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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专访:台公务员支持统一为何被威胁“斩立决”?


来源:凤凰历史

但在“台独”扑灭统运星火时,这些伪自由主义者平日滔滔不绝的民主、多元、自由、人权、宪政、法治等“普世价值”,全部抛诸脑后。

2015年9月2日,凤凰历史频道推出纪录片《走近台湾统派青年》[详情],随后,又推出了片中受访嘉宾张玮珊的访谈全文《我如何从感性“台独”变为理性统派》[详情]。但因为在文中称自己认同中国文化、支持两岸统一,张玮珊被《苹果日报》、《自由时报》、三立新闻台等台湾媒体抨击为“媚中”、“媚共”,并有民进党台北市“议员”王世坚受访时公开称应该将她“斩立决”。为此,我们采访了中国文化大学政治学系助理教授石佳音,请他对此事件予以点评。(采访/唐智诚)

张玮珊支持统一合乎“中华民国”宪法

凤凰历史:您认为张玮珊认同中国文化、支持两岸统一的发言是否存在不妥当之处?

石佳音:张玮珊的身份有二:一、“中华民国”国民,二、“行政院”新闻传播处新媒体组公务员。要讨论她的发言有无不当,可分三个层次来看:一、她的言论是否“违宪违法”?二、她的言论是否违反行政中立原则?三、她的言论是否与其职务相冲突?第二、第三层次稍后回答,在此先只谈第一层次。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中华民国”就是“中国”的国号(之一),如同“姓名”与“本人”的关系,而不是两个国家。在《联合国宪章》正文里两处提到“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但是在正文后面签字页的首页标明是“中国”(China)代表团领衔签字。可见在联合国立场中,“中华民国”就是“中国”当时的国号。只是后来因国共内战,才发生两岸治权之争、国号之争以及由此衍生的联合国内中国代表权之争。后来在1971年由北京取得中国代表权,但是治权之争仍未结束,尚有待两岸中国人发挥智慧,共议统一。我们如将中国内部的“治权”之争解释成“主权”分裂,形成“一边一国”(如“台独”)或“两边两国”(如“独台”),那不只“违宪”,甚至也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立场。

现行“中华民国宪法”本文及增修条文规定国家主权范围涵盖两岸(即“一国两区”),“增修条文”前言又将“统一”规定为国家目标。由于“动员戡乱时期”早在1991年终止,因此“和平统一”就是宪法规定的道路。张玮珊主张统一完全符合“宪法”,何错之有?

其次,“中华民国宪法”第158条规定“教育文化,应发展国民之民族精神”,“国民教育法”第7条更规定“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之课程,应以民族精神教育…为中心”。虽然现在“台独”教育改革“违宪违法”,每年“教育”出大量的“台独”青年(包括当年的张玮珊),但是张靠着课外的读书学习和反省,纠正了“台独教改”灌输给她的错误观念,认识了中国文化、发展了民族精神,自觉实践了“宪法”和“国民教育法”的规定。这不是刚好证明她才是“中华民国”的好公民、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在正常状态下,她应该是表扬的对象,怎么反而成为争议的核心?可见真正出问题、该检讨批判的不是张玮珊,而是那些批斗她的媒体、政客和网民。

而且,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台湾本来就是“中华民国”(亦即中国)的领土,如同张玮珊所言:台湾人就是中国人。那么她认同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以身为中国人为荣(当然她也会以身为台湾人、云林人、张家人为荣),怎么会有“倾中”与否的问题?

至于民进党“立委”说她“亲共”、“媚共”,更是莫名其妙。那是因“台独”将“中华民国”视同“台湾”,将“中国”视同“中共”,才会将“统一”视为“中共/中国并吞台湾”,而“支持统一”就成为“亲共”、“媚共”。但张玮珊肯定了自己的文化传承,于是主张两岸中国人和平统一、共同复兴,这不但在道德上正当,而且完全合乎“宪法”。如果这也叫“亲共”、“媚共”,难道一定要坚持与中共不共戴天、不惜再度兵戎相见,或使台湾继续充当美日牵制中国复兴的马前卒、使台湾永远处在战争威胁之下,才是“爱台湾”?若如此,那么我们试问现在的台湾有谁主张无条件绝对“反共”到底?民进党政客学者络绎于两岸之间,阿扁、陈菊都去过中国大陆,柯文哲还在上海公开表示尊重大陆的“一中”立场,呼应“两岸一家亲”的口号,显然他们没有一个人是绝对无条件“反共”,那为何他们就不是“亲共”、“媚共”?这样蛮横不讲理的民进党,“民主进步”在哪里?

