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为何有学者称民国最初十年是错失的“白银十年”?


来源:人民网

更重要的是,即使那十年有种种未尽如人意处,但与接下来不堪回首的乱局相比,仍可谓是“白银时代”。

核心提示:更重要的是,即使那十年有种种未尽如人意处,但与接下来不堪回首的乱局相比,仍可谓是“白银时代”。

 

本文摘自:人民网,作者:高全喜,原题:《百年之后再回首:民初十年是错失的“白银时代”》

100年前的1916年,放在中国大历史的视角下来看,我认为有双重含义:

一方面,我们所熟知的近现代史叙事,基本上以辛亥革命、民国肇始(1911~1912年)为分界点,自此中国由传统社会演进为现代社会,由君主帝制转变为共和民国,之后再逆转到“党国”。1916年,只是这一重大转折在时间上的自然延续。

另一方面,与武昌首义、一呼天下应的“革命建国”功业不尽相同,以1916年为中点的“民初十年”,可称为“制宪建国”的十年。这十年间,民国建立起来了,北京的中央政府合法地位得到国际承认,正常的国家建设步骤陆续展开,尤着力于实施宪政的尝试。

百年之后再回首,我们会发现,今天不少人热衷的所谓“民国范”,实际上多出现在北洋政府时期的“民国”,虽然这股热潮难免有过于夸大和理想化之嫌。更重要的是,即使那十年有种种未尽如人意处,但与接下来不堪回首的乱局相比,仍可谓是“白银时代”。

为何问题多多的民初十年,却堪称“白银时代”呢?这值得我们进一步思索和探讨。

革命建国并非全部

“革命建国史”,是长期以来通行的官方(无论国民党还是共产党执政)主流话语体系,它对中国近现代历史的解释,自然有其合理性。但我认为,它只表达了一个层面的事实及其意义,只强调单一的逻辑,并不能涵盖全部,它遮蔽了另一个同样重要的层面,即“制宪建国史”。

国共两党无疑是“革命建国史”舞台上的主角,它们都强调革命党人用暴力手段改变旧制度,建立一个新中国。但“制宪建国史”是通过法治建设一个立宪国家,它既吸收了革命的成果,又抑制了革命过程中难以避免的暴力倾向,或否定一切的过火做法,因为一个正常的国家不可能永远处在“不断革命”的过程之中。我想这是一种更全面的“复调逻辑”。

革命的最终目标是什么?还是要建设。对一个现代国家来说,社会建设、经济建设、民生建设等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制度建设、司法建设,这是各项建设的基础。“革命建国”有意无意地把这一块不可或缺的内容给遮蔽、淹没甚至回避了,产生了很大的误区。我们要校正这个常见于教科书的片面认识的局限性。

当然也有人质疑这一看法,批评我“否定革命”。其实我不是否定革命,不是说清末以来的革命没有任何正当性和道义性,但我相信仅仅有革命是不够的。“革命建国史”未能把当年真实客观的中国社会变化完整地展示出来,忽视了很多更有意思的内容。

我还想重点指出,辛亥革命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翻天覆地的大革命,它是一次相对和平的转型,“制宪建国”的思想和实践,在其中还是起到一定作用的——从法律上说,辛亥革命、民国肇始的最主要标志,是1912年春天相继颁布的两份宪法性文件,即《清帝逊位诏书》(2月12日)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3月11日)。

我们研究百年前中国真实的“建国史”,首先要把这一层关系说清楚:“革命建国”与“制宪建国”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既充满张力又彼此合作。

我们注意到,任何一个现代社会、现代国家,都面临“革命与制宪”的双重主题。在西方,英、美两国对二者之间关系的处理比较好。这两个国家历史上都发生过革命,英国是“光荣革命”(1688~1689年),美国是独立战争(1775~1783年),同时它们也都建设性地实现制宪了。在欧洲大陆国家中,有代表性的法、俄两国对此处理得就不够好,革命与制宪发生了严重对立,最后导致政治和社会动荡。

