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产业发展模式不改变 韩国难以走出危机
2009年09月09日 21:44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为国家产业发展的长远大计,“十大新增长动力产业”计划在运作中肯定会遇到不少困难和障碍。这需要从观念更新、体制整备到部门协调和财源筹措各个环节付出巨大努力;如何突破朝野的藩篱,集中全体国民力量,也是一个艰巨的难题。但韩国政府表示在这一决定国家未来生计的问题上不会犹豫不前。

(二)结构改革

全力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为了增强公共部门的效率,韩国将推进机构改革。每三年进行一次是否废除公共基金的评议,全面的改进计划也将制定出来。加强基础性工作,如国有组织管理评价、人员合理化和管理信息披露等。将继续韩国电力公司下属公司的私有化,也将做出对韩国煤气公司的结构改革计划。

改革财团企业。对股权一投资的上限体系进行合理的修改,作为把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转变成简单和透明的控股公司结构,或者其他先进的组织结构的第一步。修改限制竞争的规制。通过增加金融机构的透明性,和增强对股权投资者的资格要求,建立产业和金融资本之间的健康关系。

(三)实施地区发展战略,扩大增长基础

建立“在汉城区之外建立工厂和重新配置商业区位的支持中心”,以支持当地政府吸引从汉城区转移来的工商业。从2004到2008年,总数1.5万亿韩元将投资在汉城之外的大学和学院。从2004年开始,发展地区经济的“特殊经济区”运转起来。建立一个任务组来制定制度性的实施细节,如颁布强制法令。

(四)劳动关系与就业

政府将确保工资的增长与生产率的增加相一致,通过开发和推广生产率为基础的工资模型。通过充分保护脆弱的工人阶级,劳动市场的稳定性将进一步加强。考虑到非固定的工人(暂时、非全职,或外派的),政府将立法来消除不合理的歧视做法。政府目的是达到“社会有创造工作机会的共识”,这将作为劳资关系创新的基础。在劳资关系方面,通过系统的、法律的、和实践的改进,逐步消除劳资冲突的基础,社会成本实现最小化。政府将递交劳动关系改革计划,以工人、资方和政府三方委员会的讨论为基础,采取步骤扩大基础劳动权利,使之符合国际标准,同时使雇主适应这种变化。韩国将扩展劳动关系委员会,使其在劳动关系调解中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将通过支持解雇制度和改进申诉过程,推进劳动标准的实施。

(五)加大开放以树立东北亚经济中心地位

政府将发展符合地区特点的自由经济区(FEZs)。特别是,仁川将发展为商业、IT、旅游和物流中心,釜山和光阳湾将作为东北亚中心港口。选择一个部门中的一个或两个公司,鼓励其参与那些地区的发展。2004年2月在釜山/镇海和光阳海湾地区建立了一个自由经济区的管理机构(Free Economic Zone Authority)。2004年3月,在财政经济部下设一个特别机构专门负责处理东北亚金融中心项目,由此形成较为具体的韩国金融中心计划;2005年随着韩国投资公司(KIC)的建立,将形成更完善的金融体系。另外,政府还通过特别立法(于2004年的上半年提交给国民议会),为在自由经济区建立和运作外国教育机构提供保障。

从对外合作而言,在努力拓展韩美之间政府和私人经济协作渠道的同时,韩国将积极追求在中国的大的发展项目,如西部开发。政府同时集中努力开发项目,使韩国在多边经济协作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如APEC和ASEAN+3。政府将按照先前同意的时间表,完成或开始与其他国家的FTA计划,如与日本、新加坡、东盟等。韩国将准备一个修改过的提议,改善服务市场准人,将加速努力来进人大的新兴市场如巴西、俄国、印度和中国。

从朝韩关系来看,中长期战略中,将扩大与朝鲜的专家和私人公司协作式的朝韩交流。主要的朝韩经济协作计划已经被同意,如重新连接铁路和公路,开城产业复合体也正在按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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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柴瑜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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