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词:
叶檀:房地产领域税费急需消肿
2007年07月29日 07:45新京报投票数: 顶一下  【

作者:叶檀

在房地产领域正税清费,为人为设置的交易环节的重重障碍消肿,尤其重要。如果不从丰厚的税费链条上撤身,地方政府就无法从高房价的怪圈中自拔。

房地产三年宏观调控均难以收效,引发的一个负面效应是,房价高涨谁之错?

国土资源部门认为是开发商的哄抬导致房价上涨,并举出这两年的土地出让面积与开发商的种种捂地行为做凭。大部分开发商则针锋相对,以实际推出的土地与规划推出的土地面积缺口,近半年来频频出现的天价地,以及供求法则信息不透明等,认为高房价的罪魁主要在于高地价。

争论的结果是导致各方无所适从,因为没有权威的数据作为参考,只能人言人殊。

最近,国家发改委所作的一项调查,也许能见出一线端倪。相对国土资源部与建设部而言,在房地产市场上,发改委利益牵扯得不深,地位相对超然,因此争论双方的结论更客观一些。

日前,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李镭公开表示,在发改委今年针对北京、石家庄、济南、广州、成都、西安六市的一次涉企收费检查显示,土地部门违规收费高达10.97亿元,远超过去年六个城市八个部门的全部违规收费金额。李镭直言,土地部门乱收费已成为目前高房价的“助推器”。

从重要资源配给者的角度看,国土资源部门权力极大,所管辖的土地、矿产等资源,在目前阶段都属于经济领域的硬通货,等于财富的同义语。

事实上,我国土地交易税费极高。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土地成本包括附加在土地上的税费约占房价构成的20% -50%,土地部门违规收费更是大大地抬高了地价成本。这中间跨度之大,同样说明寻租空间极大。而这一切,和认为提高税费抑制交易,从而抑制需求者,以改变供不应求的局面,最终作用于房价的思路密切相关。

我国以房地产为对象的收入主要有三块:税收、各类收费、土地出让金,各项收费名目繁多,在某些城市甚至多达千种以上,如山东某地滨海城市的收费项目达1400多项,而江苏某地有红头文件依据的收费项目更是多达4000多项。这些收费很多都和土地管理及房地产有关。

如果说,税收可以相对透明,那么,收费则相对混沌。虽然国家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应全部上缴财政,由财政列入预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减免和挤占挪用土地出让金、租金等土地收益”,但在现实中,减免、返还、多征、转嫁等现象层出不穷,使一些税费政策,沦为负向激励机制的样板。如此次调查发现,某市国土局将应由市财政上缴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涉及金额达7593.51万元。这种费用本来就是雁过拔毛的劣政,当地政府转嫁给企业,企业自然会转嫁给购房者。普通购房者自然是最后一棒者的接棒人。

不过,普通购房者也都是理性经济人,他们只有预期某类商品房继续供不应求,房价有升值前景,才肯接最后一棒。因此,对地方政府与开发房而言,只有继续保持房地产供不应求的畅旺势头,才能抬高房价预期。于是,转了一圈,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又找到了利益的交接点,他们从经济角度出发,都希望维持高房价趋势。

我国的税收改革方向是“明租、正税、清费”,在房地产领域正税清费,为人为设置的交易环节的重重障碍消肿,尤其重要。这直接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是否有最后一道公平的屏障。如果不从丰厚的税费链条上撤身,地方政府就无法从高房价的怪圈中自拔。发改委的此次调查结果,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叶檀(上海学者)

   编辑: 霍吉和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标签:

    (*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