先破后立高开低走

回头再看中国,在民国初年其实开局不错,制宪显露端倪,甚至可以说迈出了很大的一步。尽管武昌首义引发了局部的战火和冲突,相对于整个中国这么巨大的体量,从帝制到民国的转型代价不算太高了。过去我们提到辛亥革命的意义,大家都比较认同,但往往过于强调革命本身的作用,而严格来说,“辛亥革命”并不能完全概括这一“三千年未见之变局”的全部,反倒是“民国肇始”更全面。因为正是后者合法承继了传统王朝最有价值的遗产,包括疆域、主权、人民,中国因此没有发生崩盘,大体上维持了连续性。

试想想,如果只是按照孙中山等革命党人极力宣扬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等反满种族革命主张,中国的主体面貌,就不可能是今天的模样了,大概只会留下通常说的“内地十八省”,只会成为一个单纯的汉民族国家。

现在看来,当时若能在国家法统与统治权力大致和平移交的基础上,按“制宪建国”的正常轨道发展,“宪法进场,革命退场”,把《临时约法》升级为正式《宪法》,真正确立宪法权威,结果会更好。具体来说,制宪过程有利于稳固中央政府权力,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财政税收体系,合理调整军队与国家的关系,进而放手发展市场经济,促进国力上升。这样就能在当时相对宽松的国际大环境下寻找较有利的生存发展空间,渡过民国立国初期的难关。

1916年前后,因一战爆发,欧洲列强无暇东顾,中国又参战并终于成为战胜国之一,能挺过那几年,时局会变得对我们更有利。在内政稳健的前提下,即使外界有些风风雨雨,也会扛得住,前景是不错的。平心而论,在百年前这场国家体制“破与立”的大转变之中,“破”得分不错,“立”的过程虽缓慢曲折,但仍有所进展。正是从这个层面上,我才将民初十年定义为“白银时代”——当然,我并不觉得中国近现代史上,有过什么真正的“黄金时代”。

可惜的是,此后中国社会一步步陷入分裂混乱,引发了“国民革命”(国民党说法,共产党称为“大革命”),付出更多流血和内耗的代价。既然内政不佳,遇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日益恶化的国际环境,那只能是内忧外患、千疮百孔了。这笔“制宪建国”中途夭折的欠账,百年之后仍未能还清。

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民初十年或曰“北洋十年”的“制宪建国”尝试,到底做了些什么,哪些没做到、没做好?这段特殊的时期,在中国近现代社会大转型中,起过什么作用?又有哪些教训?

“宋案”迷踪醉翁之意

导致民初十年“制宪建国”进程遭遇重大挫折的,无疑就是1913年3月20日突发的宋教仁遇刺案。

宋案的曲折案情无须赘述,到底谁是幕后元凶,至今都说不清楚。一位重量级政治家的遇害,对刚刚起步的民国,固然是很大的损失,但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生这类不幸事件,它本身不是最致命的。如何看待和处置这起遇刺案,是依照司法程序解决,还是借此重启革命?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首先看看宋案发生前的政坛气候。当时最重要的议题,是制定和颁布一部完整的《中华民国宪法》。《清帝逊位诏书》和《临时约法》只是宪法性文件,还不是正式的宪法。这没什么大问题,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现代国家,都不是立国伊始就马上会拥有一部完善的宪法。但在制宪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有争议的地方:一是宪法是否应该由国会来制定?二是究竟实行总统负责制还是内阁负责制?

