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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说史•同是出轨为何林丹马蓉遭遇迥异

2016-11-24 11:59 凤凰历史 弗里曼

明星又出轨了,只是这次换成了体育明星林丹。不过,有意思的是,无论是这次林丹出轨,还是两年前的文章出轨,都是被媒体拍到确凿证据后公之于众的。对于他们的出轨,社会上的舆论也各有说法。有批评谴责的,也有辩护开脱的。在纷纷扰扰之中,最终都以配偶大度声明,出轨者公开认错表示回归家庭为结局。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不久前的王宝强与马蓉案。在至今没有被证实的证据公布,可以证明马蓉出轨的情况下,仅仅依靠王宝强一纸声明,马蓉已经被全社会的舆论一致钉死在“淫妇”的标签下。期间,各界口诛笔伐用词之恶毒,讨伐之激烈,恰与林、文出轨后的“温和”反应形成鲜明对比。

其实就算在民间,同样是出轨,男性出轨被曝光后也更容易获得谅解,被认为“不是什么大事”,劝其妻子忍耐“顾全大局”以保护家庭的做法屡见不鲜。而如果是女性“出轨”,一顶“绿帽子”就足以让丈夫获得一面倒支持。为何会有这种反差出现呢?女权主义者将其定义为男权社会下男权思维的结果。但这更多意义上是一种符号化解读。在所谓“男权思维”背后是什么呢?

林丹出轨在妻子孕期

说起男权思维,其实不止在中国,在全世界都是一种普遍的思维。曾经在历史书上我们被告知人类社会存在一个“母系氏族”阶段。但是事实上按照达尔文的进化论,人由猿猴进化而来,但猿猴的社会一般不是母系社会,其中有猴王,而没有猴女王,只有雄猩猩首领,没有雌猩猩首领。事实上,世界各较原始的民族中实行母系的只占15%左右,且多半发生在农业社会,在狩猎、采集或游牧等生产关系更原始落后的民族中很少见。

易洛魁人

事实上,在古代主流人类社会从来都是父系的。而且就算是极少数的母系氏族,充其量男女地位也就是平等而已,不存在所谓“女人统治男人”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在于“义务与权利等同”。在狩猎采集社会女性能够给部族提供较为稳定的食物来源,而男子狩猎很难做到百分百成功。但是男子要负责和敌对部族的战争,所以“男主外,女主内”双方地位能做到平等。

而在古代主流社会从来都是农业为主体的(广义上的农业含畜牧业),这需要的体力更大。毫无疑问男性在这里具有无比的优势,所以中国古代社会往往越往后男权反而越发达,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农业的发展。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才形成了所谓“男权”和“男权思维”。

回到我们的题目上,在“出轨”这种家庭伦理关系中,体现出的一个重要的特性就是作为“男权”附属品的性权利的不平等。这一特性在男权社会形成后就是典型存在。男人,尤其是社会地位高的男人,坐拥三妻四妾,在古代是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不同于西方主流的一夫一妻制度和伊斯兰的一夫多妻制,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主要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子和妾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是其本质又都一样--都是丈夫的生育工具,区别只在于配偶娘家的强弱和世俗法律导致配偶地位有高低而已。

米歇尔·福柯就说过“性行为成为逃避死亡的一种方法,人类通过‘传宗接代’而始终存在;它‘通过生育而融入永恒。’”。而这里男性又要远比女性有优势。因为男子不需要怀孕,历史上一些能力特别强的男人甚至可以生育出三位数的后代。而妇女在经历“十月怀胎”之后,又要经过产后恢复,而哺乳等育儿行为的责任往往也是女人来承担。因此,女子相对于男子需要更加重视配偶的质量。性心理学和生产力的不平等,最终导致主流文明都要求女性对男性忠诚,反过来,在同样的心理驱使下,男性则无所谓,甚至鼓励其拥有多位女性配偶。

传统意义上对于有地位的男人而言,开后宫简直天经地义

这种性权利的不平等,还衍生出了至今女性都耿耿于怀的一样东西--处女情结。因为在古代没有DNA检测。贞操就是古代强调性道德专一的最好证明。这也和财产权有关,因为没有男人愿意替别人养小孩,自己的遗产一定要留给自己的血亲;与之相对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生理原因,女性能够确定子女拥有自己的遗传基因(古代人理解为所谓“血脉”),在正常情况下,不会遭遇替别人生小孩的情况。而在古代,如上所述女人无法和男人比生产力,所以男人就比女人更能赚钱,无可厚非也拥有对自己财产的支配权,结果就是女人被要求更多地在性权利上退让。

