换用途的收益,农民通过经营土地融入现代经济部门,农民的生活方式也随着城市人口之流入而逐渐改观。同样,这个过程带给市民的福利,也远远高于政府主导的城市化——最起码,农民卖给市民的房子,要便宜得多。
统筹城乡发展已经成为一个时髦的口号。但在这个过程中,大规模的政府圈地成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如何制止这种倾向,我们必须首先回答一个问题:新农村建设、城市化的主体究竟是谁,是政府,还是农民、市民自己? (作者系北京独立学者)
作者:
秋风
编辑:
张克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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