辛亥革命后不久,南京临时政府就有人提出,要成立一个专门的“制宪委员会”,待宪法制定颁布时,该委员会解散,再行选举国会议员,这会避免国会制宪可能存在的角色重叠和利益冲突。可当时百废待兴,千头万绪,此建议未能落实。而国会制宪的事实,为良莠不齐的国会议员日后的蝇营狗苟埋下了伏笔。至于民国临时大总统一职由孙中山“让”给袁世凯后,总统的实际权力到底是多大,南北两派意见是相左的。但话说回来,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不能仅凭这两点就断言,后来的种种恶果乃是必然。

再进一步说,随着孙退袁进,军政实力明显占优的袁世凯略施小计,实现了其定都北京的意图,各方政治力量接受这一现实,大家也都有共同的意愿,期望开始建设一个新的国家。

当时,由宋教仁领衔的国民党完成合并重组,生气勃勃,其有效的组织路线及民主竞选等主张深得人心,已逐渐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且在国会选举中大获全胜。年轻的宋教仁成为国民党新党魁之际,孙中山在党内的实际政治影响力慢慢淡化,更多是作为一个有卓越历史贡献的革命家“符号”,以“全国铁路督办”的身份周游各地,过起半退休养老的生活。

武昌首义后转向支持革命的立宪派,此时或转向议会参政,继续其政治追求,或以士绅身份,投身商贸、教育等正常社会的建设之中,作为主流精英,他们获得广泛支持。前清王族则基本退出政坛,他们本来力量就很弱,乐得享受民国政府提供的优待,在政治上很快烟消云灭了。唯一保留强大军事实力又拥有丰富行政经验的北洋系,要解决的是如何提高国家能力,实现军队国家化等问题。只要其集团自身利益不会受到重大损害,又能够获得合法性和道义性,他们自然也乐见其成。

总而言之,1913年是民国真正意义上的开局之年,整个中国政治和社会基本上开始按部就班发展——革命党转向议会党,不再搞暗杀暴动等激烈行动;各派参与的政党政治起步;袁世凯如愿当其大总统,志得意满,名利双收;有望取代《临时约法》的《天坛宪法草案》,也在紧锣密鼓地着手制定中。

孙袁对决赢家何在

但是,宋教仁遇刺案的发生及涉事各方对此的若干不当处置,迫使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制宪建国”的尝试中途夭折。

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集团,指责袁世凯为宋案幕后真凶,因而发动“二次革命”,但旋即失败。于是孙重整旗鼓,成立中华革命党,强调树立个人权威,为此不惜与持异议的黄兴之类党内大佬分道扬镳。以前,同盟会、光复会等革命党人的“革命对象”,是千夫所指的满清政府;现在,中华革命党公开对抗的,是民国政府(北洋政府),其“革命”性质与辛亥革命可谓不同。

更何况,本来已转向议会党的国民党,被改造成领袖个人独裁、带有极权色彩的政治组织,其对手则是自己曾经积极参与建设的民国新政权。限于自身实力,孙中山不得不寻求外国支持,先是期望与日本合作,短暂地得到过日方一些经济和军事支持,最终从组织上、军事上、意识形态上,几乎全方位依靠俄国,为此后走向“党国”定下基调。

由此可见,革命党人对宋案的激烈反应,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本来可以用行政和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和冲突,变成要用“枪杆子”来解决,谁有枪谁就有理,国内政治形成了越来越严重的路径依赖。此后,各地拥兵自重的军阀层出不穷,军阀的混战,使得中国社会从得来不易的和平状态,再一次走向非和平状态。

我个人认为,即使袁世凯确实是指使刺杀宋教仁的元凶,孙中山及其领导的激进国民党人,仍然要为借宋案做号召掀起风浪,最终彻底改变民国初年的国家正常建设进程,负上一定的责任。

我们不妨再来分析一下,袁世凯在宋案发生后心态的微妙变化。

袁世凯也说不上是一位好的政治家,面对围绕宋案的抗议声浪及反对派行动,他采取怀疑并强力打压的做法,又否决了对总统权力有一定限制的《天坛宪法草案》,另外授意搞出一套“袁式宪法”,这成为其1916年复辟帝制的主要诱因。

具体来说,因宋案而掀起的新一轮不同性质的革命风潮爆发,地方军阀自立苗头的暴露,显然动摇了袁世凯曾经有过的对民国和平建设的认识。本来,从辛亥革命时的南北和谈,到政党政治下的国会竞选,只要“制宪建国”这条路走得通,能给他及其北洋集团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和荣誉,他是乐意认同的。