处女崇拜,即处女膜崇拜,“验贞崇拜”在中国也具有悠久的历史,其实质就是“落红崇拜”。“守宫砂”大概是最早记载的验贞技术。最早见于西汉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养生方》:“取守宫置新瓮中,而置丹瓮中,令守宫食之。须死,即冶,轧画女子臂若身。即与男子戏,即不明。”此外,还有“灰检法”,即以细干灰铺放桶内,教女子解衣坐于桶上,将绵纸条塞入鼻中,令其打喷嚏,若破身则上下通气,干灰必然吹动,若是童身,则干灰依旧。这是古代朝廷选妃通常采用的方法。而在近代欧洲,则曾流行一种“脖颈验贞”法。

关于“验贞”,古今中外沿用最广泛、可信度最高的方法当属“落红验贞”法。新娘初交,必以“落红”示贞操。这“落红”又称“元红”“喜红”,或者“新红”。《西厢记》张生云:“春罗原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崔莺莺则道:“妾千金之躯,一旦弃之。此身皆托于足下,勿以他日见弃,使妾有白头之叹。”

清王韬《淞隐漫录》:“探手入怀,婢薄拒之,曰:‘郎如有意,请以今宵。’……,既夕,婢果至。含苞初绽,真处子也。婢曰:‘葳蕤之质,一旦已为君破,始乱之,终成之,是所望也。’”以上女子在失身后都有托付终身之念。

由此可见,在农业时代,贞操对未婚女子是多么的重要。

而另一个重要影响就是对女性出轨的绝不容忍。正因为在古代女性可以保证所生子女是自己后代,而男性却无法鉴定,垄断与该女性的交配权,成为确保后代从己而出的唯一可靠保证。也正因为如此,在正常情况下女性“出轨”成为打破这一垄断的最常见途经。

传统男权社会的认识中,男性作为家庭收入和社会地位的主要承担者,在朴素的生物本能下,如果不能将自己的基因(也就是传统中常说的“香火”、“血脉”)流传下来,却养育了别人的孩子,无疑是失败到家的状况,尤其是宋代以后,男性的子息往往影响到整个宗族的经济和社会利益,因此在传统男权社会中,女性“出轨”这种打破男性性垄断,带来生育家族外男性后代的行为自然是被“零容忍”的。

而与之相反,男性“出轨”成功,则相应获得了自己垄断之外的生育资源。如果能成功让“出轨”对象的女性生育,则自己的后代平白获得了其他家族严密垄断的经济和社会收益。就算没有让“出轨”对象生育,自己也获得了生理和心理的愉悦。因此在传统男权社会,男性“出轨”是一件从经济和生理上双重收益的行为,虽然会受到自身和社会的道德斥责;但对比起对于女性“出轨”的零容忍,社会舆论对男性“出轨”进行道德指责的背后恐怕还有一种暗中的羡慕。

这也就是社会舆论对男女“出轨”的态度大相径庭的原因。

古代婚嫁

时代在推移,但在进入工业社会以前,中国一直都是农耕社会。结果就是中国女人在性权利上,一路倒退最后彻底沦为了男人的私人财产,成为了生儿育儿的工具。反之,男人不但可以拥有三妻四妾,还能滥交,时人以为风尚,丝毫不以为耻。例如明代就有文人士子在赶考之余,找妓女发泄一些的习惯,“南京,故都会也。每年秋试,则十四郡科举士及诸藩省隶国学者咸在焉。衣冠阗骈,震耀衢。豪举者挟资来,举酒呼徒,征歌选伎,岁有之矣。”

而同时代的妇女,别说性平等了,甚至原有的教育权都被剥夺了,大半只能学习《内训》和《烈女传》之类书籍。明末叶吕坤就说,当时人的育女思维“今人养女多不教,尽意防微杜渐之意。然女子贞淫却不在此列。累教正道令知道理,如孝经烈女传女戒女训,不可不熟读讲明,使他心上开朗,亦闺教之不可少也。”

时至今日,随着城镇化的进行和机械耕种的普及等因素,妇女在生产力上的弱势大幅度缩小了。随之而来的,便是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的现代产权结构,以及DNA技术的普及和现代医学的发达,这使得已经“落红”这种落后的传统习俗影响的范围大大减小了。不过女子天生的体力弱势和大自然赋予女人的育儿义务和相对生育“强权”,依旧没有改变加上传统的惯性,导致了“出轨门”后林丹和马蓉际遇的依旧严重不平等。这点要改变,实现正真的男女平权,而非伪女权主义的“政治正确”,恐怕还要我们的社会更多努力。

责编:马钟鸰 P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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