综上所述,可见张玮珊的言论完全“合宪合法”,当然属于“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反之,所有打压她的绿色媒体政客网民,才是在侵害自由人权、破坏民主法治。

张玮珊支持统一并未违背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

凤凰历史:张玮珊是在业余时间以私人身份接受了凤凰历史频道的专访,但她被媒体报道后,却被网友人肉搜索出“行政院”网路小组成员的公职身份。有“立委”痛批:“张玮珊领‘行政院’的薪水,却不避嫌地公开讲自己是‘统派’的成员,实在太离谱了。”您是否同意这种说法,为什么?

石佳音:这种批评,就是认为张玮珊的言论违反了“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规定的“政治中立”原则,或认为她接受媒体访问抵触了她的职务要求。然而,这都是欲加之罪。

首先,“行政中立”的意义是要求行政体系的常任文官(狭义的公务员)在政党竞争中不做左右坦,保持党派中立。但是,这种要求的前提是:这些政党都是忠于国家、遵守宪法的政党。否则,按照“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规定:“政党之目的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为违宪”,此时则必须由“司法院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审理…政党违宪之解散事项”。对于这种“违宪”的政党,若其主管机关“内政部民政司”不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声请“司法院宪法法庭”解散,就是失职。如果要公务员面对这种“违宪”、“祸国”的政党还要“保持中立”、噤若寒蝉,如同要求警察面对现行犯劫杀被害人而置身事外同样无理。其结果,就是政府瘫痪、法治失灵,“立法院”、“行政院”、“教育部”等公家机关随时都可能被“攻陷”、“占领”,整个社会陷于永恒的“民主内战”。

因此,张玮珊的言论只是表现她忠于国家(中国)、忠于“宪法”的坚定信念,这本来就应该是每一个国民(更何况公务员)应守的立场,也是台湾拨乱反正的必要条件,怎么会有“违反行政中立”的问题?但这个问题的出现,反映了台湾的“宪政”运作根本失灵,才会任令一个公然“违宪”的政党长期存在,甚至主导政治方向、扭曲宪政运作、左右政策取舍,最后还能屡次当选执政,迫使全体公务员放弃对国家(中国)和“宪法”的忠诚,以虚假的“行政中立”换取这些绿营政客的“包容”。一旦有少数良知未泯的公务员,表现出丝毫对国家(中国)和“宪法”的忠诚,绿营政客、媒体、网民就会联手喊打喊杀,直至赶尽杀绝。对于这种颠倒是非的乱象,当选两任而只会拿香跟拜的马英九政府要负绝大的责任。

其次,张玮珊在“行政院新闻传播处”的职务并非对外发言(那是发言人孙立群的职责),她也从未以“行政院”公务员身份对外发表言论。她这次在下班时间以私人身份受访,与其职务毫无关系,也完全未提及她的公务员身份。并且,“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还容许公务人员在下班时间从事政治团体之活动,但“统派”只是认同国家(中国)和“宪法”的立场标记,甚至不是一个政治团体。张玮珊在下班时间接受媒体访问,说自己是“统派”,只是表现出她认同“铨叙部”订颁“公务人员服务守则”第3条“公务人员应恪遵宪法及法律,效忠国家及人民”的规定(因现行“宪法”就是“统派宪法”),这又何错之有?

因此,张玮珊在下班以后的言行,仅仅是她行使“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与其公务职责毫无关系。如今若因她认同中国、支持统一,就侈言要追究其“责任”,岂非政治迫害?

[责任编辑:唐智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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