但他发现眼前的动荡现实,还不如过去的旧秩序,对民国的“共和”前景,自然信心渐失。他骨子里仍是个专制时代过来的老派人物和政治强人,弄不懂那些新名词、新理论,非常时期要牢牢掌握政权,只能运用他固有的政治经验,采取他熟悉的旧方式。有人说他搞复辟,是被一心盼望将来“继位”的大儿子袁克定骗了,这只是经不起推敲的表面说法。

总之,经过这一番折腾,袁世凯恐怕已认定,最有效的国家治理方式,只有回到帝制。自己与其做什么终身总统,还不如直接登基称帝呢。

我认为,这可能才是他在那个历史关口的真实心态。

在1916年的中国,君主立宪是不是一个真命题?复辟帝制是不是一个真命题?我认为它们都不是,那只是醉心君宪的杨度等人为袁世凯炮制出来的一个伪命题。

在当时的中国,落实民国宪法,即制宪与行宪,促进社会发展,才是时代的真命题,君主立宪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如果说在晚清新政筹备立宪的某些阶段,不排除有过实现君宪的可能性,此时此刻,它早就有违历史潮流了。

同样,那时候的“革命”,也不是辛亥年间的革命了,“革命”也成为一个伪命题。革命的使命本来完成了,不幸的是它又被唤醒,所开启的是另一个可怕的故事,我们本来不希望它发生。

中国的学术界尤其是历史学界往往认为,民初十年是辛亥革命的延续,但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如果我们对此看不清楚,就很容易漠视那一段时间里,转型中的中国真正的历史任务何在。

违约复辟乱臣贼子

1915年8月,以杨度为首的“筹安会六君子”(另五人为孙毓筠、李燮和、胡瑛、刘师培及严复)联名劝进,支持袁世凯称帝。同时内有交通系首脑梁士诒奔走呼应,外有美日两国宪法学家古德诺、有贺长雄等积极赞助。

问题是,杨度向袁世凯进呈《君宪救国论》时,他到底是真诚的幼稚,还是老谋深算的附和?难道他不明白,若实行君主立宪,袁世凯这样的政治强人,绝不会当“虚君”?既然袁不可能是“虚君”,所谓君宪的“宪”意义何在?宪制对“实君”又何来约束?任何制度的存废,都不能脱离实际的政治环境,清末的光绪、宣统二帝手中无权,或许还可以行君主立宪。有人会拿明治维新来跟袁世凯恢复帝制作对比,但日本天皇历来只是一个符号,不掌实权,而英国17世纪末的“光荣革命”,则是国外请回来的国王,也不是“实君”。

早在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杨度就在日本东京发表文章《金铁主义说》,称“所谓金者,黄金也,即金钱,即经济,欲以此来求得人民的生活富裕;铁者,即黑铁,即铁炮,即军事,欲以此来求得国家的力量强大”,也就是要通过君主立宪,实现国家强大的目标。

不过,有一个学理问题需要辨析:国家的强大,也分对内和对外。“金铁主义”追求的强国,是在国际层面上对付列强,君宪的“宪”是针对内政的,杨度似乎没有真正搞明白,这两者之间互相是存在张力的。一国政府对外部世界“强大”,与对治下的人民“强大”,意义怎么可能一样?英美政制的特点之一,就是对外强而对内弱。但杨度显然没看到这一点。

我认为杨度不是纯粹的理论家、思想家,他内心追求的境界,是当所谓“帝王师”,有投机事功的考虑。要而言之,第一,他很难为复辟帝制提供一套强有力的理论背书;第二,他在某种程度上误导了袁世凯;第三,他本身可能也是真糊涂,不知大势所趋,对新时代新潮流的认识,甚至还比不上他已年过八旬的老师王闿运(1833~1916,晚清著名学者,早年入曾国藩幕府,辛亥革命后任清史馆馆长),后者曾力劝他不要鼓动复辟帝制。

