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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年间一起古玩失窃案引出轰动“冤魂附体”命案


来源:人民网

比如乾隆年间的这起“冤魂附身奇案”,就是作案人因为杀害了一个无辜的少年,而长期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总怀疑受害者的冤魂围绕在自己的周围,因此,一年后,当内务府审讯一桩古玩失窃案时,他误以为东窗事发,再也撑不住了,用受害者的声音和举止讲出了自己的罪行。

余文仪还是不敢相信,问道:“那你还记得去年你被害后,刑部提审常明的日期吗?”

那人立刻说出了一个日期,“按所言月日,果检得旧案”。这一下,不相信也不行了,两位主审官问其尸骸所葬何处,那人便准确地说出了在河岸的第几棵柳树旁,派了衙役去挖掘,果然发现了一个少年的尸体,尸身还没有完全腐烂,“呼其父使辨识,长恸曰:吾儿也。”

两份记录的相同与不同

此案轰动京城,很多看热闹的人都去河岸边看“犯罪现场”,指着那个挖出二格尸体的尸坑吐沫星子横飞,而在朝堂上,也引起轩然大波,“以事虽幻杳,而证验皆真”。

官府的审理还在继续,受审者也依然处于一种极端不正常的状态,“讯问时呼常明名,则忽似梦醒,作常明语;呼二格名,则忽似昏醉,作二格语”。最神奇的是,还出现了两种声音互相辩论的情状,偶尔“又父子絮语家事,一一分明”。

虽然这个人到底是常明还是二格还是一个谜,但常明谋杀二格一事,确属无疑,刑部以实情上奏乾隆皇帝,乾隆下令依法处死人犯。谕旨下达的那一天,那人身上二格的灵魂十分高兴,二格生前是个走街串巷卖年糕的小哥,竟高唱起卖糕时的吆喝声来,他的父亲听了放声大哭,说很久没有听到儿子的吆喝声了,他问儿子的冤魂,冤魂说:“我也不知道,父亲保重,我去也!”从此,便仿佛脱离了常明的身体一般,“自是再问常明,不复作二格语矣”。

此案之诡奇,就是今天听了也不免令人瞠目,上述案例记述于《阅微草堂笔记》之中,读者诸君可能会觉得,没准儿又是纪晓岚打着他老爸的旗号胡编乱造的故事,但是无独有偶,中国文化史上另外一位巨人——袁枚,在《子不语》中也记述了此案,而且开宗明义地指出,他是从邸抄上看到的——乾隆年间的《邸抄》类似今天的内参,专门向外官传达皇帝谕旨、朝廷政事或机枢动态,具有极高的可信度。

将袁枚的记录和纪晓岚的记录相比对,就会发现这一诡案更多的历史细节。

按照邸抄上的报道,玉器失踪的地点更加详细了,“景山遗失陈设古玩数件”,而怀疑的主要对象是挑土工人,“召执役数十人立而讯之”,一个名叫赵二的工人忽然跪倒,自称名叫常格,年十二岁,在到市场上买东西的路上,为工人赵二图奸不遂,用刀杀死,埋于厚载门外堆炭地方,“求大人掘验伸冤”。

可以看出,无论受害者和施害者的名字,受害者的年龄、受害经过、埋尸地点,全都与纪晓岚的记录不符,但是除了这些元素外,冤魂附体这一主要案情是确凿无疑的,案件移交刑部后,捕役在厚载门外堆炭地方挖出了常格的尸骨,“尸伤宛然”。刑部上奏给皇帝的奏折,主要纠结在赵二是否算“自首”上,“赵二自吐案情,迹似自首,例宜减等,但为冤鬼所凭,不便援引此例,拟斩立决。”得到了乾隆皇帝的准奏。

对比纪晓岚的记录,袁枚的记录案情相对简单,没有冤魂畏惧凶手身上的炽热之气等细节,平铺直叙,可信度却更高。

那么,真的有冤魂附体吗?

