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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女女法官脱下法袍后斥责原告。本报实习生 张魁 摄

法庭上原被告对骂 张魁 摄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自己的儿子被邻居家孩子掐死后,母亲韩浪将硫酸泼向了张家大女儿张萌。昨天,房山法院判决韩浪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受害者48.8万元。宣判后,无法平息怒火的韩浪和张家父亲在法庭上起了争执。脱下法袍的主审女法官目睹这一幕,斥责张家父亲在当初的赔偿问题上违背良心。
脱下法袍的主审女法官目睹这一幕,斥责张家父亲在当初的赔偿问题上违背良心…
被告领刑放弃上诉
昨天上午,房山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韩浪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赔偿被毁容的仇家女张萌(化名)36万余元,赔偿在报仇过程中被殃及的无辜者12万余元。
韩浪平静地听完判决,并表示不会再上诉。但张萌的父亲不满,“判得太轻!(民事部分)要不要上诉回家商量再说。”
仇人见面对骂公堂
在等待宣判的过程中,张父一直死死地盯着韩浪。宣判结束,审判长和陪审员离席后,张父指着韩浪吼道:“你还有人性吗?你为什么不来害我,害我的女儿。你现在后悔吗?”
“如果法官问我,我就后悔。可是你问我,我永远不后悔!我让你天天看着你女儿,让你难受一辈子!”韩浪浑身发抖着说。
此时,张父对现场的记者说,他被毁容的女儿现在成天躲在家里,除了父母谁也不见,现在家里已经借了七八万元为孩子看病。韩浪听到这些,大嚷:“你记住,你闺女是你害的!”
就这样,双方在等待签字的过程中,争执了将近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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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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