从另一方面看,1912年2月颁布的《清帝逊位诏书》中,有一条我称为“袁世凯条款”,即清廷向袁世凯所代表的南北各派和平移交权力的前提,是他必须确立共和政体。袁世凯一旦复辟,就违背了当初的约定,成了名副其实的“乱臣贼子”。因此,复辟帝制虽然场面上热热闹闹,却是袁世凯自己否定自己,开了倒车,几乎必然失败。尽管他“登基”伊始即大肆分封侯王,可这都不值钱了,稍后眼见大事不妙才急踩刹车,无奈悔之晚矣。

选边站队自有因由

民初以共和取代君主这一步,也许走得不够完美,却不能回头,一旦回头,只能是一场闹剧。不光中国,世界史上类似的例子也太多了。正像马克思引用过的黑格尔名言所云: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常常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的,而第二次的出现则是一场喜剧或闹剧。

乍看之下,是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纸雄文,加上其门生蔡锷戏剧性地潜返云南,发动起义,摧毁了袁世凯的八十三天皇帝梦。其实并非他们师徒二人真有如此巨大的能量,全在于时势民心,都不在袁世凯这一边了。

再看“筹安会六君子”中,除杨度、严复外,孙毓筠等四人是出身同盟会的前革命党人。这让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经过晚清立宪蹉跎和民国共和制宪之后,还是有一批公认为中西学问都很宏富的读书人,甚至是曾抱激进革命主张者,仍要搞复辟帝制那一套呢?

梁启超和杨度一样,都曾是君主立宪制的热情支持者,梁也有过与杨度“金铁主义”相似的国家主义思想。但在1916年袁世凯复辟帝制的紧要关头,两人的行止有天壤之别:梁启超显然比杨度更清醒,他认为君宪再也行不通了,坚决表示反对。民初十年,梁启超也曾积极参政议政,其推进新民、宪政、法治国家的目标,是非常自主而明确一贯的。杨度则过分依附当局者,所谓“旷世逸才”(袁世凯赞誉语)不得不受困于强权,以至最后败得很惨。论政治格调,他远比与时俱进的梁启超逊色。

“六君子”中,严复资历最老、名声最大,但实际只居于相对次要地位。以他早年留学英国,对英美宪政体制的深刻认识,按说不该相信袁世凯真的能行君宪,但居然也附议杨度,有点不可思议。可能是他花甲之年,人生悲观,又抽上大烟,有点犯糊涂了。至于梁士诒等人,是典型的政客,没什么政治上的操守,谁能维护交通系的利益就支持谁,管你袁世凯是做大总统还是做皇帝,反正钱袋子(财政)归交通系管就行了。

说到两位“外国友人”古德诺和有贺长雄,我相信他们支持袁世凯复辟,不过是相互利用罢了。像古德诺,说白了,就是袁世凯给他一笔大钱请来中国旅游,顺便写篇“政治软文”。他论证道,君主制对中国这个有着悠久传统的大国,可能体制上更适宜一些。从比较宪法学来看,他也不完全是胡说,有一定的抽象理据,比如英国“光荣革命”后实行的君宪制,就比克伦威尔专权下的共和制效果要好。有贺长雄在辛亥革命后写过《革命时期治权之本末》一文,为清廷将政权转移到袁世凯手中作了辩护,他一向是站在袁这边说话的,尽管一般中国人印象中,他的名气远不如古德诺来得大。

花开两朵南北争雄

前面说过,1916年搞君主立宪不合时宜,那搞革命就合时宜了吗?我认为君宪不过是纸老虎,一打就倒,革命可能是下山虎,是真老虎。作为后来人,我们现在知道持续不断的暴力革命后果有多严重,但民初坚持革命的当事人,却看不到这一点。

辛亥革命既已完成历史使命,制定了宪法,还革什么命?袁世凯复辟不打自倒,革命还有必要性吗?新一轮“革命”的源头、动力与运行机制,以及它依靠的力量、组织、观念从哪里来?这些都是必须追问的。