事实上,这一案件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鬼上身”,是同一性质,医学上叫“癔症性附体状态”,表现为一个人突然改变了性格特征,在语言、姿态、声音上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现代医学对此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癔症性附体状态与幻觉是同样普遍的精神异常,根本原因是潜意识的爆发性表达,患者往往因为长期和巨大的心理压力,而有强烈的潜在诉求,但在日常生活中倾诉无门,长期的压抑和扭曲,导致一旦遇到某个突发事件,而这一事件又恰好是加在患者沉重心头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时,疾病就会发作。

比如乾隆年间的这起“冤魂附身奇案”,就是作案人因为杀害了一个无辜的少年,而长期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总怀疑受害者的冤魂围绕在自己的周围,因此,一年后,当内务府审讯一桩古玩失窃案时,他误以为东窗事发,再也撑不住了,用受害者的声音和举止讲出了自己的罪行。

运河上突现冤魂附身

类似冤魂附于正凶身上揭露凶杀大案的事例,在古代笔记中并不多见,偶尔见之,也多记载在演绎多于史实的笔记小说里,而在严肃的史料笔记中则十分稀罕,所以,明代文学家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里的一则记载,就非常引人瞩目了。

隆庆(明穆宗年号)初年,有个在苏州当兵的人姓丁,曾经因为小过失被收押在监狱里,等出狱后,突然暴富,被提拔为负责漕运的卒长,运粮入京。完事之后,他和手下人坐着船回苏州,正饮酒作乐,“忽作异方语,瞪目改容,切齿恨骂,将自戕”。众人赶紧把他的刀夺下,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丁某说:“我是个盗贼,在苏州的大牢里曾经与丁某同处一室,私下里跟他说:‘我犯的案子太重了,必定会被处以死刑,断无生理,我以前偷盗过的宝物,分别藏在几个地方,我把地址告诉你,你去取了财宝,尽可享用,只求你帮我收尸埋葬,并拿出少许金银送给我的老婆孩子,足矣!’丁某答应了,可是等他被释放后,把所有的钱全部取走不说,一个子儿都没有给我的老婆孩子,还买通了狱卒将我杀害,此仇实不可解,我今天绝不放过此人!”说完开始自己狠狠抽自己的耳光,“狞恶不可制”。

众人一听,才知道是冤魂附身了,苦苦哀求道:“你说得甚是,但我们一起运粮入京,回去时候少一个人,且死因说不清楚,何以自白啊,既然事情过去这么久了,想必报仇也不必急于这一两天,能否等回到苏州之后再向他索命啊?”那个附于丁某身上的冤魂道:“言之有理,我就让这厮多活两天。”说完,丁某“昏卧若沉醉者”,等到他慢慢醒来,对自己此前“鬼上身”的事情浑然不知。

众人一想到同船有个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浮现的冤魂,就毛骨悚然,又怕路上再出什么事情,催促船家把船划得再快一些,很快就到了苏州。

很快,丁某被冤鬼上身的事情传遍了整个苏州,大家都来看丁某,那个冤魂也是人来疯,偏偏在这时上了丁某的身,“则复理前说而加详焉”,说到极痛恨之处,自己动手挖自己的双眼,拔出自己的舌头,然后满脸是血地在荒野中哀嚎奔走了好几天,终于死在街衢之间……

为了证明此事的真实性,沈德符在这则笔记的结尾还特地加了一句:“吴中张伯起目睹,为予言甚详。”古人当然不可能知道什么是“癔症性附体状态”,在这一类故事中,更多的是表达一种“善恶终有报”的世界观。面对邪恶与不公,在欧洲古典文学作品之中,莎士比亚戏剧也好,塞万提斯小说也罢,我们看到的多是拔剑相向,而在中国古代笔记里,我们看到的多是“以待来生”,前者最终让西方走向了法治精神,而后者则让我们长期陷身于阿Q精神……如果今天还有人面对不法行为和不义之举,抱着“忍他、让他、避他、由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的态度,那可真是连古代笔记中的鬼都不如了。

[责任编辑:马钟鸰 PN018]

责任编辑:马钟鸰 PN018

标签:乾隆 古玩 失窃 冤魂 附体 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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