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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共暂不动香港 海外臆测攻港会伤亡百万
2007年08月29日 09:12人民网投票数: 顶一下  【


50年代的香港湾仔

(一)“长期打算,充分利用”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是在“中国人民将在伟大的解放战争中获得最后胜利”的前夕酝酿产生新中国的外交政策的过程中,开始思考如何处理中英两国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香港问题的。

新中国“外交方针政策的形成大致在1949年1月至7月间”,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毛泽东用形象化的语言所阐释的“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我们采取这种态度,可以使我们在外交上立于主动地位,不受过去任何屈辱的外交传统所束缚。”可以使新中国的外交关系“建立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因此,中国共产党人态度非常明确:新中国将不“继承”旧中国的外交“遗产”――“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宣布“废除卖国条约”,宣布对于旧中国“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这里,自然也包括“割”、“租”香港的中英《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三个不平等条约。正是在“树立新中国独立自主的外交形象,营造新中国和平建设的国际环境”的原则指导下,新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香港问题的特殊政策也开始有了“腹案”,即后来所归纳的“长期打算,充分利用”八字方针。形象化的说法就是“暂时维持现状不变”。

据周恩来1951年回忆:“我们在全国解放之前已决定不去解放香港”。这是一项从维护新中国的国家利益出发超越了“简单化”的意识形态束缚的“现实主义”的战略决策。也就是说,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人绝不放弃对于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香港的主权要求,坚持彻底洗刷殖民主义的耻辱以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的立场和奋斗目标,在这一点上,没有也不允许有“丝毫的动摇和妥协”;但是同时,中国共产党人强调在具体解决香港问题时要“尊重历史、尊重现实”,要“谨慎从事”,要避免在条件不具备、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从“单纯的革命热情”出发“犯冒险主义的错误”,主张在国内、国际形势对我们有利的情况下“一揽子”地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在条件不具备、时机不成熟时,“暂时维持现状不变”。

1949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修改的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曾经非常透彻地阐释了这一战略决策的思想背景:“在原则上,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这种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但是,在执行的步骤上,则应按问题的性质及情况,分别处理。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有利而又可能解决者,应提出解决,其尚不可能解决者,则应暂缓解决。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无害或无大害者,即使易于解决,也不必忙于去解决。凡问题尚未研究清楚或解决的时机尚未成熟者,更不可急于去解决。总之,在外交工作方面,我们对于原则性与灵活性应掌握得很恰当,方能站稳立场,灵活机动。”

1949年2月,米高扬代表斯大林来当时中共中央的所在地西柏坡了解已经酝酿成型的新中国对内、对外政策时,毛泽东也向他耐心地说明过中国共产党人的这一立场:“目前,还有一半的领土尚未解放。大陆上的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去就行了。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须要采取另一种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要花较多的时间了。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的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些。总之,要看形势的发展再作最后决定。”

事实上,早在中国内战刚刚爆发的1946年12月,毛泽东就已经非常明确地阐释过“解决香港问题可以从缓”的战略思考。当时,毛泽东会见哈默、罗德里克、陈依范三位西方记者,哈默问毛泽东:“在香港问题上中共的态度如何?”毛泽东回答:“我们现在不提出立即归还的要求,中国那么大,许多地方都没有管理好,先急于要这块小地方干吗?将来可按协商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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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鹏飞   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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