袁世凯复辟不成,身败名裂之后,接下来的中国现代历史,呈现平行发展,“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一个故事,是以北洋军阀三大系为中心。无论皖系、直系、奉系,确实都是一帮军阀,他们“通电打仗”——不是什么真刀真枪的打——所争夺的,乃名义上合法的北洋政府的实际控制权。他们固然不是好的政治家,但至少有一点值得肯定:不管各派系如何分分合合,谁来掌权,他们首要的政治任务都在制宪,都遵从和延续着民国“制宪建国”的路线,起码是想法消除纷争,确立最基本的宪法构架。

这些当政的军人手里有枪,好在没有过分粗鲁野蛮的做法,大不了搞搞贿选,至少说明还在“选”。而且屡败屡试,坚持相对完备的操作程序,尽可能促成国会召开,达至法定制宪人数,制宪议员们也能保持独立人格和法定权利。别忘了,他们在这边制宪,那边还有南方革命党在“扯后腿”呢!想想后来国民党“党国”时期,“军政、训政”,动不动大开杀戒,从肉体上清除异己,那简直糟糕得多了。

1916年袁世凯复辟失败后,到1923年10月10日,靠贿选登上总统宝座的直系首领曹锟,主持公布了“曹锟宪法”(又称“双十宪法”)。从宪法文本上说,“曹锟宪法”是相当不错的,制宪程序也可称合法。可最大的遗憾是,时局日趋纷乱,此时的“宪法”不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了,它只好成为一纸具文。

辛亥革命推翻清朝旧体制时,无论革命党还是立宪派,基本上遵循的是西方英美两国的经验,“制宪建国”路线相对温和。而孙中山推动的国民革命,是真正意义上的“大革命”。

到1926年左右,由于北洋系政府一直无法确立宪法,缺乏有效的国家管理机制,尤其没有建立起统一指挥的国家军队——这是必然的,因晚清成型的北洋新军,本身就有私家军队性质——也找不到新的组织动员机制,结果就被组织更有力、动员更广泛的南方革命派打垮了。

1928年年底,张学良奉系东三省宣布“易帜”,国民革命政权一统天下,国民党的“党国”体制由此建立。

弱势政府强势作为

因断言“历史的终结”而闻名国际的美籍日裔政治学学者福山,近年来提出过一个“国家构建”理论。其理论出发点,是西方早在16~18世纪之间已先后完成的国家“构建”(structure),在此基础上,他才能大谈国家“建设”(building)。

北洋时期的中华民国,同样分为“构建”和“建设”两段,问题是“构建”过程(也就是制宪过程)一直没做好,“建设”过程则相当短暂。以宋教仁案为转折,以袁世凯去世为标志,北洋政府虽然试图“建设”国家,采取的却是老办法、旧形式,缺乏相应的社会动员力和公信力,宪法又长时间未能底定,反而是自身的生存爆发了危机。

中国的传统历史叙事,历来是“成王败寇”,但我个人认为,北洋政府虽以政治和军事上的失败告终,我们却不妨再一次强调,它所管治的短短十数年,仍然称得上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的一个“白银时代”。

理由之一,已如前述,民初十年乃至整个北洋时期,尽管有袁世凯、张勋复辟之类的不和谐插曲,制宪仍是时代的主流和中心任务。当政者试图获得人民认同,确立中央政府权威,统一社会,向正常国家转变。这种持续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政治上的努力,在中华民国其他阶段,哪里可以见到?

