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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说史·中国人什么时候才会杀子自尽

2016-09-16 11:53 凤凰历史 小手

引言:最近,一则骇人听闻的人伦惨剧,传播了中国的大江南北。8月24日下午,甘肃康乐县景古镇阿姑村山老爷弯社的一位年轻母亲杀死4个孩子后,服毒自杀。不日,该女子丈夫再次服毒身亡,四世同堂的8口之家,6口人身亡。当我们为惨剧震惊之余,不由得想透过凄惨的悲剧本身,洞悉此类悲剧背后的缘由究竟是什么。

究竟能有多绝望?

人类都有舍身保卫后代生存权利的不能。所以,大凡做父母的只要觉得还有一线生机,都会奋不顾身的为自己的孩子争取这最后一丝希望。而在中国传统文化理念中,为自己的家族留下后代继承者,更是一种人生存在的必然目的。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在对待自己的孩子方面,中国的父母往往更加小心而呵护备至。除非为人父母的他们已经觉得,孩子不仅生存机会渺茫,更可能因为之后的磨难而生不如死。

连环画《张巡殉国》讲述了唐将张巡死守睢阳的故事。

战乱之中是最容易出现这种情况的,安史之乱中死守睢阳之战,便是历史上因绝望而杀死孩子的一个典型。唐至德二年(757年),安史之乱中的匪首安禄山次子安庆绪,派部将尹子琦率军十三万南侵江淮屏障睢阳。名将张巡与许远等数千人,在内无粮草、外无援兵的情况下死守睢阳,前后交战四百馀次,使叛军损失惨重,有效阻遏了叛军南犯之势,遮蔽江淮地区,保障了唐朝东南的安全。在围城过程中,由于叛军在城外壕外再加筑栅栏,以作长期围困。这时城中守军很多因饥饿而死去,留存又大多伤残疲惫不堪。张巡为了提升士气,张巡杀其爱妾,煮熟犒赏将士。城中的百姓们也纷纷效仿,将自己的妻子与孩子杀死后充作口粮食用。

这则骇人听闻的吃人事件的背后,正是折射出了城中百姓深深的绝望。而更为根本的原因在于很多人想到城破之后,妻子和孩子非常容易成为匪军的杀戮对象,也考虑到围攻战继续下去,很多人可能直接饿死。这才出此下策,将妻子,尤其是自己的孩子牺牲掉。在当事人看来,这已经是他们能做的最后一层保护。

绝望的父亲朱由检在杀子后自缢于景山

与此类似的还有一个尽人皆知的例子。1644年,明末起义军在领袖李自成的带领下,攻破了明王朝的首都北京。走投无路的崇祯帝将最后一线希望寄托在了自己儿子的身上,让人将太子易装后带出皇宫。而对于自己的其他孩子,尤其是女孩们,自觉无力继续保护的皇帝不得已亲自出马,大开杀戒。终于在自己自缢而亡前,将自己的孩子们砍的七零八落。这已经是这位绝望的父亲,最后能够保护自己孩子的办法了。

战乱之外,灾荒之时也容易发生这种杀子赴死的情况。其原因也类似,就是家长明确知道再无活下去的希望,杀子后自杀是逼不得已的最后一步了。如民国史料中就有记载“安庆城外五十里谷桥地方,农人一家八口,因绝食多日,毫无办法,合家同时服毒自尽。”也有“借贷无门而全家服毒自杀”的,都是灾荒年代无以为生杀子赴死的典型例子。

另一种杀子后赴死:复仇

在平时,另一种状况导致杀子自尽的情况在古代的就屡见不鲜了,这就是复仇。

比如南宋洪迈的《夷坚志》记载,宋代建炎年间,蔡待制之子某人任官途中,私下与一个妇人乘小艇,而让妻子和一双子女乘另一艘船。妻子久等不至,暗暗派人侦知后,一天就派小童持盒前来,说是夫人送点心来,蔡某打开一看,竟是儿子女儿的头,等到蔡某惊痛如痴地等待那只船来到,妻子却已经自刎身亡了。这是一起恶性的家庭纠纷事件,载录者认为这类妒妇凶悍的事例,表现出:“妇人天资鸷忍,故杀子殒身而不惮,传记中所载或有之。”

美狄亚斯杀子报复伊阿宋的不忠

因丈夫不忠而复仇,即妻子对丈夫寻花问柳的不忠举动产生嫉妒之情,进而杀子复仇,多少类似于古希腊埃斯库罗斯的悲剧《美狄亚》中杀子的模式。

其中女主人公的做法,显然是残忍偏激的,这似乎说明了起初流传的女性以自杀行复仇故事,并不见得有什么正义性,但却反映出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就是作为男性附庸存在的女性,面对父权与父权的戕害并无有效反抗方式,于是自杀和杀子后自杀这种暴烈而决绝的方式转而浮出水面。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之,可恨之人也大多有可怜之处。

更令人唏嘘的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奸人因贪恋妇人而杀害亲夫,或奸人设计毁妇人名节,令亲夫黜其妻,后与之结婚,得知原委后妇人而杀死与后夫所生之子。

如有记载“洪武中,京民史某与一友为火(伙)计。史妻有美姿,友心图之。尝同商于外,史溺水死,其妻无子女,寡居。持服既终,其友求为配,许之。居数年,与生二子。一日雨骤至,积潦满庭,一虾蟆避水上阶,其子戏之,杖抵之落水。后夫语妻云:“史某死时,亦犹是耳。”妻问故,乃知后夫图之也。翌日,俟其出,即杀其二子,走诉于朝。高皇赏其烈,乃置后夫于法而旌异之。好事者为作《虾蟆传》以扬其善,今不传。“

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对于孩子不是基本的爱护,而是视为仇敌。

究其原因,是妇女自己视与后夫数年现存生活为一种沾污、负价值,与后夫所生之子,也一同被理解成罪恶和耻辱的产物。杀子表示出一种决心,是对后夫行为、与后夫的以夫妻名义的生活及其孩子的彻底否定,从而在观念上对前夫和世界完成一个交代。

今天大多数人如果被问及看法,都一致认为:孩子是无辜的。然而,我们不能忘记的是古代的宗法与礼法所构成了伦常意识,孩子的非独立性。孩子是父系的子嗣,从属于家族和血脉的延续。所以理解被杀的孩子需要从母亲的自我理解和男权主导的家庭结构中来获得,而不是当代意义上的母子关系和夫子关系。妇人杀子的心理逻辑是:你既然忍心杀我夫,我为何不忍杀你子?孩子当然地承担了奸人之罪过,而从属于男权的”妻子身份“也压倒了对于孩子的”母亲“设法。

理解绝望引导复仇

 

多大的绝望,才能引发杀子并自杀如此违背人性的悲剧?!

历史上杀子自杀的故事让人唏嘘不已,而今杨改兰杀死自己孩子的事件同样让人扼腕叹息。透过悲剧本身,究竟是什么力量促使她杀子自尽。如果是绝望,我们更多应该反思究竟是什么样不可抗的因素,迫使一个年轻的母亲,宁愿选择杀死孩子,也不让自己的孩子们继续在这个残酷的环境下受苦。杀害孩子的行为固然残忍,却是绝望的父母们做出的最后选择。者更多的是令人同情。而如果是复仇,更多的注意目光应该停留在如何制止并引导以保障此类事件不再发生,毕竟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女性已经不再是男权的附庸,而也不再是只有杀子这种杀害无辜的暴烈手段才能引起执法部门介入的了,前现代的落后思维必须得到引导和矫正。

责编:马钟鸰 P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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