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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郝冬白)8月2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男生罗玺掐杀同居女生曹明霞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罗玺涉嫌犯有故意杀人罪时认为,罗玺身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因工作问题与女友曹明霞发生争吵后,没有采取忍让、劝慰或其他可以化解矛盾的方法,而是实施极端的手段故意杀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相关的法律,应依法予以惩处。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了解,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男生罗玺,在毕业前因就业压力大等原因,和同居女友曹明霞发生争吵后将其掐死,后割腕自杀未遂,被兰州警方抓获。检察院指控,罗玺的犯罪行为并非间接故意杀人,罗玺在掐住了曹明霞的脖子时直到曹明霞不再挣扎,鼻孔出血,没有了呼吸时才松手,说明罗玺是主观上故意要致曹明霞于死地,之后选择自杀是为了逃避法律对其的制裁,证人证言也表明,罗玺在犯罪后没有报警或对曹明霞进行施救。
罗玺的委托辩护人、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凤军认为,罗玺的犯罪事实是清楚的,但鉴于罗玺自己在主观意识上并没有想要杀死曹明霞,其行为应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罗玺在事后选择自杀,也说明罗玺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且罗玺在学校内一贯表现良好,希望法庭能够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争吵后一怒掐死女友
2006年3月,在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上学的临洮人罗玺和在该校上学的华池人曹明霞建立了恋爱关系,后两人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一起生活。2007年初,即将毕业的罗玺找工作一直都不顺利,两人也因为罗玺的工作问题产生了争执。
2007年3月16日晚8时许,罗玺与曹明霞又因为工作问题发生争吵,生气的曹明霞说了句“有本事你把我掐死!”罗玺便用双手掐住曹明霞的脖子直到其鼻孔出血、没有了呼吸。事后罗玺便开始写遗书,然后想自杀了事。于是先用菜刀割腕,发现这样难以自杀,后又跳进水井打算自杀,结果被闻讯赶来的房东救起。房东等人将罗玺和曹明霞送入医院进行抢救,并打电话报警,曹明霞在被送到医院后发现已经死亡。
校方没有管理责任?
在庭审中,罗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意委托自己的亲属对曹明霞的亲属承担力所能及的赔偿。曹明霞的亲属认为,罗玺与曹明霞所在的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名义上是一所“封闭式管理”的学校,却允许学生在外租房居住,对在校的学生及学生亲属根本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因此,校方也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的委托代理人则认为,该校在本案上没有丝毫的责任,罗玺和曹明霞都是有自主能力的成年人,且案发当日还处在假期,故校方不应承担责任。
编辑:
张克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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