理由之二,北洋时期,尤其是袁世凯执政那几年,国家能力很弱,经济民生百废待举,中央财政却捉襟见肘,各地特别是南方革命政权截留了相当一部分税源,政府不得不接受苛刻条件举外债度日。但它依然竭力稳固外敌环伺的广袤边疆,破除英俄日列强对新疆、外蒙古、西藏及东北的觊觎企图,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做得真是非常不错。

理由之三,尽管国力羸弱,对外关系却屡有进展,顾维钧等人贡献尤大,比如北洋修约即颇见成效。以前我们从“革命史观”出发,强调废除不平等条约的重大意义,刻意忽视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修约”事宜的积极一面。北洋政府还决策参加一战并成为战胜国,提高了国际地位,虽然被迫与日本谈判“二十一条”历来为人诟病,但最终签订的中日《民四条约》,仍然是经过艰苦的外交交涉的结果。

理由之四,作为一个正常国家,对内追求法治,除了制宪尝试,还延续了晚清新政改革的积极因素,继承了晚清法学专家沈家本所主持(杨度亦曾参与)订立的刑律、民商法等,还新颁布了一系列涉及经济、贸易和工业方面的现代法律,大大有利于民初的经济发展。一战期间,中国民营企业获得较大成长空间,在当时现实条件下,国内工商业水平,可算有长足进步了。人们经常提到的民国经济“黄金十年”(1928~1937年),按时段算属于“国民党中国”,但这不能全归为国民党政权的功劳,很大程度上它是得益于北洋时期奠定的社会与法制基础。

理由之五,北洋时期的解除党禁、民主选举、教育自主、言论开放、信仰自由等“国策”不容抹杀,社会与文化的变革之速度与多元发展之程度,要远远高于日后。那时候,西装革履长衫马褂并行,中西古今融合交汇,相对来说,也是中国有史以来知识分子及一般文化人地位较高的时期,催生了一批文化学术上的大师。

制度转型消弭“革命”

我一直认为,百年以来,以政权管治模式论,有“三个半中国”:第一个是北洋时期的中华民国,它是一个“军绅政权”,不断尝试制宪,却又遭遇复辟和革命的两面夹击;第二个是国民党的中华民国,从形式上的股份制到一股独大的“党国”;第三个是共产党的人民共和国前30年,开始也是采取一党领导下的多党协商合作制;至于改革开放后的中国,面临两岸政治博弈与对话的紧迫现实议题,一切仍在进行中。

前面我们集中探讨了北洋时期的第一个“中国”。以“革命史观”为历史立论的学者,习惯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总结说:辛亥革命之所以归于失败,是因为立宪派革命精神不够。我认为恰恰相反,立宪派不是革命精神不够,他们压根儿就是“反革命”,因为宪法本身就是“反革命”的。

近代中国转型,确实需要一场革命。清末的政治和社会到了溃败混乱的境地,辛亥革命正当其时,这跟西方各国现代转型过程中的革命类似。但革命之后,必须通过确立宪法来终止革命,把这个“必要的魔鬼”降服,才不会有各种党派团体一轮又一轮地再以武力来抢夺政权。

正常状态下的社会转型、制度改革,可以把“革命”的威胁消除,如果通吃一切,把所有人的路都堵死了,不是逼着人造反吗?这时候的“革命”,就有其正当性了。哪个社会没有政治矛盾,没有经济利益之争?必须通过一套程序及相应的制度调整,作为一个减压阀来为各方利益谈判提供空间。清朝末年新政改革的迟缓,北洋政府后期制宪尝试的失利,无形中就是在培养革命军。所以梁启超说过:晚清政府是制造革命的最大兵工厂。

行文至此,不禁想起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里感叹的,武昌首义之后,地方上还是原来的老爷们在掌权,哪有什么革命新气象?他笔下反映的是小历史,固然是当年的真实写照,民国肇始时各地确实大都是立宪派当家做主。但这并非事情的全貌,只是阿Q这样的基层民众的认知。

如果从大历史的角度来看:毕竟有了“民国”、有了“共和”这个名分后,社会才会慢慢转变,逐渐累积,才能做到名实相符。

[责任编辑:高飏 PN035]

责任编辑:高飏 PN035

  • 笑抽
  • 泪奔
  • 惊呆
  • 无聊
  • 气炸

凤凰历史官方微信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